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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幕后:中投“外交”战

2011年07月27日 08:53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第一财经日报 蒋飞

  由于特殊的身份,中投公司在国际上的投资运作总是备受瞩目。因此中投要花相当大的力气维护与投资接受国的关系,努力了解和熟悉这些国家的投资环境和法律制度。其对摩根士丹利的投资即经历了复杂的法律和监管程序。

  2007年,中投公司购买了摩根士丹利公司的强制可转换票据和强制可转债,并于2010年8月完成了强制可转债向普通股的转换。中投公司进行投资时,摩根士丹利公司是一家投资银行,但在金融危机后转型为银行控股公司,接受美国银行控股公司法约束和美联储直接监管。

  2010年初,中投公司向美联储提出了转股申请,并于当年8月31日获得批准。由于摩根士丹利公司是一家大型金融企业,业务遍及全球十几个国家和地区,中投公司和摩根士丹利单独或联合向18个国家的40多家监管当局进行了书面申报或备案。所有申报或报备均获得批准或完成报备。

  为了给自身创造更多有利条件,中投公司近年来致力于与投资接受国积极对话,倡导公开透明、严格依法开展投资活动。中投公司保持了国际经济组织、金融机构和投资接受国各有关方面的经常性接触,积极展现其作为长期财务投资者、完全依照商业原则进行负责任投资的理念和做法。

  今年5月,中投公司在北京承办了“主权财富基金国际论坛”第三次会议。中国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中国政府继续支持中投公司按照商业化原则开展独立的投资和运营管理,并在自愿的前提下履行《圣地亚哥原则》。”《圣地亚哥原则》是主权财富基金的一套非强制性最佳行为准则,旨在规范和约束主权财富基金的投资行为,维护和促进国际金融稳定。

  李克强还呼吁世界各国共同努力,扩大开放领域,为主权财富基金创造开放、公平、非歧视的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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