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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亿元贪官同日处死惊醒了哪些人

2011年07月20日 16:25 来源:中国企业家网

  【中国企业家网】一天内处死两名巨贪副市长,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昨晨同被执行死刑。最高人民法院称,坚决从严惩处严重职务犯罪,绝不手软。近年愈来愈多贪官被判处死缓而免死,曾引起民众“死刑不上高官”的怨言。对最高法院的此次行刑,新华网引述网民称“我们终于感到了大快人心!”

  新华社引述最高法院发布的消息,指在对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依法核准死刑后,两名罪犯已于昨日上午被执行死刑。最高法院在两人被处死后开新闻发布会,指许迈永、姜人杰两案均是涉及城市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案。

  许迈永被称“许三多”

  许迈永因钱多(财产近2亿人民币)、房多(房产许多处)、女人多(情妇达两位数),而被称为“许三多”,其财多为他在任西湖区长、区委书记、杭州市副市长期间,收受和贪污所来。而姜人杰则被指利用职务便利,为5个机构在拿地、换地方面谋取利益,受贿共计1.08亿元人民币。

  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两案均发生在经济发达地区,两人同样都曾任主管城建的政府领导,都是利用手中掌握的土地审批等行政权力违规操作,为自己攫取巨额私利,而且涉及金额巨大,在城市开发建设领域具有典型性。

  姜人杰借城市开发掠水

  孙军工指出,法院坚决从严惩处严重职务犯罪,对于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依法应判处死刑的,坚决判死,绝不手软。新华网刊登网民jefffman的文章,指当老百姓整天在为生计奔波,一些人还在为医疗费发愁、为教育费用借钱时,有人却大肆受贿,利用人民赋予的职权,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许三多”、姜人杰被执行死刑,也粉碎了所谓“贪官不死”的谣传,“我们终于感到了大快人心!”

  人民网评论称官员当自省

  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多行不义必自毙。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不是不报,而是时候未到。也许他们早已忘了这些古语。许迈永、姜人杰的行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不仅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严重败坏了广大党员干部队伍的形象,而且愧对了党和国家的培养、信任和重托,同时还毁掉了他们的家庭。人一旦有了权力,就骄傲了起来,就目无党纪国法为所欲为。必须依法严惩他们,方可平民怨,方可起到震慑作用。因此,他们最终落得个身败名裂、倾家荡产、被处死刑的可悲下场,完全是罪有应得,一点也不值得同情。

  手握重权的许迈永、姜人杰为啥会走上“断头台”呢?追其根源,是他们一心想做大官发大财官本位思想在作祟:他们在有了权力之后,渐渐放松了自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忘记手中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其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严重扭曲,人格逐步变态。还有,他的权力长期得不到有效监督——他们也不愿让人监督。这说明,权力一旦失去有效监督和制约,必然会走向堕落。许迈永、姜人杰案件作为典型的党员领导干部违法犯罪案件,教训十分深刻,很值得所有的公职人员,特别各级领导干部认真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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