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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水利可持续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2011年07月10日 08:30 来源:经济日报

  6月底的一天,记者来到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县环山河水利重点片区。环山河全长8.7千米,河道内逢凹筑库,兴建了焦赞石、东水关等12座小水库,沿塘相连形成水库群,成“长藤结瓜”形分布,宛如一条项链串起12颗珍珠。这里不仅风景如画,更是一个完整的水利工程体系,对当地现代农业的发展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保障作用。

  溧水县环山河水利重点片区只是江苏全省水利建设大发展的一个缩影。近几年,江苏省在水利建设上取得的成绩可圈可点:完成了一大批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具有较高标准的防灾减灾工程体系;发展资源水利,实现了长江与太湖、淮河和沂沭泗4大水系的互调互济;把改善民生作为现代水利发展的主要任务,水利的基础保障能力和服务功能显著提升,为江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成绩面前,江苏水利下一步如何发展更加引人注目。“到2015年,江苏省将初步建成水利现代化综合保障体系;到2020年,将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率先走出一条具有江苏特色的水利现代化道路。”江苏省水利厅厅长吕振霖的一番介绍,让江苏水利大发展的蓝图清晰可见。

  吹响率先迈向水利现代化的号角

  今年5月,水利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签订共同加快推进江苏水利现代化建设合作备忘录。江苏缘何率先提出实现水利现代化?

  “江苏不只是经济大省、农业大省,也是水利大省。江苏地处江淮沂沭泗流域下游,是全国惟一拥有大江大河大湖大海的省份,洪涝、干旱等灾情频繁发生,水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始终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吕振霖表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目标对水利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必须切实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水利现代化支撑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现代化。从农业发展的角度看,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服务好现代农业、加快新农村建设等,都需要水利现代化作为基础。从客观条件来说,江苏已经具备良好的水利工程基础,适于率先推进水利现代化。

  按照水利现代化的要求,江苏提出将建设“六大目标体系”,即建设标准较高、协调配套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建设功能齐全、长效管护的农村水利工程体系;建设优化配置、高效利用的水资源保障体系;建设有效控制、生态健康的河湖保护体系;建设依法行政、管理规范的水利社会服务体系;建立综合配套、保障有力的政策法规支撑体系。

  “实现水利现代化,核心是可持续发展的治水理念,手段是信息化,要用信息化引领和带动水利现代化。”吕振霖说,“要靠信息化的手段实现水利管理的精准化调度。”他举了一个简单的例子:汛期快结束时,如果将淮河上游来水蓄积起来,可为秋冬用水进行储备。如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蓄积足够的水量,原来只能通过人工观察分析,现在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可以实现精准监测、分析,实现精确调度水量,有效利用雨洪资源。

  江苏省水利厅科技处副处长陈辉介绍说,江苏将加快水利信息化建设,推进现代化通信技术、物联网技术、遥测遥感技术等在水资源管理、暴雨洪水监测预报、防洪抗旱指挥调度、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应用。

  目前,围绕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各项工作正在江苏按部就班地展开。据江苏省水利厅规计处处长毛桂囡介绍,按照规划先行的要求,今年初,江苏已对省市县3级水利现代化规划编制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全面启动水利现代化规划编制,苏州市、无锡市等一批先行试点单位的规划成果已通过水利部技术审查。此外,水利现代化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也已经出台,经过一年多的研究论证,按照区域(省级、市级)和县域两个层次,分别提出4大类、26项指标的水利现代化建设指标体系并下发试行,实行年度评价考核,以促进水利现代化建设扎实推进。

  在实践中探索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无疑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钱从哪里来?

  为了解决这个最现实的问题,保障资金来源,增加水利投入,镇江市已经做出了有益的尝试。8年前,镇江城市防洪压力大,水利基础薄弱,防洪标准不到“20年一遇”,但由于财力有限,许多水利工程想干但无力干。水利发展面临许多挑战,特别是资金瓶颈难以突破。

  镇江市水利局局长王梅芳介绍说,为破解城市水利建设的资金难题,镇江克服了“等、靠、要”思想,选择了在创建投融资机制上寻求突破,于2002年组建了以筹集城市水利建设资金为主要职能的水利投资公司。经过8年多的努力,公司资产规模已达250亿元,总计已为城乡水利提供65亿元的建设资金,公司发展进入了良性循环轨道。依托新的投融资平台,镇江城市水利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京口闸水利枢纽工程、古运河美化亮化工程等相继实施,市城区的防洪排涝能力大大提高。

  “多渠道筹集资金,力争今后10年全省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江苏已经明确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协同治水兴水”的水利投入机制。

  据江苏省水利厅财审处处长朱克成介绍,在中央提出各级财政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要有明显提高,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基础上,江苏提出各市、县要严格执行当年可用财力2%至4%用于水利建设、城市维护建设税15%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此外,还将继续征收防洪保安资金、水利建设基金、南水北调基金等财政性资金,用于重点水利建设。

  在拓宽水利融资渠道方面,江苏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通过直接、间接融资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增加水利建设信贷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水利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鼓励和支持发展洪水保险;提高水利利用外资的规模和质量;积极推进经营性水利工程市场融资。

  在吸引社会资金方面,江苏通过民办公助、政府购买、委托管理等多种形式,鼓励企业、个人及社会团体投资公益性或准公益性的水利工程项目。明确规定,民营企业按照规划建设的水利项目,产权和收益归投资人;民营企业投资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工程,享受与集体经济组织同等补助政策。与此同时,江苏还按照多干多补、多筹多补的原则,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发动和组织农民群众兴修农田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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