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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万元降至1.5万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9 05:40 来源: 东南快报

  本报讯(记者 谢丹)昨日,省红十字会消息称,我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起付线将从3万元大幅调低至1.5万元,救助覆盖的起算时间范围从今年5月1日提前至1月1日。符合条件的困难居民,可以向当地红十字会提出申请。

  据了解,“大病救助基金”主要面向六大救助群体:我省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以及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及需要紧急医疗救助的重特大疾病患者。主要救助的病种为所有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

  根据新的规定,救助对象因患上述疾病住院治疗(尿毒症患者含门诊透析治疗)而产生的大额医疗费用,扣除现行医疗保障制度及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和其他社会救助后,所余的个人负担费用(含目录内药品诊疗及抢救时使用无法替代的目录外药品费用)≥1.5万元,确实自付困难需要救助者,由“大病救助基金”给予一定比例的救助。自付费用在1.5-5万元(含1.5万元)的,补偿50% ;自付费用在5-10万元(含5万元)的,补偿60%;自付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补偿70%。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救助补偿比例在此基础上再增加10%,原则上每人每年救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具体的大病救助政策,可登录福建省红十字会网(http://www.fjredcross.org.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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