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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最富低保户”名下六套房

2011年07月04日 02:54 来源:新京报

  包头市民政局核查全市低保人员家庭经济状况;一个区内8200多名低保户中404人有两套房

   据新华社 今年4月起,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民政局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核查低保人员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清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骗保者”。核查过程中,大量 “潜伏”在低保队伍中的“富裕户”浮出水面,其中一对低保户夫妻,名下拥有六处房产。该住户所在居委会主任称,了解其家庭情况,但不知其房产状况。当地民政部门对其做停保处理,正在研究是否追缴之前发放的低保金。

   一个区404名低保户有两套房

   “这次对包头市所有低保对象的核查比对,目前已比对3万多人,还有3万人待查。”包头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副科长郝瑞东介绍,核查比对工作结果令人冒冷汗。

   “仅石拐区8200多名低保户中,我们就查出404人拥有二套住房,估计还有‘漏网之鱼’。”他说。

   包头市石拐区民政局副局长王建军用“费力不讨好”形容最近的工作。他说,核实低保对象个人信息需多部门配合,信息比对系统还没全面铺开,大量信息都需要手工核对,工作量非常大。在查出大量“骗保者”后,舆论让他们倍感压力。

   包头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郄仁说,由于城乡居民财产核对平台尚未建立,核查家庭财产,家庭收入情况只能靠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传统方式进行。虽然包头市近年来实行了“一个大厅,联审联批”的申报制度,但仍无法避免“骗保者”混入低保人群中。

   六套房低保户“潜伏”三年

   石拐区居民吕某夫妻均有重病在身,不能工作。2008年下半年,吕某向石拐区民政局申请享受低保。简单核实吕某的家庭情况后,民政部门按月为吕某夫妇及他们正在上大学的儿子发放低保金。

   核查中,民政局人员在房产部门发现:吕某及妻子名下,竟有6处房产,包括3处柜台、1个底店和2套商品房,总面积逾300平方米。

   “他家的情况我们都比较了解,但没想到他们名下有这么多房产。”吕某所在居委会主任高换娥回忆说,吕某申请低保时,居委会和民政局人员都入户调查过,看到厚厚的诊断书和他家的生活条件后,觉得吕某一家应享受低保政策,因此低保金很快就批了下来。

   吕家的邻居王金罗说,他与吕某20多年邻居,时至今日,也不知道他的邻居是包头“最富”的低保户。

   吕某承认,他确实隐瞒了个人的财产信息,但他辩称,有5套房子是他父母的财产,妻子名下的一套住宅,则是他做生意的妹夫为防生意失败破产留下的“后路”。

   “老人本想以我儿子的名义购买这些房产,但他当时太小,还没身份证,就只好写在我们夫妻名下。”吕某说。

   包头市石拐区民政部门表示,民政部门没有执法权,对吕某暂作停保处理,至于是否追缴之前发放的低保金,要经相关部门研究后做决定。

   ■ 说法

   须监控低保户“车房”财产

   “该享受低保的人费尽周折上不了低保,媒体却屡屡曝光开奔驰拿低保的案例,得深刻反思这个问题。”内蒙古社科院首席研究员潘照东说,低保等社会保障政策是对“最少受益者”的眷顾,当然这种“倾斜”是责任政府的理所应当,如果这个政策让本不该受益的人占有,则有失公平。

   潘照东认为,骗保现象频现,说明某些人诚信道德有问题,同时表明政府监管部门失职。民政部门对低保认定和复核程序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关于低保的申领与审核,需经居委会、街道乡镇、区县等多重审核,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对于他们的生活状态应当十分清楚,居民隐性收入或许难以掌握,但车辆、房产等大宗显性财产只要到相关部门调阅,都会十分清晰。

   内蒙古慧聪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献华认为,只要监管者切实履行好职责,基层工作人员需要大量的走村入户调查,会大大减少此类现象的发生。要让“骗保者”及失职者承担相应责任,才能从根本上起到威慑作用。此外,相关部门还要加紧完善低保制度,核实的信息比对系统建设仍需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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