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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银行胜诉率高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6 09:24 来源: 上海商报

  松江法院受理涉银行金融案件显示 银行起诉债务人执行标的清偿率逾六成

  商报记者 应一琳

  2008年至2011年上半年,松江法院共受理涉银行金融案件372件,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上海银行四家银行涉及金融案件总数占收案数六成以上。统计显示,这类案件中银行胜诉率高,且调解难度较大。

  涉案银行中建行排首位

  自2008年至今年上半年,松江法院共受理涉银行金融执行案件263件,总执行标的达49917万元。案件多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主。其中,在诉讼案件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占总收案数的86%,而在执行案件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则占71%。

  涉案银行较为集中,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上海银行四家银行的案件总数均占全部收案数的六成以上,其中建设银行排名首位。

  银行保障债权的手段较为丰富。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例,银行在签订借款合同时一般都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而且往往物保、人保同时存在,有的还采取“五户联保”等方式。为了确保债权得以实现,银行普遍在诉前或诉中申请财产保全。不少银行还因借款人面临财务危机或已被其他银行起诉而提前终止合同,起诉债务人要求还款。因此,在执行中,银行作为申请人,其执行标的清偿率达到63.33%。

  银行占据绝对优势

  此外,涉银行金融案件的调解难度较大,主要是由于一方面,部分案件被告下落不明,无法调解。另一方面,银行或因风险内控规定,或只是为了完成坏账核销手续,或担心债务人拖延履行等而不愿意作出让步。当事人往往对本金没有争议,但对银行主张的复利、滞纳金、诉讼费甚至律师费等常常会有异议,衍生债务负担较重也导致调解难度增大。因此,大部分案件最后都以法院判决的方式结案。

  绝大多数情况下,银行在诉讼案件中是作为原告出现的,在诉讼中具有较大的主动性,各类准备和依据也较为充分。而从案件的处理结果看,凡以判决方式结案的,银行的诉讼请求基本都能得到法院支持。

  松江法院建议,负责信贷和风险监管人员的责任心需进一步加强,例如在推广信用卡业务时,应当实行提高门槛,“有些人自身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来源,名下也无房产,如果为了提高业务效率,银行还向其推销信用卡,就会为之后的还款带来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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