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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经济邪教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1 06:07 来源: 都市快报

  本报首席评论 徐迅雷

   宣布为非法六年后更猖獗更具欺骗性

   有一种活动被称做“经济邪教”,那就是传销。

   ——含冤坐牢11年的“杀人犯”赵作海,平反1年后在宁夏贺兰县身陷传销泥潭。

   ——七夕千里浪漫会网友,结果误入传销团伙被断手指,这则在微博(http://weibo.com)上引起10多万网民高度关注的事件,最终被证实是当事人自导自拍的一场闹剧,其目的是为了向父母骗取1万元传销加盟费。

   ——广西玉林,警方抓获传销女头目周某,涉案金额达3000万元。

   ——广西来宾,光天化日之下多年疯狂传销;央视连续曝光当地警方的不作为……

   “拉人头”式传销、聚集型传销、互联网传销……以“资本运作”、“连锁销售”、“北部湾大开发”、“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网络加盟”、“网购平台”、“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网络直销”、“网络代理”等等等等现代或非现代的名义,请君入瓮!你看看一些地方非法出版物的名称——《连锁为王》《连锁销售160问》《中国资本运作政策解读》等等,就知道恶狼披上了什么外衣。

   传销这种“经济邪教”,本质上就是人心邪教、社会邪教、利益邪教,其各种宣传方式与行事方式,浓缩成一个字,就是“骗”。骗你入伙,把你兜里的钱骗到自己的兜里,使整个社会空耗人力物力财力,而没有创造任何实体的价值与财富。

   2005年,《禁止传销条例》公布并施行。曾经当过传销组织小头头的李旭,幡然醒悟后,成了“中国反传销协会”会长。根据他掌握的情况,中国传销队伍的规模极为庞大,“仅异地邀约的传销就有上千万人参与”。那些为我国“民工荒”感到慌兮兮的人,不妨想想这上千万人不折腾传销了而去打工了,那会是什么情形。

   很奇怪的是,传销“其兴也勃焉”,就是没有“其亡也忽焉”——它灭亡一点也不迅捷,就是“兴盛易”而“灭亡难”。“经济邪教”为何“屡禁不止”?这个严峻问题的答案其实也很简单,那就是“屡禁”中的“禁”字,在很大程度上是虚拟的。

   这些年来,传销由东西进,逐步转移到西部欠发达地区,当地为了吸引“外来人员”,暗中纵容传销。有论者说,“暴富”心理是传销难禁的重要原因,这纯粹是从被动一方来说事;其实,打击的主动方——政府职能部门不作为,甚至暗中庇护,才是传销所谓“难禁”的根本原因。问题的关键就在于:非不能为,乃不肯为也!在央视等媒体连续曝光之后,公安部才出来说,将在全国开展打击传销犯罪行动。

   梦做醒了?早干吗去了?养痈为患,如今痈长你身上了?还说“人员多、地域广、处理复杂,在刑事打击的取证方面难度比较大”,这是在为今后传销再度兴旺提前预埋借口吧?

   听听传销分子是怎么说的:“投入3800元的可分到380万。”“牛根生在这里边拿走了一个亿,赚到人生第一桶金,创办了蒙牛集团,这就是资本运作的魅力啊!”“这个行业比三峡工程还要大,这是我们中国第一大工程……”最后这句话有一定道理,在一些地方政府的纵容下,传销损耗民力民财估计真会大大超过三峡工程。

   铲除“经济邪教”,最需戮力同心。由此,才能实现李旭的反传销口号:揭露传销真相,戳穿美丽谎言,铲除经济邪教,共建社会和谐!

   长沙警方历时4月,今年3月摧毁以傅利杰等为首的特大传销团伙,抓获嫌疑人79名,摧毁传销窝点351个,查证涉案金额约1.5亿元。这个团伙以“做工程、修地铁、卖服装”为幌子,最多时骗进2000余传销者。

   警方说,传销团伙欺骗新人入伙,大多是从亲戚朋友入手,很多夫妻、父子相互欺骗落入传销陷阱。被刑拘的两名女性嫌疑人因仍在哺乳期被取保候审,而将她们甚至新生孩子拉入传销深渊的,正是她们的亲人。

   绝大部分底层传销人员生活十分清贫,大部分传销人员10余人租住在一个狭小的出租屋内,如果没有新人加入,一个月吃不上肉的情况十分常见。不但人身自由受到控制,为了留住下线还进行精神控制,团伙成员相互监督,不准看电视,不准看书看报,不间断进行“培训”洗脑。当警方捣毁传销团伙后,不少传销人员拒不配合遣返,甚至咒骂警方惊醒了他们的发财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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