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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民营企业成为创造就业的重要渠道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03 10:54 来源: 国家统计局网站

  近年来,云南经济快速增长带来的就业形势日渐严峻,社会和谐面临重大挑战。而民营企业对就业的高吸纳能力,已经使其成为就业压力的缓冲器,社会和谐的助推器。云南民营经济发展迅速,在各类招聘会中,民营企业用工通常占招聘单位总数的绝大部分。进城务工人员、下岗工人、大学毕业生等对到民营企业就业的认可度增强,民营企业逐渐成为吸纳新增就业的主渠道。

  一、民营企业吸纳社会就业的主要特点

  

  (一)民营企业就业总量稳步增加

  民营企业质量效益的不断提高,为促进就业创造了有利条件,带动了民营经济就业总量的显著增长。2010年末,全省私营企业共15.6万户,吸纳就业人员227.6万人,比上年增加28.3万人,增长14.2%;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吸纳就业人员65.1万人,比上年增加5.4万人,增长9.1%。

  (二)民营企业新增就业人员占城镇新增就业人员的一半以上

  2010年末,全省城镇就业人员599.1万人,比上年增加51.6万人,增长9.4%;城镇私营企业就业人员186.3万人,比上年增加27.5万人,增长17.3%,占城镇就业人员总数的31.1%,比上年提高两个百分点。城镇私营企业新增就业人员占城镇新增就业人员51.6万人的52.3%。

  云南省城镇就业人员情况表

  单位:万人

  类别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合计

  525.6

  547.5

  599.1

  国有单位

  185.8

  187.8

  191.0

  #企业

  54.1

  52.4

  54.1

  集体单位

  11.2

  11.0

  10.6

  有限责任公司

  41.9

  44.7

  48.6

  私营企业

  142.6

  158.8

  186.3

  港澳台商投资单位

  2.4

  2.5

  2.4

  外商投资单位

  2.8

  3.1

  2.9

  个体

  120.6

  122.1

  138.2

  其他

  18.2

  17.5

  19.1

  (三)民营企业就业结构日趋优化

  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是促进市场经济发育、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提高国民经济整体效益和效率的重要途径。随着第三产业的不断发展,全省就业人员也更多地转移到第三产业中,就业人员在三次产业间的分布逐步趋于优化。2010年末,城镇私营企业就业人员中,第一产业就业人员6.1万人,第二产业就业人员38.3万人,第三产业就业人员58.5万人。三次产业就业比例为3:38∶59,呈现出第一和第二产业就业比重减少、第三产业就业比重逐步提高的态势。民营企业的主体产业是第三产业,而第三产业的就业弹性明显大于第一和第二产业。

  全省城镇私营企业年末分产业就业人数

  单位:万人、%

  行业

  2009年

  2010年

  就业人员

  比重

  就业人员

  比重

  合计

  158.8

  100

  186.3

  100

  第一产业

  5.3

  3.3

  6.1

  3.2

  第二产业

  61.1

  38.5

  71.3

  38.3

  第三产业

  92.4

  58.2

  108.9

  58.5

  (四)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是吸纳就业的主力

  分行业看,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对人员的需求最为旺盛,已成为吸纳就业人口的洼地、市场就业的主导行业。2010年末,全省城镇私营企业就业人员中,制造业35.8万人,比上年增加5.4万人,增长17.8%,占城镇私营企业就业人员的19.2%;批发和零售业53.6万人,比上年增加7.0万人,增长15.0%,占城镇私营企业就业人员的28.8%。两个行业合计比上年增加12.4万人,占城镇私营企业新增就业人员27.5万人的45.1%。

