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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既要两手抓还需堵疏结合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06 02:27 来源: 金融时报

  记者 牛娟娟

  当前要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仍需继续坚持“两手抓”,即在大力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同时,加强对资金流动的监测预警,采取措施抑制跨境资金套利活动,防范“热钱”大进大出对国内经济产生破坏性作用。同时,还需注意“堵疏结合”,面对国内市场较为充裕的资金,要继续推动境内资本市场开放和资本流出。

  日前刚刚召开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长座谈会在强调下半年外汇管理工作重点时,对积极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给予了充分关注。

  会议指出,下半年我国外汇收支可能仍将面临较大净流入压力;做好2011年下半年外汇管理工作,要把减缓银行结售汇顺差过快增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转变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以防范和打击“热钱”流入、稳步推进进出口核销制度改革为重点,推动外汇管理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事实上,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后,全球央行为挽救经济释放出大量流动性,而欧美等国的宽松货币政策至今仍在“泛滥”。在发达经济体前景仍然不确定之时,率先复苏且增长强劲的新兴经济体成为国际资本追求高回报的首选之地。从去年开始愈演愈烈的“热钱”涌入正在令越来越多的新兴经济体应接不暇,面对西方“资金之矛”长驱直入,新兴市场国家纷纷举起了“阻挡热钱之盾”,而一直处在世界经济风口浪尖的我国,也始终保持着对“热钱”跨境流动的高压态势。

  我们注意到,今年上半年,我国的外汇净流入压力较大,这从上半年每月银行结售汇的数据中可见一斑。国家外汇局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6月银行代客结售汇顺差430亿美元,较5月下降17%,结束连续3个月的增长。有关分析人士表示,今年以来,在人民币升值预期之下,人们持有外汇的意愿降低,所以从境外流入的资金基本都净结汇给银行,体现为银行的代客结售汇顺差维持高位,这显示国际资本流入境内的压力仍然不少。尽管6月份结售汇顺差有所下降,但仍处高位。

  上半年以来,针对依旧严峻的国际资本流入境内的压力,国家外汇局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外汇业务管理政策措施,积极遏制“热钱”等违规资金流入,如加强银行结售汇头寸、转口贸易收汇、预收货款和延期付款的管理,进一步下调2011年度境内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指标总规模,加大对“热钱”等违法违规资金流入的打击力度,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管理等。继2010年11月1日和12月10日通报了两批企业、个人违规办理外汇业务处罚情况后,近日外汇局又根据检查工作进展将第三批企业、个人外汇违规及处罚案例进行了通报,可以说,对违规资金的打击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当前,包括我国在内的新兴经济体面临的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已经不容忽视,甚至正在为下一次金融危机培植土壤,这是因为下一波危机很可能从这些风险资金退出新兴经济体开始。”来自工行的分析人士指出,“具体表现就是资金撤出导致资产泡沫破裂,本币贬值,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出现双逆差,因此,不采取措施对‘热钱’等违法违规资金流入加以遏制就等于是为下一次金融危机制造机会。”

  国泰君安固定收益部宏观研究员周文渊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当前国际经济形势看,尽管近日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在美国债务违约大限的最后关头通过法案,使美国债务违约风险暂时得以解除,但债务上限和削减赤字法案只是把美国的债务危机向后拖延,并未从根本上解决美国的高赤字顽疾。加之下半年在面临经济增速放缓、内生增长动力依然不足的情况下,主要发达经济体对宽松货币政策极有可能保持较强依赖性,全球流动性宽松局面短期难以改变,这些都将使我国当前依旧面临较大的输入性通胀和资金流入压力。

  因此,积极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严厉打击“热钱”跨境流动,是当前维护我国经济发展和金融安全的需要。

  “外管局此次会议明确表示,下半年将继续保持打击‘热钱’高压态势,打击外汇违规结售汇。这意味着在国内外经济发展新形势下,国家还将在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方面多方着力。”上述工行分析人士指出。

  采访中,专家指出,当前要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仍需继续坚持“两手抓”,即在大力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同时,加强对资金流动的监测预警,采取措施抑制跨境资金套利活动,防范“热钱”大进大出对国内经济产生破坏性作用。

  要继续对“热钱”等违规资金流入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就此表示:“要严把银行等重点环节,继续开展针对‘热钱’流入的专项检查,加大外汇检查力度。此外,也要进一步改进外汇管理方式,完善跨境资金流入管理,严厉打击外汇违规收结汇。要按照相关监管要求,采取积极措施,鼓励和便利购付汇,抑制市场主体套利性跨境资产运作,减缓结售汇顺差过快增长。”

  同时,还需注意“堵疏结合”,面对国内市场较为充裕的资金,要继续推动境内资本市场开放和资本流出。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允许更多类型的机构从事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业务,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选择、有重点地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要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运用汇率、利率等价格机制进行合理引导,避免给投机资金提供持续套利投机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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