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12日 00:00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记者陆昀11日北京报道】
为确保完成2011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近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
这份名为《关于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的通知》指出,各地要按照签订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责任书,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尽快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对于不同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要尽快确定具体的投资模式和投资主体。各地可按照20%比例,测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资本金需求。
《通知》要求,各地要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摆在优先突出位置,加大政府筹资力度,确保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资本金及时足额到位。各地解决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资本金的资金来源,首先要立足于政府预算安排资金,特别是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要优先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资本金仍有缺口的地区,在按规定程序使用年度超收收入时,要相应增加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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