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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理财产品切不可“饮鸩止渴”

2011年08月02日 07:03 来源:金融时报

  记者 韩雪萌

  目前,监管层最为担忧的就是部分银行变相调节监管指标数据,进行监管套利的行为——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投资购买其他机构或本机构理财产品的方式调节监管指标数据;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违规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不经过信托公司直接将理财资金投资于银行票据资产。对此,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提高合规销售水平,防止误导销售,最终实现“将适合的产品卖给适合的客户”,真正为客户创造价值和财富。

  在通胀持续高涨的情况下,“理财”成为全民关注的问题。近日,在银监会2011年年中工作会议上,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对近期“疯炒”的银行理财产品提出风险警示,要求商业银行禁止通过理财产品或其他任何方式变相高息揽储和违规揽储。

  刘明康要求,监管部门须严格审核商业银行提交的理财产品报告,及时否决不符合“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原则的产品。同时,禁止银行通过相互购买理财产品或发行理财产品投资另一款理财产品变相调节监管指标,禁止通过理财产品或其他任何方式变相高息揽储和违规揽储。

  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理财业务从无到有,发展迅速。理财业务作为银行重要的中间业务,其发展总体上反映了金融市场投资品种不断丰富和规模不断扩大的趋势,对拓宽居民投资渠道、改进商业银行经营模式有积极作用。据央行统计,今年截至6月末,理财产品资金余额为3.57万亿元,占同期存款余额78.6万亿元的4.5%,比上年末增加8000多亿元。其中大部分资金投入债券、股票等资本市场,促进了直接融资的发展。

  有关专家指出,在负利率和投资机会不理想的情况下,理财业务的需求猛增,银行这方面应需而动,发展基本是正常和合情合理的。这对于促进广大居民财产性收入合理增长,使居民更加充分地分享我国经济发展成果具有积极作用。同时,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对于银行业完善服务功能、满足市场需求、改善业务结构与收入结构也具有重要的意义。但也要看到,在今年社会资金整体偏紧的情况下,资金供给矛盾催生了各类借道理财和所谓“创新”的影子银行活动,以及种种监管套利的行为。

  银监会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末全国有130家银行开展了个人理财业务,理财资金账面余额1.9万亿元,较去年末增长14%。据了解,6月底银监会召集主要的全国性商业银行举行了理财产品专题座谈会,会上专门讨论了银行利用理财产品规避监管新规等问题。银监会指出,银行绕过信托公司开展委托贷款理财业务,通过受让信托受益权模式规避银信合作新规以及违规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等,并以此实现将贷款放在表外的目的。此类贷款完全失于“三查”,部分机构以受让信托受益权之名,行贷款之实,满足表外融资需求。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更让监管层担心的风险。银监会坦承银行可能还存在着变相调节监管指标以进行监管套利的问题。当然,也有些金融机构可能出于考核的需要大量发行理财产品,加大了市场流动性的波动,在规范操作方面也需进一步改进。

  “在央行连续6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银监会对商业银行提出更高资本金以及月度日均贷存比要求的前提下,发放理财产品成为银行业确保业绩的良药,但也令恶性竞争现象抬头。不少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争夺存款获得信贷空间,往往在月末、季末考核时点大量发行短期或超短期高预期收益类的理财产品,利用募集期和起息日的时间差达到增加存款规模的目的。一些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计成本地开展”价格战“,比如产品期限不足一周,而预期年化收益率接近8%,此类产品往往需要动用其他收益来源兑付客户的收益。这样的行为既不科学,又激化了行业间的恶性竞争。”一银行业内人士说。

  目前,监管层最为担忧的就是部分银行变相调节监管指标数据,进行监管套利的行为,具体而言就是,“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投资购买其他机构或本机构理财产品的方式调节监管指标数据;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违规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不经过信托公司直接将理财资金投资于银行票据资产。”上述人士担忧地说。

  通过发行理财产品获益的行为,还有建立资产池类理财产品,通过期限错配获得利差。某股份制银行工作人员坦言:“有些银行将各种期限和类型理财产品募集的理财资金集合后,通过投资配置多种资产的资产池进行集合运作,这可能导致多个理财产品同时对应多笔资产,单个理财产品难以进行估值和测算投资收益,无法实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

  7月以来,由于多重综合因素影响,理财产品收益虽较6月下降,但在股市、基市震荡、楼市投资受限、通胀持续高涨的经济环境下,一些低风险理财品种的投资渠道受到越来越多普通投资者追捧。对此,银监会日前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要求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提高合规销售水平,防止误导销售,最终实现“将适合的产品卖给适合的客户”,真正为客户创造价值和财富。

  显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无论是企业还是居民的理财意识都有了显著的提高,传统的银行存款越来越难以满足全社会日益增长的投资需求。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高于银行存款,但同时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产品,风险相对较小,填补了投资范围中从无风险低收益的银行存款到高风险高收益的股权类产品之间的空白。

  但是,大幅增长的理财产品就如同一柄双刃剑。一方面支撑了银行业绩的增长,另一方面也出现潜在风险。“追求理财规模的过快增长,业务发展不够审慎稳健。个别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理财资金违规投向政府融资平台,”两高一剩“项目等领域,这些行为给银行也带来了合规、信用流动性、声誉等一系列隐患。”上述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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