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28日 00:17 来源:经济视点报
□经济视点报见习记者 田彩华
7月22日,针对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关于延保的投诉,郑州市工商局、郑州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了“家电‘延保’,小心陷阱”的消费提示。对此,郑州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主任陈三建说,国家相关“三包”规定中并无“保修”一词,“保修”可以理解为“保证修理”、“保障修理”等,但不一定是免费的。
延保——促销新手段
现如今,当家电业内竞争如火如荼,各家电厂商除了在产品宣传上做足工作,又在售后方面借助有偿延伸服务期限等方式另辟蹊径以求制胜。
记者在卖场了解到,延保期限不同所需费用也不同,一般来讲,分一年、两年、三年期。多延保一年就要多个几十元,甚至上百元。卖场导购告诉记者,这是在原有的保修期以外,另外加钱就可以享受延长保修服务。
然而,家电延保作为一个新概念,消费者还缺乏相应的经验,不免会被厂商的单方宣传误导,更有个别商家在发票上注明的延保字样是有意识地通过与“国家三包规定”字样联系起来,进行概念混淆。消费者不懂其中玄机,购买时难免受到误导。
谁为延保买单?
“购买这款产品还可以再买一份延保,很划算的,多掏一点钱,可以多享受几年的保修,更有保障。”某家电卖场导购热心介绍。当记者追问延保期间更换零件等相应费用承担等问题时,导购员却面露难色,称具体规定还不是很清楚,需要再咨询领导。
记者在一家家电卖场询问延保期的售后服务由谁来负责时,销售人员表示,延保其实是家电卖场的行为,延保费也交给了卖场,“国家三包期限内的售后服务,由生产厂家负责,超出了国家三包期的延保服务,卖场来提供”。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延保服务大多是厂商和销售商自行制定的,延保的维修费由保险公司出,家电出了故障,必须到商家指定的维修点修理,否则就得由消费者自己埋单。
河南省家电协会副会长李文光表示,延保服务实际上就是三包的延续和继承。而我国现行的三包法的规定已经渐渐不适应市场主流需求,需要改变。家电延保现在的市场条件还不成熟,还需要一个长期的市场培育过程。
莫让延保成噱头
家电连锁长期以来免费当道,一旦收费难以被消费者接收。卖场为转移服务成本,通过给销售员定任务等办法,勉强使消费者接受延保,但空有承诺,相应服务却无法跟上。
李文光认为,现在家电延保难以被消费者接受,主要原因:一是社会上公众认知还不接受有偿的家电服务;二是服务成本过高,所收费用远不能实现所承诺的服务。连锁商家只能委托第三方维修机构代为服务,服务质量难以保证;此外,现在的延保更多是停留在一个噱头上,一种宣传造势,一旦出现问题引起投诉,就需要消协出面制约。眼下,家电延保服务成了新型的投诉热点,主要是因为国家对于延保服务的价格、质量、标准规范没有一个标准来衡量,另外相关监管制度也有不足之处。
专家坦言,“家电延保”其实是一项很好的服务政策,因为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可依,各个商家的延保规则也不同,一些销售商甚至连延保协议都不提供。所以,一方面,相关政策必须完善,相关监管也需跟上;另一方面,商家也要本着对消费者合法权益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延保服务,莫让延保服务成了“空头支票”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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