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19日 02:04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余丰慧
在最坏的事情发生之前,监管部门需要做些什么?财新《新世纪》获悉,《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的起草工作近期已重新启动,由银监会负责牵头,央行参与起草。
(7月18日《新世纪》)
目前内地金融业最坏的事情是什么呢?笔者认为是新一轮金融风险正在酿造,有些已经凸显出来。这波金融风险的各股力量一旦汇集在一起并集中爆发的话,对中国经济金融乃至整个世界经济金融都将带来巨大影响。
地方融资平台是金融风险的一个集中点。审计署经过审计,弄清了全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的底细——10.7万亿元,这绝对不是一个小数字,并且地方融资平台资金投向、项目质量都不容乐观。一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地方融资平台获取的大量贷款以及其他债务为主,短期内偿还可能性不大,长期还款来源不确定性强。同时,两个新因素可能使得其风险集中开始爆发:一是受房地产调控影响,土地出让金大幅下滑,大大影响还贷情况;二是利率不断提高,使得还债成本增大。笔者粗略计算,10.7万亿元债务每年仅利息支出为8000亿元左右。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基本精神是,谁举债谁偿还,也就是说国家财政不可能兜底,而地方财力又根本还不起这巨额债务,银行信贷风险可想而知。
目前,内地高利贷猖獗,“全民放贷”愈演愈烈,正给金融业酿造另一个风险点。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指出,与过去几年相比,当前民间借贷正呈现出三大新特征:一是范围广,民间借贷正在从两年前的江浙等沿海地区扩展到山西、内蒙古等内陆地区,从制造业领域扩展至商贸流通甚至普通家庭;二是利息高,一些地方民间拆借年息已超过100%,达到近年来的最高水平;三是参与者众,在高息和资金需求饥渴等因素作用下,不排除有的借款人将资金转手借给下家,出现资金拆借“二传手”。
这里面更加可怕的是,商业银行包括大型银行信贷资金也在进入民间借贷甚至高利贷行业。手法多样:由于负利率严重,一部分存款从银行流出进入高利贷行业;一些食利者阶层通过不动产抵押到银行贷款后投入到高利贷行业;一些银行包括大型银行直接将信贷资金拆借给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还有一部分信贷资金通过理财产品、信托和民间集资等途径,进入到民间拆借市场。这不但使得社会融资成本大大提高,最终影响到实体经济的发展,而且正在酿造巨大金融风险,特别是银行频频参与高利贷连环放贷,一旦一个环节资金链条断裂,那么,整个高利贷体系就将崩塌。
愈演愈烈的银行高息揽存、恶性竞争孕育着新的金融风险。目前,每到月底、季底、年底,银行高息疯狂揽存比改革开放后金融业最乱的上世纪90年代中期还要乱。不仅是采取高息违法手段吸储,而且出现了买存款,拉500亿元存款能当行长、拉3600万元员工转正等封官许愿、卖官鬻爵情况。
当然,银行业一哄而起、名目繁多的理财产品,一方面在变相提高利率,另一方面金融风险点也凸显出来。同时,必须注意到,目前对地方性银行、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监督管理基本处于放任自流状态,这些金融机构风险越来越大。
从目前来看,我们急需对民间借贷进行规范和整顿,对高利贷坚决予以打击;急需对银行特别是大型银行在储蓄存款上种种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理财产品进行规范整顿;急需将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纳入到金融监管之中,加强对农信社、地方银行的监管监督,有必要对农信社、地方性银行的信贷资金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清理。
因此,笔者希望加快银行破产立法步伐。对银行实行破产制度,能够增加经营者的压力,提高客户的风险意识和承受风险能力。更重要的是,这种破产退出机制的建立,可以激活银行业这潭死水,真正建立起有进有出的 “活水源”机制,解决银行长期存在的不能倒、不能破产,否则政府必须买单、必须兜底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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