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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理财品年化利率达7.2% 谨防高收益下高风险

2011年07月07日 10:45 来源:中国经济网

  “给同志们透露一个不错的投资消息,现××银行有个理财计划,最少存入5万,年化利率7.2%。”“真的吗?银行固定利率才3%左右呀?”日前,在某小区业主群内,一名业主一条关于银行短期高息理财产品的信息,吸引了群内众多业主的关注,纷纷跟进要求深入了解。

  据了解,受银根紧缩影响,在众多企业缺资金的同时,不少银行也差钱,为了达到变相揽储的目的,一些银行祭出短期高息理财产品这一杀手锏,以吸引投资者的资金。

  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创新高

  日前,记者前去交通银行华柏路一网点办理银行业务时,在银行柜台显眼位置处,一张白纸上赫然印着“短期理财产品,年化利率7.2%”。

  该行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考虑购买他们的这一理财产品,“投资时间短,一个月、两个月都可以,而收益率非常高,差不多是同期活期存款收益的1倍。”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款短期理财产品推出之后,非常受投资者的欢迎,“不少前来办理银行业务的客户了解这款理财产品之后都选择购买,要不你也买一些?”

  此后,记者先后走访了市内多家银行的营业网点,了解短期高息理财产品的情况。在中国银行东明路营业网点,记者询问是否有短期理财产品时,工作人员则先询问记者大概准备投资多少钱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然后告诉记者他们正在销售的一款为期三个月的理财产品,“收益比定期存款要高很多,你不妨考虑一下。”而在建设银行一营业网点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行还有三天期的理财产品可供选择。

  记者在这些银行网点调查发现,以前火爆的基金、银保等中间产品受政策或者市场影响都已经被银行打入冷宫,转而销售银行自己的理财产品。

  就在昨日,记者再次走访市内多家银行营业网点,了解银行短期高息理财产品的最新情况。除个别银行仍有年息高达7%的短期理财产品之外,大部分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原来推出的一些高息理财产品,销售期已经结束,建议购买银行其它理财产品,或者留下联系电话,待银行下次推出类似产品时前去购买。

  (责任编辑:符仲明)

   银行也缺钱 揽储“鸭梨大”

  据银行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之所以在进入7月份之后,部分银行的短期高息理财产品结束销售,主要是因为过了6月底的揽储时点,银行揽储的压力相对减轻的缘故。

  “钱紧”一直是今年的主题词,银行也不例外。去年1月18日至今年6月,央行12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累计上调600个基点。而来自人行的数据告诉我们,居民已经不愿意把钱存在银行了,储蓄外流迹象很明显。

  这种情况下,原本财大气粗的银行,现在也陷入资金吃紧的境地,开始发动一切力量揽储。然而,监管部门一再查处高息揽储行为,银行为了规避政策的监管,纷纷开始使用理财产品的“马甲”来揽储。

  就在上月底,被银行界戏称为每年“中考”的时候,各银行间的揽储大战愈演愈烈。相关统计显示,截至6月21日,商业银行上半年共发行理财产品7891款,预计发行规模达8.25万亿元,已超过去年全年。其中,中短期理财产品成为发行的主流。

  另据记者了解,还有不少银行专门为“时点”考核设置了特殊的时间点的理财产品,利用理财产品几天的募集期,将理财资金在存款账户上冻结到30日,以实现揽储的目的。银行给这类短期理财产品都开出了较高的利率,5天基本可以达到年化6.5%,还有银行给出的利率高达7.2%。

  “如果你真的想买这类高息理财产品的话,等到今年底吧,说不定那个时候年化利率比现在的7.2%还要高呢!”一位同记者相熟的银行业人士表示。

   理财风险与收益成正比

  高息理财产品,尽管披着理财产品的“马甲”,但它的根本目的还是为了揽储。

  虽然监管部门多次反复重申严查并严处高息揽储违规现象,但在银行资金流动性严重紧张的背景下,高息揽储现象仍屡禁不止。与此同时,银监会已对银行通过理财产品“变相揽存”的现象高度关注。

  “理财产品毕竟也是一种投资,风险与收益成正比这一规律在理财市场上也同样适用。如果想博取高额回报,必然要承担相应的风险。”市内某银行业人士表示,尽管目前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不仅收益率高,而且期限短,但投资者一定不能忽视风险与收益成正比这一规律,当前银行频繁推出高息短期理财产品,很可能就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投资理财,资金安全还是投资者必须考虑的首要问题。”

  (责任编辑:符仲明)

  事实上,一些银行在产品销售时,确实存在言过其实,片面强调高收益,弱化产品潜在风险的问题。另一方面,部分中小银行更多的推出高收益理财产品,且发行规模与银行风险的承受能力不相匹配,中小银行的这种行为风险很大。中国银监会因担忧银行揽储恶性竞争带来不可预知的风险,日前起草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目前正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剑指银行理财产品不规范销售,强调商业银行必须对理财产品进行风险评级,对客户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按照风险匹配原则,将适合的产品卖给适合的客户等。《办法》选择在这个时期出台,确实有一定的针对性。这对稳定市场金融秩序,以及最大限度地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都是有好处的。

  根据《办法》,银行对理财产品和客户承受能力均要进行五级分类,而客户只能购买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在确定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潜在客户群的风险承受能力评级基础上,银行还将为理财产品设置适当的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所有银行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将至少为5万元。

  ■理财故事

  一个工薪族的理财经:有了闲钱就买房

  在港口一家台资企业做技术主管的老王,在与朋友聚会的时候总爱宣扬他的理财经———有了闲钱,最好的保值方法就是买房。

  正是在这样的理财观念驱动下,夫妻都是工薪族的老王,在房价居高不下的当下,已经坐拥三套房屋,其中中山两套,老家江西南昌还有一套。

  2000年,当老王携女朋友,也就是他现在的妻子阿英一起到中山闯荡的时候,几乎一无所有。奋斗两年之后,两人准备结婚,一番商量之后,决定用不多的积蓄在老家买下一套房,作为两人的婚房,这也成为他们名下的第一套房。婚后他们继续到中山工作。

  虽然老家已经有了一套房子,但老王夫妻两人在中山却只能租房居住。婚后第三年他们的女儿降生了,“拖家带口的,老租房住也不是个事。”老王告诉记者,此时他手头又有了十余万存款,萌生了在中山买套房的念头。第二天他就去看房,最终选择了在离自己和妻子上班都比较近的港口买了一套两居室。

  2009年的时候,老王的妻子同他商量是不是买辆私家车作为代步工具时,老王的心头又动了一下,“车是消耗品,逐年贬值,为什么不拿这些钱再去买套大点的房子,改善一下居住条件呢?”很快,老王就在石岐区,靠近港口的位置看中了一套三居室的房子,并很快交了定金付了首付,一番装修之后便住进了新居。

  “如果我手头再有闲钱了,我决定还是买房子!”老王说,虽然两夫妻赚的钱不多,但是一有闲钱就买房,这样就把钱用活了,“先买小房后买大房,这样压力会比较小,生活质量也不会因此而下降。不住的房子还可以出租,以房养房,如果觉得租房麻烦的话,还可以把之前的房子卖掉,现在房价上涨比较快,还可以从中赚到不少钱,说不定一辆私家车的钱就赚下来了!”这就是老王的购房经,也是他最为推崇的理财方式。

  (责任编辑:符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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