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货币流动性充裕等因素导致当前物价上涨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0 10:25 来源: 国家发改委网站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负责人就当前价格形势答记者问
7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升6.5%,继续高位运行,如何正确看待当前的价格形势,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
问:7月份CPI同比上升6.5%,请问目前物价上涨的原因有哪些?
答:今年7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继续高位运行,同比上升6.5%,环比上升0.5%,涨幅比6月份扩大0.2个百分点。总体看,导致当前物价上涨的原因较为复杂,既有国际输入性较强、货币流动性充裕以及前期自然灾害等因素,也有资源性产品以及劳动力、土地、资金等要素价格上涨累积效应不断释放的影响。具体地说,从环比看,猪肉、蛋、水产品价格继续上涨,涨幅分别为7.7%、0.8%和1.2%;鲜菜价格受阴雨天气较多、季节性品种更替等因素影响止跌回升4.1%;受暑期旺季来临影响旅游价格上涨4.6%;拉动食品类和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分别上涨1.2%和0.6%,合计影响价格总水平上升0.45个百分点,是价格总水平环比明显上升的主要原因。从同比看,7月份翘尾影响约为3.3个百分点,比上月回落0.4个百分点,但受环比明显攀升影响,新涨价因素达3.2个百分点,接近翘尾影响因素,导致同比涨幅较高。
问:如何正确看待当前物价走势?
答:为应对价格较快上涨,政府综合采取了控制货币、发展生产、保障供给、安定民生、加强监管等一系列措施,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当前价格运行依然处于温和可控区间。从国际比较看,我国7月份CPI上升6.5%,而与我国发展水平相近的俄罗斯、印度、巴西的消费价格指数6月份分别上涨9.4%、8.7%和6.7%。即便是发达国家如美国和英国的消费价格也上涨了3.6%和4.2%(大幅度超过其2%的警戒线)。从长期趋势看,1978-2010年,我国GDP年均增长9.8%,CPI年均上升5.56%。今年上半年我国GDP增长9.6%,CPI上升5.4%。所以,从30年经济运行的统计结果看,当前CPI上涨与GDP增长仍然处在一个温和可控的范围。从当前涨势看,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PPI环比涨幅分别由去年11月份(这轮价格上涨以来的高点)的2.2%、1.4%下降到今年7月份的0.1%、0。
问:后期我国的物价走势将如何?
答:当前价格运行拐点特征明显,预计下半年我国食品类价格将继续保持高位运行、稳中略有波动的态势,但由于翘尾因素快速下降,预计后期价格总水平同比将有所回落。
从具体商品看,大宗商品价格呈趋稳或回落态势。随着国家扶持生产、调控市场各项政策措施效果的进一步显现,粮油、生猪、蔬菜等主要农产品市场供求关系趋于改善,食品类价格涨幅已经趋稳或出现了下降。钢材、水泥等主要工业生产资料价格基本稳定,上下游传导压力有所减弱。近期国际市场原油、小麦、玉米、大豆等主要大宗商品环比价格大幅回落,国际市场输入性通胀压力明显减弱。
从翘尾影响看,后几个月降速较快。从翘尾因素看,8—12月份翘尾因素下降速度较快、幅度较大,月均下降0.66个百分点。虽然后几个月仍有一些新涨价因素,但新涨价因素将明显低于翘尾下降因素。
从周期性波动规律看,此轮物价上涨已将近拐点。新世纪以来,我国先后经历了两次较为明显的价格上涨,分别在2003—2004年、2007—2008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周期分别为27和24个月。到今年7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已经持续了25个月,从周期性波动规律看,价格运行已经将近拐点,涨幅趋于回落的可能性较大。
问:下一步抑制物价过快上涨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答:当前,稳定物价的有利因素逐渐增多,国内经济增长仍处于平稳较快增长区间,国民经济正由政策刺激向自主增长转变,继续朝着宏观调控预期方向发展。特别是国内货币供应宽松的局面得到明显改善;财政收入增长较快,外汇储备充裕;粮食连续7年增产,夏粮再获丰收,粮油库存充裕;工业消费品产能充足,总体供大于求;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价格垄断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秩序明显好转;翘尾因素明显减弱,等等。这些都为稳定物价奠定了坚实基础。
但是,从后期走势看,价格运行仍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如全球经济复苏前景尚不明朗、国内能源资源需求增长偏快、秋粮生产防灾减灾形势严峻、生猪和水产品生产恢复还需要一定时间,等等。特别是美国通过了提高2.4万亿美元债务上限的计划,为了偿还债务和促进经济增长,后期实施第三次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的可能性极大。如美国继续实施量化宽松货币政策,一方面可能推高大宗商品价格,使得国际输入性压力加剧,另一方面可能会引发更多热钱继续流向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可能导致国内投机性资金增加,增大我国稳定物价总水平的难度。
问:国家还将采取哪些措施控制物价?
答:在应对这一轮物价上涨过程中,政府打了一套“组合拳”,综合施策并取得了积极成效。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关于“坚持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强化政府责任,加强市场保障,降低流通成本,整治市场价格秩序,对困难群众采取有力有效的救助措施”的要求,在落实好已有政策的基础上,重点采取四项措施稳定物价,一是对流通环节进行清理整顿,取消高速公路的超期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大力清理整顿农贸市场、超市进场费以及银行卡的不合理收费。二是继续推进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的联动机制,督促各地在年底前全部建立起来。三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炒作、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四是继续加强粮食、生猪和蔬菜的供给,保障农产品价格基本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