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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根廷对我国轮胎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

2011年07月07日 04:37 来源:商务部网站

  6日,阿根廷工业部贸易管理及政策副国务秘书处照会我处,通报其根据5日官方公告中公布的该部2011年第221号决议,现已结束对原产于我国的轮胎的反倾销调查,并决定采取征收反倾销税的最终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产品名称

  反倾销税

  旅游用车轮胎

  23%

  农林用车轮胎

  10%

  公共汽车和卡车用轮胎

  17%

  上述措施于2011年6月22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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