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资本红线划定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6 13:59 来源: 国际金融报

  

  中国银监会8月15日就《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常时期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不得低于11.5%和10.5%。

  《办法(征求意见稿)》将我国资本监管要求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最低资本要求,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5%、6%和8%。第二层次为储备资本要求和逆周期资本要求,储备资本要求为2.5%,逆周期资本要求为0-2.5%。第三层次为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为1%。第四层次为第二支柱资本要求。《办法(征求意见稿)》实施后,正常时期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不得低于11.5%和10.5%。

  此外,《办法(征求意见稿)》依据资本充足率水平不同将商业银行划分为四大类,并规定了随着资本充足率水平下降,监管力度不断增强的一整套监管措施。

  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新的分类标准符合国内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远高于最低资本要求的实际,标志着我国资本监管的重点将转向达到最低资本要求但未满足全部监管资本要求的商业银行。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