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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岛湖凤凰岛度假村陷责权困境

2011年07月18日 09:52 来源:上海商报

  数百业主房产被拍卖并被断水断电 时至今日岛上土地性质依旧没有明确划分

  据央视报道

  投资不到30万,通过租赁15年就可以收回成本,每年还可以在千岛湖凤凰岛度假村自有产权的四星级酒店套房免费度假一个月。2001年前后,关于千岛湖凤凰岛度假村的宣传很多,这种“售后包租”、“分时度假”的新概念一时吸引了不少人。不过今日,这里的业主不但无法享受这些待遇,甚至于连回家都很困难。

  悄然转移动产使用权

  2001年,倪海云在看过广告后,被凤凰岛的风光所吸引,考虑到自住度假、投资的需求,她投入33万元在这里购买了两套住房,并且与当时的开发商杭州千岛湖凤凰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颇为诱人的租赁合同。

  她说:“每年可拿两万块钱,还有30天自住。我两套房就有60天可以住。当时还发给我们每个业主一张金卡,就凭着这张金卡,在这边就餐娱乐都打折。我们也的的确确过了两年好日子。”直到2005年8月份,很多业主突然发现租金一直没有到账,多方打听之后,了解到开发商因为经营不利,拖欠银行贷款,凤凰岛项目将要被所在地淳安县人民法院拍卖,业主当时表示了自己的强烈不满。

  由于当时凤凰岛上的土地性质、产权划分等诸多因素没有确认,在业主多次的坚持之下,三次拍卖全部流拍。

  然而2006年11月23日淳安县法院还是将凤凰岛项目进行了强制拍卖,最后成交的拍卖物品包括:地处杭州千岛湖凤凰岛综合楼、接待楼、7套别墅套房总建筑苗木及约559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和30466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办公交通设备、经营用具等动产使用权,受买人是杭州富阳宾馆有限公司,总成交价格是2610万元。

  新凤凰公司是浙江富通集团的下属公司,截至2009年末,净资产8227.80万元,200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37.35万元,净利润250.65万元。2010年9月末,净资产8436.32万元,201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800.52万元,净利润208.52万元。每年有两百多万利润,经营情况还算不错。

  不服新约断航断水断电

  在拍卖之后,新的实际经营者淳安千岛湖新凤凰休闲度假村有限公司以重新装修为名,拒绝任何业主上岛,直到2007年8月份,向业主开出了新的租赁条件,收益与免费度假时间大幅缩水:酒店经营者每年付给业主的租金由原来每年两万元降到每年8000元,每年免费度假时间由一个月缩短到10天。而且这个合同要么签,要么就走人,你一个字都不能改。

  由于租赁条件缩水,当时有200多业主选择了自己居住,然而这也成为他们噩梦的开始,当他们再次回到房间的时候,却发现不但上岛的轮船已经无法使用以外,房间的水电也被切断了。在信访、协商无法协调情况下,未签约业主代表又开始了漫漫的诉讼之路,前后已经经历了9次官司,让已经身心疲惫的拒签业主感到了彻底的绝望,他们决定妥协,与新凤凰公司签约,但是被拒绝了。

  那么新凤凰为什么要拒绝与这些业主签约呢?

  记者见到新凤凰公司的一位负责人。他说:“说到底,我们没有精力,只能等到官司结束以后再说。”而且,这位负责人在拍卖之后就已经将水电等设施视为公司所有,承认业主房间的水电是新凤凰公司切断的,同时他抱怨法院将水电公共设施等强行拍卖给了公司,给他们的经营添了很大的麻烦。

  更怪的事情还在后面,水电的问题没办法解决,原本想将房子出售的业主叶正中,发现自己房产证上的房子在现实中不存在,这也就意味着他现在根本无法销售这个房子。叶正中说:“我卖的房子是存在的,但图纸上的东西不是我的,他现在写的是我的。就是他给我的房子和房产证上的房子不是一个房子。”

  据了解,凤凰岛上的业主现在很多都已经拿到了手续齐全的房屋三证,大多数的土地性质是住宅,可是怪异情况还有一些:土地用途是商住,可是使用年限却是70年,这与商住用房最高50年的规定严重相悖,而还有的三证里面,有的土地性质是住宅,有的却是商住。那么,凤凰岛上的土地用途到底是什么呢?为什么同样的业主会有这些不同呢?

  业主孙建平告诉记者,在2001年他购买的购房合同中,凤凰岛的土地用途是旅游开发,而在2002年,他收到了老凤凰公司的一个函件,在缴纳15000元之后,土地的用途就改为了住宅,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这些住宅的性质已经悄然发生了变化。

  职能部门各执一词

  5月11日的上午,记者首先来到了供电局,时任营销科长的张小军对于凤凰岛上的供电情况非常了解。“切电源我们一般是不采用的,停电一般都是欠费停电,但是法律上欠费一个月当然要停,反正我们都是按照《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按这个条文规则去做。”

  随后,记者又赶到了淳安县国土资源局,遗憾的是,这里的工作人员拒绝了记者的正面采访,不过国土局确实曾经建议县法院不要进行拍卖。凤凰岛上的土地性质比较混乱,时至今日,岛上的土地性质依旧没有明确的划分。

  在淳安县规划局,工作人员的答复却更让人大吃一惊。“你要去开发区,规划局成立的时间很晚,2009年以前的资料还在搜集,现在凤凰岛的资料,我们这里根本就没有。”

  哭笑不得的记者又先后两次赶到当时负责拍卖的杭州资产拍卖有限公司淳安公司了解情况,连续两天都只见到了两位财会人员,主要领导一直没有出现,还是无法了解当时拍卖的真实情况。最后,记者又赶到了淳安县法院,法院以此案正在办理为由,直接拒绝了记者的采访。在淳安县相关的职能部门记者无法得到准确的答案。

  业主是房子的主人,管理公司只是代为经营,就好比租了业主的房子进行经营。租户只有使用权,决没有权利随意处置业主的财产。但是我们看到,凤凰岛业主的地位和管理公司恰恰颠倒过来,不但把业主财产说卖就卖,而且还让业主无法在自己家里生活。这样的越俎代庖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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