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25日 12:09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核心提示:初步统计,在为期6个月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中,保监局共查出保险公司利用中介业务和中介渠道违法违规套取资金超过8000万元。
今年1至6月,按照中国保监会部署,各地保监局认真组织,针对保险公司与中介机构之间不真实、不合法、不透明的业务财务关系,扎实开展现场检查。
2011年初保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清理整顿保险代理市场的通知》,要求各保监局深查透违法违规问题。经初步统计,在为期6个月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中,保监局共查出保险公司利用中介业务和中介渠道违法违规套取资金超过8000万元。
保险公司利用中介业务和中介渠道违法违规手段和方式主要包括:
一是保险公司将业务虚挂专业中介机构套取资金,初步统计金额为1628万元。如河南保监局查实被检查公司通过保险专业代理机构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资金457万元,广东保监局查实被检查公司将直销业务虚构为保险中介机构的代理业务,套取资金127万元;
二是保险公司将业务虚挂兼业代理机构套取资金,初步统计金额为526万元。如山西保监局查实被检查公司将直接业务转挂至多家汽车销售公司等兼业代理机构套取资金92万元;
三是保险公司将直接业务虚挂营销员或虚增营销员套取资金,初步统计金额为2009万元。如广西保监局查实被检查公司将直销业务转挂个人营销员业务,套取手续费369万元;
四是通过虚增业务及管理费套取资金,用于支付代理机构费用或激励等目的,初步统计金额为2449万元。如重庆保监局查实被检查公司通过虚列培训会议费及办公用品费等套取资金566万元,江苏保监局查实被检查公司通过虚假列支培训费、公杂费、会务费等套取资金318万元。四是保险公司通过截留保费等其他方式套取资金,初步统计金额为1163万元。如河南保监局查实被检查公司通过开具阴阳发票的方式截留保费334万元。
目前,对违法违规机构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工作正在依法落实,大部分保监局已召开行政处罚委员会会议进行专题研究,10多家保监局已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贵州、青岛、甘肃、海南、吉林等保监局已经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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