  全省城镇私营企业年末分行业就业人数

  单位:万人

  行业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合计

  142.6

  158.8

  186.3

  农、林、牧、渔业

  4.7

  5.3

  6.1

  采矿业

  6.1

  6.6

  8.1

  制造业

  28.5

  30.4

  35.8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0

  2.1

  2.5

  建筑业

  17.7

  21.9

  24.9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讯业

  3.8

  4.8

  5.5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4.2

  5.2

  5.8

  批发和零售业

  44.3

  46.6

  53.6

  住宿和餐饮业

  3.9

  4.5

  5.5

  房地产业

  6.6

  7.5

  9.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5

  10.6

  13.2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4.2

  4.8

  5.5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0.9

  0.9

  1.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3

  1.6

  1.8

  其他

  4.8

  5.9

  7.0

    二、民营企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结构性就业矛盾依然十分突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民营企业对技能型人才特别是中、高级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变得更加迫切,熟练性、技能性岗位空缺较大,劳动力素质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一方面,企业需要招聘人员,特别是适应企业需要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另一方面,无论是大学毕业生还是农民工,大多不能适应企业的岗位需要。“有人无事干,有事无人干”的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

  (二)对政策宣传落实力度不够,帮扶措施没有完全跟进到位

  对于国家和地方出台的各项促进就业优惠政策,如小额贷款补贴、税收减免、培训补贴等政策,许多中小企业由于获取信息的渠道不畅,并不知晓、更不清楚享受政策的条件。许多民营企业都吸纳了一定数量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但享受到税收减免政策和社会保险政策的企业数目很少,原因是由于企业不知道有这样的政策而无法享受。同时,有些企业虽然了解政策的内容,但由于程序繁琐,申请落实政策的成本高,而选择放弃申请。

  (三)就业观念陈旧制约了大学生对民营企业的选择

  我国目前大学生的职业选择取向中,热衷于公务员和垄断性国企,而把民营企业排在末尾。他们认为民营企业工作辛苦,待遇远不如国有企业好;员工素质参差不齐,内部管理不系统;发展前景不明朗,职业的安全感差;老板想用就用、想不用就可以随时扫地出门。大学生的家长们也有类似的观念,认为民营企业规模小,工资福利待遇差,工作保障程度不高;认为家里培养个大学生不容易,如果自己的孩子去民营企业工作相当于去做“临时工”,不仅为其前途担忧,而且在他人面前也颜面无光。

  (四)民营企业人才流失率高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一是很多人刚进入民营企业,用自己过高的期望值来衡量民营企业,两者出现落差后,便草率地做出频繁离职的决定。二是一些人选择民营企业只是为了工作而工作,不能安于在民营企业第一线从事基础工作。三是有些人是因为没有合适的地方,只好先到民营企业里就业,之后再寻找机会再次择业,即他们采取“骑驴找马”的策略。

  (五)民营企业工资待遇偏低

  2010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0177元,与2009年的26992元相比,增加了3185元,同比增长11.8%;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0927元,与2009年的33262元相比,增加了7665元,同比增长23.0%;私营企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8562元,与2009年的15637元相比,增加了2925元,同比增长18.7%。私营企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相当于于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1.5%、国有企业在岗职工的45.4%。

    三、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劳动力市场的统筹规划和就业管理,完善国家政策指导下的市场就业制度,保障民营企业平等权利的实现。改善城市的软环境,建立一支文明、公正、廉洁的城市管理和执法队伍,把管理执法寓于为民服务之中;推进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建设,使劳动力市场的职业中介、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以及各项代理服务功能,都能同时面向非正规就业人员,为有更多的人进入这一就业领域铺路架桥;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他们的基本权利提供法律保护,形成对中小企业有利的治安和法律环境。

  (二)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特别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

  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培训,建议根据被培训人员的岗位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技能的培训,全面提升劳动力队伍的整体素质。应加强培训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对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培训,要引导和鼓励农民工接受职业技能培训;要围绕市场需求开展订单式和定向培训,要围绕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改造和新开工项目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三)积极发展小企业

  小企业作为活跃市场的基本力量,容纳了社会上大多数的就业人员,广泛动员和鼓励劳动者个人或合伙兴办小企业,能够有效地调动人民群众的劳动积极性,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增加社会生产力总量,实现分配公平、社会稳定,因而是一项调动全社会投资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增长的战略性措施。

  (四)鼓励创业、激励创新

  要鼓励青年学生的创业活动,在政策法规、财政支持、金融服务等各方面予以必要的政策扶持,简化创业企业设立程序,给予创业企业税收优惠,为创业企业融资提供更多渠道和便利,营造创业的社会氛围,让创业成为一种大众文化。探索建立校企共建的高校办学机制,广泛进行创业教育,实现就业的倍增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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