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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行报案 警方:立案流程合法

2011年07月22日 02:22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李伊琳

   湖北籍女子黄珺在宁波看守所的非正常死亡,牵出了其拖欠8.7万元信用卡本金及11万元利息(含罚息,滞纳金等,下同)的一串事件。

   黄珺在5月23日和广发银行洽谈偿付之际,被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望春派出所带走,被以涉嫌信用卡“恶意透支”刑事拘留,并羁押在宁波市看守所。后在羁押期间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后,外界不仅对黄珺死因诸多揣测,且对其因信用卡欠款被抓一事争议不断。(本报《“夺命”信用卡》等曾予连续报道)

   对于此案涉及的部分问题,7月19日下午,宁波市公安局相关人士接受了本报采访。此外,对于多方争执不休的报案者谜团,也已解开。

   据警方最新透露,黄珺涉嫌信用卡诈骗,证据确凿,已在7月6日,提请检察院起诉。

   黄珺曾在4月向其广发银行信用卡存入500元现金。后据其姐姐透露,黄觉得利息太高,便在5月23日,与广发行宁波分行“王经理”约好,协商欠款的偿付情况,不料当场被抓。

   7月19日,宁波公安局法制处处长朱维宏介绍,根据他们调查获得的材料,海曙分局望春派出所立案流程合法。

   5月23日下午2时许,警方接到广发银行宁波分行的报案,稍后,警方根据法定流程给予立案,并于当天抓获黄珺之后,黄珺被刑事拘留,被羁押到宁波看守所。6月29日经当日检察院批准,其被以“信用卡诈骗罪”逮捕。

   这意味着,广发行宁波分行是在与黄珺商谈还款事宜时,向警方报案的,这期间究竟发生了什么,目前不得而知。宁波一银行同业人士向记者说,银行在信用卡用户还款期间报案抓人,不太符合宁波当地的催收惯例。一般银行不会以自己的名义报案。惯常的催收操作习惯是,由他人报案,警方出面后,再联系银行。

   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关注金融领域官司的律师林达说,根据媒体报道的还款情况,银行对在协商还款的客户报案,他表示很纳闷。

   警方介绍,证据中有黄珺本人口供,银行记录等。

   2007年底以来,黄珺以她的一张信用卡多次通过ATM机透支,之后采用POS机刷卡消费或者套现。曾经半个月,以此方式刷卡9次,透支1.8万元。直至2008年4月,此张信用卡被刷额度接近授信的3.6万元总额。

   恰在这个时候,广发银行有一项优惠活动,办卡的授信额度可达5.4万。

   警方介绍,2008年6月以来,黄珺用广发行那张信用卡以同样的方式,累计透支5.2万元。

   7月19日,记者协同黄珺的姐姐,查询黄珺广发银行信用卡部分记录显示,该卡在2009年4月有一笔3.5万的交易记录,但不清楚是取现还是消费。之后,未见交易或还款记录。直到今年4月25日,黄珺还了500元。

   朱维宏解释,这些透支的钱,银行没记录出处。根据银行电脑记录,银行有过超过2次以上的催收记录。但至于是否催收到本人,警方称没见到有黄珺本人的签字记录。

   黄珺曾拥有四张卡。她姐姐介绍,信用卡基本都是在她2007年6月至2009年6月投资黄金期货期间办的。黄珺的姐姐认为,很可能是那个时期做黄金期货亏了。

   广发行欠款为5.2万元本金,利息9万多元;深发展和招行的信用卡资金连本带息都已经还清。深发展卡已销户,记录显示,信用卡取现连本带息共87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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