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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洋:社会建设有许多欠账

2011年07月04日 13:49 来源:财新网

  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率队与网民交流,表示这些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对社会建设重视不够,加强社会建设已是当务之急

   【财新网】(记者王婧)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率广东省诸位领导于7月4日上午9时与网民交流,主题为“共议社会建设助力幸福广东”。这是汪洋主政广东后第四次与网民交流,共持续两小时。

  汪洋表示,社会建设已经是当务之急。一方面,这些年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或多或少对社会建设重视不够,使社会建设在许多方面落后于经济建设的发展水平,有许多欠账。另一方面,在经济发展起来以后,人民群众的社会诉求越来越多,像广州出现的“口罩男”“光头哥”“举牌哥”,反映的都是一种社会诉求。此外,由于经济快速发展,使社会结构发生很大的变化。比如,广东跨乡镇的流动人口现已超过3600多万,占全省人口的35%以上。这些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和社会诉求,值得重视。同时,不同的社会群体民主意识也比10年前、20年前更强。这就使得社会建设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挑战。

  汪洋称,广东将从四个方面加强社会建设的工作。第一,加强社会建设第一步就是要深化研究、深化认识,因为我们对社会建设不像对经济建设那样研究得这么深入、深刻。

  第二,要鼓励探索、推广典型。社会建设主体是人民群众,很难设想在一个一亿多人口的广东,一开始就能设定出非常完善的社会建设的模式、形式。我们鼓励在社会建设中作为主体的人民群众和基层组织能够大胆地探索,然后我们总结推广这些典型,推动全社会的建设,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建设中的首创精神。

  第三,我觉得要制订制度,完善法律,这是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我们可以一边探索,一边制订法律法规,这能使探索更富有成效,更富有秩序,能够更富有成果。

  第四,加大投入,加强领导。这种投入包括人才的投入,财政的投入,领导精力的投入等等,支持社会建设,能够有它必要的物质条件、领导力量各个方面的保障。

  汪洋称,省委、省政府准备在7月中旬召开省委全会,专题讨论社会建设问题,并将围绕社会建设作出《决定》。

  汪洋透露了《决定》中的一些具体措施。他说,在改善民生、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改进基层服务管理、培育壮大社会组织、营造民主法治环境方面等有一些规定。比如“十二五”末,城镇新农合医保政策范围内要提高到70%,养老床位的保有率不低于3%,20%的行政村将拥有300平方公里以上的公共服务站,直选的比例要达到50%等等。

  此次与汪洋一同出席交流会的还有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朱明国,省委常委、副省长肖志恒,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林雄,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梁伟发,省委常委、秘书长徐少华以及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

  随后,汪洋等领导还就外地打工者的积分入户问题、欠发达地区的文化建设、社会治安信息化、食品安全管理、外来工的文化服务、基层组织选举舞弊、高房价、高速公路收费等民生问题和网友进行了互动交流,对尖锐问题亦未回避。

  比如,针对社会治安管理出现的问题,省公安厅厅长提到,基层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要加强规范化的执法,尤其是镇街、村居这两级的自保组织的建设要进一步规范,这些组织本来是没有执法权的,但自己乱执法,而且基本以“罚”代“法”,罚你的钱,交钱就可以办事。

  省公安厅厅长还说,最近我们正在总结、汲取广州增城新塘和潮州古巷这两起事件的经验教训,这两个村的事件都是由于镇、村自己执法而造成的,我们现在正在抓紧整合,完善规范。

  在回应名为“农村孩子”的网友提到的基层组织选举舞弊的情况时,汪洋说,“这位‘农村孩子’,如果你够胆的话,你举报哪里有舞弊的情况,你可以不实名,但你输入举报的地方。今天朱明国副书记就在这里,我们希望不断地查举,不断完善我们的制度,使我们的基层民主能够健康地发展。”

  最后,汪洋称,网络问政是问政的一种方式。“要真心地问、负责地答,不搞形式、不走过场。要认真地办、系统地理,不马虎,不就事论事,不能只是问,问了之后还是要办的。”

  这次交流会的最高同时在线人数为27.7265万人,访问人数达819.75万人次。广州网友反映网络一度拥塞。据主持人介绍,从7月3日南方网发布交流会预告开始,到交流会开始前,一共有669.85万人次点击,截止到今天早上8时,共有11793人留言。

  与交流会相呼应的是,7月4日中共广东省委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意见》,其摘要显示,要充分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人翁精神;要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要加强做好群众工作的制度建设;要畅通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的渠道;要加强群众工作的领导等。■

   附:《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意见》摘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切实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人翁精神

  1.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坚持党的宗旨,为群众谋福祉,让群众的收入增加更多,文化生活更充实,心情更舒畅,环境更优美,安全感更强,幸福指数更高,享受到更多的发展成果。通过诚心为群众谋幸福,进一步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营造劳动光荣、尊重劳动人民的社会氛围。践行劳动最光荣、劳动人民最伟大的思想,形成尊重群众,尊重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的良好风气,克服鄙视劳动、漠视劳动人民的不良现象。让广大劳动人民实现体面劳动,通过诚实劳动致富,创造幸福生活。

  3.强化工人、农民和其他劳动者的社会主体地位。在市、县、镇、村换届中,各级党代会、人代会来自基层的代表特别是一线的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有所提升。在评选表彰省劳动模范和有关先进个人中,要提高来自一线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所占比例。探索举办“劳动者论坛”。

