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外管局通报第三批企业及个人外汇违规案例

2011年07月12日 00:58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章文贡

  7月1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了第三批企业、个人外汇违规及处罚案例的情况。

  此批通报的外汇违规及处罚案例共10例,其中企业案例9例,个人案例1例。其中,最早的案例发生在2008年6月左右,最晚的发生在2010年3月。

  这些案例所涉金额大都在1000万美元以下,通报的企业包括深圳观澜湖高尔夫球会有限公司、山东省江波世纪(莱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

  具体来看,企业案例方面,2009年5月至7月,深圳市宝威电源(深圳)有限公司以商务差旅费名义收取货物实际销售金额高于报关单金额的差额货款,共计4笔,金额合计298万美元。

  外管局称,上述行为属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外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对该公司做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个人案例方面,2009年4月至11月,浙江居民张某以公司14名员工的名义从香港收汇79.98万美元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转入张某个人账户。

  外管局称,上述行为属分拆结汇,违反个人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外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对张某做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早在2010年11月1日和12月10日,外管局还分别通报了第一批、第二批企业、个人违规办理外汇业务的处罚情况。

  此外,外管局还曾通报过银行违规办理外汇业务的案例。去年10月,外管局通报了6家银行违规办理外汇业务的情况:建行江门市分行违反资本金结汇管理有关规定;中行宁波镇海支行违规将结汇资金用于资本投资等。

  在人民币升值预期等因素的影响下,今年“热钱”流入的压力加大。央行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1至5月,新增外汇占款均保持高位。今年5月,新增外汇占款3764亿元,环比4月的3107亿元上升21%。截至2011年5月末,我国外汇占款余额累计达24.39万亿元。今年前5个月,新增外汇占款已经超过1.4万亿。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