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23日 02:41 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 顾骏 | 来源: 中国经营报
2001年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冠军沦落到街头卖艺乞讨,张尚武人生的巨大反差,引得众人唏嘘不已。媒体上因此掀起一阵追究“谁造成了张尚武今日处境”的讨论,舆论几乎一边倒地批评现行体育体制。
确实,以单纯追求金牌为目标的现行中国体育体制,应该受到批判。不过,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现行体制对体育运动员不公正,视他们为“比赛机器”或者“金牌工具”,不顾他们的个人福利,导致他们荒废学业,一旦落榜又弃一无所长的他们于不顾,遂使其生活没有着落。这样的观点有些简单化,没有看到国家与运动员之间,存在着一种类似“对赌”的关系。
日益商业化的竞技体育,盛行“赢家通吃”的原则,别人不说,李娜得一法网女单冠军,高额奖金之外,赞助商蜂拥而至,政府还要奖励,其他没有拿到冠军的金花呢?一点利益都没有。怪谁?怪自己没拿冠军。
但竞技体育永远是一项风险巨大的投资,在世界纪录已达人类极限的当今时代,“从娃娃抓起”成为许多体育项目的唯一策略,以致国际体育组织要强制规定低于一定年龄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从小开始训练,整个过程漫长、枯燥甚至残忍,最后能否成功,却极为不确定。即使技艺超群,如果生逢某某高手独霸的时代,除非熬到对手退役,否则永无出头之日。仅以跳水为例,美国的男运动员洛加尼斯和中国的女运动员高敏,都曾让多少运动员发出“既生喻,何生亮”之叹。
为了让运动员在漫长的时间内,集中精力,放弃同年龄人的一切乐趣,像机器人般操练自己,必须为其安装一架内动力的“引擎”,国家同运动员的对赌由此开始。
培养一个成功的运动员,花费巨大,在中国,某个儿童一旦崭露运动天赋,国家就开始全额投入,从营养到服装,从训练到比赛,从奖金到报送上学,凡是国家可以调控的资源,都无所遗漏地提供给了这些冠军的苗子。在这里,国家的所为形同“风险投资”。
既然是风险投资,国家肯定会注意“控制风险”,而在运动员的成长过程中,最大风险就是好苗子享受了国家的好处,却不努力,最终无所成就,令国家投资失败。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形,国家必定要求运动员个人也有所投入,这份投入对于运动员个人的重要性应该同冠军奖牌对于国家的重要性相等。在大多数运动员都来自于经济不富裕家庭的背景下,个人及其家庭的投资实质上是挥霍在运动场上的青春、可能在不当的训练和过于激烈的比赛中受损的身体健康,还有因为偏重专业训练而形成的综合素质不高、生活技能缺乏,等等。这意味着,一个人成为运动员,实际上需要承担许多无形成本,在圈外人看来的运动员因为训练和比赛所作出的 “牺牲”,其实都是这份“契约”内含的条款。
任何契约都不可能对当事人毫无好处,只有风险,没有收益的契约不可能得到签约人发自内心的履行。在国家和运动员对赌的“契约”中,双方有着共同的目标——夺取金牌。为此国家不但付出了前期成本,还准备好后期支出,从奖金到房子到荣誉称号到官员职位,应有尽有。而所有这一切正是运动员付出那些成本之后,可能获得的回报,但其前提是他们成功履行契约,夺得世界冠军。没有冠军,一切免谈,国家不会再有付出,因为“投资”已经失败,而运动员也不会再有获得,像张尚武因跟腱断裂而退役,获得6万元安置费,可以看做一种人道主义关怀。
这份“契约”存在于中国每个运动员的档案中,只是肉眼看不见。张尚武那里有,“单飞”的李娜那里也有,这是李娜回国后为什么要“感谢国家”,地方政府为什么要奖励李娜的内在道理:收获冠军称号,在中国永远是国家和运动员的双赢,不管运动员是否“单飞”。
国家和运动员对赌的“契约”在总体上是公平的。国家在运动员身上投入惊人,曾有人计算过,奥运冠军的“含金量”即国家为每块奥运金牌的获得所付出的经费。竞技体育需要“举国体制”,足以说明财政负担的巨大。更为重要的是,国家在培养运动员的过程中,还提供了同运动没有直接关联的优惠待遇,包括个性化的学习安排。如果运动员能够自我控制,在高强度的训练和比赛之余,抓住机会,实现个人在运动项目之外的成长,他们有可能在成为世界冠军之后,有更好的职业生涯,或者在夺冠失败之后,还能开启人生另一条道路。这两方面的例子都不胜枚举。说句实在话,如果未能做好这些准备,最后遭遇人生困境,那么运动员也应该 “愿赌服输”,从退役那天开始,重新开始人生的奋斗。他们可能面临的困难,同成功之后可能享受的利益,本来就是对等的,因此也是无可抱怨的。
从“人都有弱点”的同情心出发,如果我们希望日后不要再发生张尚武这样的悲剧,那最好的办法不是国家更加全面地包揽运动员的一切,不管他们是否赢得了金牌,因为这无助于个人的奋发努力。合理的办法应该是让体育回归健身、兴趣的本意,或者改由某个体育企业来同运动员签订契约,并采用更加科学的方法,在提高运动员的竞技水平的同时,促进其人格成长,并帮助其获得足以满足运动之外的生存需要的技能,而这正是运动员走出体制,走向“单飞”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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