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29日 17:33 来源:中国财经报
增投入 保重点 强监管
本报讯 近日,财政部印发了《财政部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支持水利发展改革的政策措施。7月8日上午,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当晚,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谢旭人主持召开地方财政厅(局)负责同志工作座谈会,对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支持水利发展改革工作做出部署。
《意见》强调,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深刻理解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准确把握中央提出的新形势下的治水方略,充分认识做好财政支持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支持水利改革发展放到财政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更加重要的领域,积极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
《意见》指出,各级财政部门要不断健全投入增长机制,努力增加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要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对水利改革发展的保障作用;健全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明显提高财政性资金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认真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政策,确保足额计提和专款专用;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水利建设;积极引导农民投入,形成政府与农民群众共同兴修水利的新局面。
《意见》还指出,要调整和优化水利支出结构,突出支持水利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要在继续支持水利枢纽、重点水源、重点堤防、南水北调工程、旱涝灾害防御体系等大型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加大对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农村水利建设的支持力度,优先支持农田水利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防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水利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促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支持深化重点领域水利改革,健全水利科学发展体制机制;支持全面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意见》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水利资金监管,不断提高水利资金使用效益。要积极推进水利建设资金整合,提高水利改革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建立健全水利资金管理制度,积极推行水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机制;切实加强预算管理基础工作,在保证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的基础上,加快水利资金预算执行进度,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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