  二、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

  4.多办顺民意、惠民生、解民忧的实事。着力做好扶贫开发、增加就业、公共教育均等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城乡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住房保障、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城乡防灾减灾和环境治理、城乡文化设施建设等民生事业,每年为群众办好若干项民生实事。

  5.切实抓好热点民生问题的解决落实。针对群众反映的各种热点民生问题,认真梳理归类,研究作出决策,由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限期解决。对涉及面广、单个部门无法解决的民生问题,要通过举行督导现场会、部门联合现场办公、召开民生问题联席会议等方式,协调相关部门解决。

  6.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形成公正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完善基层公共文化网络建设,实现基层文化设施全覆盖。完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切实解决群众打官司难问题。

  7.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侵占各种惠民补贴、征地补偿、扶贫救灾、移民安置等专项资金的案件,严肃查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案件,严肃查处拖欠克扣工资、超时加班加点、欠缴少缴社会保险等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案件,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言行实行“零容忍”。

  8.发挥舆论在维护群众利益中的监督作用。全面推行信息公开,通过各种新闻媒体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支持新闻媒体发挥监督作用,建立健全舆论监督的相关法规,引导各种媒体理性、客观、公正报道,推动舆论监督的法制化、规范化、有序化。

  三、加强做好群众工作的制度建设

  9.探索实践基层民主新机制。强化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不断探索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新途径。推行“四民主工作法”(即民主提事、民主决事、民主理事、民主监事),完善“四议两公开”(即党支部会提议、党支部和村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不断完善村(居)民自治机制。

  10.健全体现民意的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凡涉及重大利益、重大事项的决策,实行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听证制度、利益相关人座谈会制度和重大决策法律审查制度。建立多种形式的决策咨询机制和信息支持系统。建立听证报告公布制度。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要进行群众参与率的考核评价。鼓励利用网络、问卷调查等形式问政于民。

  11.健全领导干部挂点联系基层制度。建立健全省、市、县领导干部挂点联系基层制度,省直各部门、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重点联系一个社区或村,每年至少到所联系的社区、村两次。对联系点群众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努力采取措施切实解决。

  12.建立调查研究联系群众制度。注重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作出解决问题的决策,及时解决当前最紧迫的问题,负责任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集中解决个案中发现的普遍问题。围绕热点难点问题,每年组织参与1-2个专题的调查研究。省委常委会每年围绕增进民生福祉等问题开展一次集体调研,并作出决策部署。省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1个月以上、市县两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2个月以上时间到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专项调研要做到“三不”:不搞层层陪同、不作事先安排、不用记者随访报道,采取体验式、私访式、寻亲式等多种方式开展调研。

  13.完善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和群体性事件应急机制。要派出干部深入群众,想方设法为群众排忧解难,帮助群众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对于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热点纠纷,领导干部要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处理。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14.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要决策、重大改革和重大工程项目等重大事项,在制定、出台及实施前,要充分评估可能产生的风险因素,认真制定风险应对策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及社会危机。

  15.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和政风行风评议制度。进一步深化党务、政务、村务、厂务公开,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结合开展“南粤先锋”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推进和完善政风行风评议制度。

  四、畅通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的渠道

  16.加强和创新群众信访工作。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解决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大力推进信访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基层网上信访、手机信访办理制度,拓宽信访渠道,整合信访职能,努力构建方便、快捷、高效的“网上信访大厅”。积极开展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试点,探索有利于做好群众工作的职能设置和新机制。建立健全群众工作网络,乡镇(街道)建立群众工作站,村(居)委建立群众工作室,形成群众工作尤其是信访工作横向到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事业单位,纵向到村民小组(社区)的新格局。

  17.建立完善基层服务群众的平台。进一步加大镇街综合服务中心、人民来访接待厅和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加强群众服务平台建设,整合相关职能部门力量和资源,一个窗口服务群众、一个平台受理反馈、一个流程调解到底,一个机制监督落实。积极推广和完善村一级建立综治信访维稳服务站。

  18.加强党代表和党员与基层群众的联系。积极推广建立党代表工作室,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建立健全党代表提案、提议、询问、质询及联系党员群众等制度。探索创新代表联系党员和群众的方式方法,以党代表接待日、走访居住地住户以及座谈会、电话电邮等方式了解社情民意,听取意见建议。

  19.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反映社情民意的作用。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专题调研。完善和落实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及他们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制度、视察制度、征询制度。凡有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要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积极推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信来访“直通车”办理制度。

  20.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工会要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做好“金秋助学”、“工伤探视”、“家政服务”等工作,努力成为“职工之家”。共青团要通过“两进三同”(走进基层、走进青年,与青年同劳动、同学习、同生活)方式,动员广大青年投身于幸福广东建设。切实发挥组织、引导、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作用,成为“青少年之家”。妇联要开展对单亲特困母亲、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众的帮扶,开展“巾帼建功”、“文明家庭”等活动,成为“妇女之家”。

  21.发挥社会智力资源的作用。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参谋和智囊作用。要利用城调队、农调队、高校、社情民意研究中心等平台,探索建立问计于民长效机制。

  22.注重运用信息技术更快更广地反映群众诉求。积极构建“电子办事大厅”等网络平台,推进党务政务的网上信息公开,促进行政审批与群众办事的“零距离”,加强与群众在线互动交流。建立健全领导电子信箱系统,推进领导干部与群众在线交流。继续办好民声热线,在全省各地推广“广东民声热线”的做法。建立健全网络发言人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网民网上建言献策活动和网民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五、加强群众工作的领导(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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