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山东险企开退市先河 太平财险3分支机构撤销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4 22:16 来源: 经济导报

  经济导报记者 于传将 潍坊报道

   8日,山东保监局一纸批文下达至太平财产保险山东分公司,其潍坊寒亭支公司获准撤销,从此成为历史。

   此前的3月17日,太平财险的安丘和昌邑两个营销服务部获准撤销。

   这开启了山东保险机构退市的先河。

   同时,太平保险如何保证上述3家分支机构撤销后未到期保险合同的正常履行?如何对原客户继续提供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也成为后续的对该险企盲目铺设机构的一个沉重考问。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告诉经济导报记者,根据我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机构退市后,未了保险责任和未到期客户需转移到当地其他保险公司,确保保单持有者的利益得以维系。

  物是人非

   导报记者13日在潍坊市寒亭区采访时了解到,早在2006年就进入寒亭保险市场的太平财险,是当地市场较早的保险机构之一,然而由于经营不善,该公司早已名存实亡。

   13日下午,天空中下着小雨,导报记者来到寒亭区幸福路98号,这里是太平财险寒亭支公司的注册地。然而,现在这里已成了“嘉铖视力保健中心”,一家专门从事学生视力保健的医疗机构。

   一名家长正坐在门外,等待做视力保健的孩子,他告诉导报记者:“不知道这里有太平保险,嘉铖视力保健中心开设在这里有两三年了。”

   该保健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也向导报记者证实,自己在这里工作快两年了,从未听说过这里有太平保险公司。

   嘉铖视力保健中心北侧不远处,是中国电信幸福路营业厅。由于下着雨,一个客人也没有,三名工作人员正在大厅里闲聊。导报记者向其询问附近是否有太平保险,他们均表示没听说过这里有过保险公司。

   当地一家大型财险公司的负责人告诉导报记者,太平财险寒亭支公司最初确在幸福路98号。“2005年底,太平财险开始筹建寒亭支公司,当时由一名从平安财险潍坊中心支公司过来的张姓经理主持筹建工作。2006年6月开业,张便成为寒亭支公司经理,但不久后他便跳槽到潍坊一家小型保险公司去了。”他还向导报记者透露,太平财险寒亭支公司是进入当地市场较早的几家保险公司之一,但“连换了好几任负责人,业务一直没有做起来,早就名存实亡了”。

   导报记者查阅的山东保监局相关文件显示,太平财险寒亭支公司筹建于2005年11月23日,于2006年6月27日获准开业,注册地址为寒亭区幸福路98号,此后未申请过营业场所变更。

  入不敷出

   寒亭区是潍坊市的远郊区县之一,距市区15公里左右。

   导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受制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寒亭区全年的财产保险保费收入仅4000万元左右,当地的保险公司数量也不多。寒亭人保、太保、中华联合和阳光保险是当地较大的财险公司,累计占据80%以上的市场份额,其他几家新近入场的小公司几乎没有什么保费来源。

   “今年以来潍坊地区接连撤销了寒亭等3家县区保险机构,都是由于业务规模不达标,入不敷出。”太平财险潍坊中心支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高管人员告诉导报记者。

   山东保监局行政许可文件显示,在寒亭支公司撤销之前,3月17日,太平财险安丘和昌邑营销服务部同日获准撤销。不到半年的时间,3家县区分支机构被撤销,潍坊当地保险人士均对此表示“前所未有”。

   太平财险山东分公司对此讳莫如深。12日下午导报记者致电该公司,“虽然我们已经拿到监管部门的开设批文,但这3家分支机构一直未开设。”一名李姓负责人如此解释后,便以“没有媒体联系人”为由拒绝了导报记者的进一步采访要求。

   然而导报记者发现,其安丘和昌邑营销服务部都曾经存在过。2005年3月28日,山东保监局批复太平财险设立安丘营销服务部,同年9月6日,昌邑营销服务部获准设立。其中,安丘营销服务部还于2007年4月30日和2010年7月5日两次变更营业场所。

   “撤销的这3家分支机构都没有什么保费收入,甚至每年的保费收入还抵不上办公场所租赁费和水电费。”潍坊当地一名资深保险人士向导报记者透露。

  沉重考问

   早在今年2月份,时任四川保监局局长的王虎林即撰文表示,保险业发展粗放问题由来已久,不良保险分支机构退出市场很有必要,保险监管应尊重和保护市场选择结果。

   “分支机构撤销之后,如何保证未到期保险责任的正常履行?如何对原客户继续提供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这是对保险行业盲目铺设机构的一个沉重考问。”资深保险人、世纪保网总经理潘浩告诉导报记者,部分保险公司把追求业务规模放在第一位,片面地追求超常规发展,结果由于管理水平和经营能力跟不上业务规模的发展,导致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明显降低。

   导报记者发现,山东保监局在准予太平财险这3家分支机构撤销的批复文件里,均要求该公司“做好原客户的后续服务工作”。

   保险机构退市后如何继续为未到期客户提供服务?“我国《保险法》有明确规定,保险机构退市后,未了保险责任和未到期客户需转移到当地其他保险公司。”郝演苏告诉导报记者。

   王虎林认为,监管部门有责任审核退市保险机构如何继续履行未到期保险责任,确保保单持有者的利益得以维系。对那些不适应市场需要、经济核算无效益的保险机构,在其提出撤销申请时,监管机关应着重审查原有保单责任的承接主体有没有落实到位,保单售后服务主体有没有明确,服务渠道是否合理便民,相关事宜有没有书面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只有这3个方面问题已经明确落实,监管机关才可以同意其撤销申请。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