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18日 09:52 来源:财新网
首批受审人员为上海静安区建交委四名官员及一名企业人员,该案共26名责任人员将陆续受审
【财新网】(记者 谢海涛)上海大火案7月18日开审,首批受审人员是上海静安区建交委四名官员及一名企业人员。该案共26名相关责任人员将陆续受审,这是继上海社保案之后,上海涉案人数最多的一宗案件。
6月25日,上海检察院二分院网站消息称,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终结,决定对高伟忠、姚亚明、黄佩信、董放等26名上海大火犯罪嫌疑人分别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和行贿罪依法提起公诉。
7月18日、19日,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首批责任人开审两天,包括静安区建交委主任高伟忠、静安区建交委副主任姚亚明、静安区建交委综合管理科科长周建民、静安区建交委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权、上海市金山区添益建材经营部经理冯伟,罪名是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其中,高伟忠是该案中被采取司法措施的职位最高的官员。
7月20日,黄佩信等11名来自上海静安区建设总公司、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上海市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责任人,将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受贿罪受审。黄佩信是上海佳艺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该公司是对着火大楼实施节能改造项目的分包单位。
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1.58亿元。
2011年6月,国务院调查组公布调查报告称,这是一起因企业违规造成的责任事故,直接原因是施工人员违规进行电焊作业,焊花引燃保温材料碎屑。间接原因是,建设单位、投标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虚假招标和转包、违法分包;工程项目施工组织管理混乱;设计企业、监理机构工作失职;上海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缺失;静安区公安消防机构对工程项目监督检查不到位;静安区政府对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工作领导不力等。
国务院调查组对54名事故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其中26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同时,责成上海市人民政府和市长韩正分别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6名责任人,包括静安区建交委4人、静安区建设总公司5人、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4人、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2人以及具体施工、供货人员等。28名受党纪、政纪处分的责任人,包括企业人员7名、国家工作人员21名,其中省(部)级干部1人、厅(局)级干部6人、县(处)级干部6人、处以下干部8人。
伴随该案开庭,夺命大火的前因后果或将进一步明晰,上海建筑领域利益勾连的黑幕、建筑市场管理的混乱或将进一步曝光,其利益背后的更深层原因或将进一步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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