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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天沐:争鸣——谁说新婚姻法仅仅维护男方权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8 06:34 来源: 中国经济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新司法解释于8月13日起施行。它的条款涉及房产分割等热点问题,从去年11月15日公布征求意见稿之后,就引起了极大的关注和争议。而婚前贷款买房归个人、父母给买房配偶没份等条文,无疑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8月17日新华网)

  现在,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有相当一部分女孩儿把男方有房有车作为结婚的前提条件。但是,新司法解释出台后,即便离婚,房子依然属于婚前买房的男方。这对很多女人来讲,的的确确是个重大利空!于是,网上不少女性朋友都大呼“吃亏”。毕竟,在传统习惯下,结婚时由男人出钱买房似乎理所应当。部分女性网友认为该解释加大了重男轻女的趋势,仅保护了男方的利益,却没有保护婚姻本身,可能会导致男人离婚的“肆无忌惮”和女人离婚的“一无所有”。

  但是要注意,新司法解释并未明确规定此种权利只限于男性,如果女性自己买房,或者岳父母为女儿买房,同样存在让男人净身出户的可能。

  仔细思考一下新司法解释出台前的司法实践,其缺陷是显而易见的。面对高房价的压力,刚刚工作的年轻人想要拥有一套自己的房产并不容易。为此,男方父母往往会为子女购房倾注全部积蓄,为小两口搭建一个爱巢。

  现实中,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及好面子的传统,父母一般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财产协议。但如果有那么一天,双方真的走到了离婚的岔路口,男方父母耗尽毕生心血买的房子,为什么回头却成了两个人的共同财产?这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请问,这对男方公平吗?这对男方的父母公平吗?

  当然,笔者从不否认女性的伟大,尤其在结婚以后,女性往往都有着强烈的家庭责任感。但是,当前一些女孩儿试图通过婚姻来实现物质欲求的现象却也不容漠视。如果患难与共还是社会上每个人都遵循的信仰,为什么自私露骨的铜臭观念会在各个相亲类电视节目中肆意蔓延,以至于有关部门不得不出面干预?如果拜金女、宝马女只是社会中的一小撮儿,为什么在广州的一场全球富豪甄选佳丽活动中,通过网络、电话报名的单身女性竟达5万人之多?如果相濡以沫还是所有人共同追求的婚姻观,为什么《非诚勿扰》在被勒令整改后,主持人孟非会发出这样的感慨?——“全世界找不到另外一个国家的人,全民性地对金钱和物质的渴求和贪婪超过今天的中国人,但是我们在任何的场合下都还挺正经的。所以当女孩子在台上说她想要宝马想要房子的时候,我们就觉得受不了”相亲变成相金,将金钱的强悍、赤裸与傲慢表达得淋漓尽致。

  因此,婚姻法新司法解释恰恰是对当前某些不良社会风气的一种法律约束,维护的绝不仅仅是男方的权益。相对于原来的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的规定是一种进步,也更加公平。它告诉我们:婚姻就是婚姻,它不是一场感情与物质的交易,期望通过婚姻来实现个人财产的扩张是靠不住的。(时天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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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王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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