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11日 08:51 来源: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王道军
经上海市政府批准的《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的激励与试行办法》7月8日已正式下发。今后凡在张江高新区内从事创新创业的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可采取股权出售、股票期权等方式以及多种分红奖励的形式,对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激励。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张江集团)成立于1992年,是推动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发展的载体。
“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张江集团相关人士介绍,该方案参照了国务院、国家部委、兄弟省市已经出台的相关政策,“本着‘从新、从上、从宽、从优’的原则,最大限度地调动技术和管理人员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王文芳告诉早报记者,在股权激励方面,国有企业明确可以做股权激励的主要是上市公司,科研院所的股权激励比较模糊,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做还是不可以做。高等院校,一般不会做股权激励,张江集团的这个方案是为了激励高校教师和科研团体更好地去科研创新。
王文芳除了参与过光明乳业(600597.SH)、上海家化(600315.SH)和宝钢股份(600019.SH)的股权激励方案制定外,目前正在给上海多家国企设计股权激励方案。
按照张江集团的方案,在国有企业中,科技成果可以参与股权和分红激励,可以对做出贡献的各类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多种方式的股权和分红激励。
对此,王文芳表示,这种情况在私企里面比较多,但是并不能说国企不可以做,目前来看上海国企这样做的比较少,因此张江集团这个改革具有突破意义。王文芳认为,让科技成果参与股权和分红激励,是为了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鼓励科技人员用专利或者无形资产来入股,更多的是出资的意义,目的是为了共享成长、利益捆绑。
“为今后上市做准备”
王文芳告诉早报记者,对国有企业来说,国有股权和非国有股权的出售都有明确的规定,优化审批程序很有必要。
王文芳透露,国家目前正在酝酿新三板改革,今后中国国家级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都有可能在新三板上市。张江集团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为了方便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流通,为今后上市做准备。
早报记者了解到,除了实施贡献和收益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外,张江集团还将设立以国资为主导的“代持股专项基金”,对符合股权激励条件,又暂时缺乏资金购买股权的人员,经批准后,给予股权认购、代持及支持递延税收政策等资金支持。至于基金的规模,目前尚未具体确定。
王文芳认为,这种基金以前并未有过,以往股权转让过程中会用信托的方式来做。“代持股专项基金”主要解决了两个问题,一是资金不足的问题,一是可以隐名,给一些不方便直接持股的人以方便。但是对上市公司来说,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培敏认为,“代持股专项基金”算是张江集团的一个创举,但是在操作层面,还有不少难度,主要问题是法律风险比较大。如果代持股没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没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等情形的,一般代持协议会是合法的。但是,这种合法也仅限于在签订合同的双方之间,对第三人是没有约束力的。
据悉,此次股权激励政策试点,张江高新区内涉及的国企和机构在100家左右,虽然还不到张江园区企业的5%,但均是园区的核心企业和机构。
郑培敏告诉早报记者,目前中国有国有上市公司将近1000家,但实行股权激励的也就不到30家,中国的股权激励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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