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促进企业兼并重组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2 08:53 来源: 经济日报“十二五”时期,我国将以汽车、钢铁、水泥、机械制造、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等八大行业为重点,推动优势企业实施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投资合作,提高产业集中度,并带动其他行业企业兼并重组。
在市场经济框架内,企业间的并购重组是应有之义。总体而言,我国企业兼并重组目前远滞后于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突出表现为:跨地区兼并重组困难、利益分配问题有待突破;兼并重组企业在税收、土地、债务处理、职工安置等方面存在一定困难;企业兼并重组的服务体系不够完善,相关中介机构服务水平亟待提高;有些兼并重组企业对改革创新和资源整合重视不够,影响了兼并重组效果;政府部门对企业兼并重组的管理和服务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等。
为促进企业兼并重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去年8月《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出台。《意见》针对企业兼并重组中出现的各种难题,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比如,在消除企业兼并重组的制度障碍方面。要求认真清理废止各种不利于企业兼并重组和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尤其要坚决取消各地区自行出台的限制外地企业对本地企业实施兼并重组的规定;理顺地区间利益分配关系,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地区间可根据企业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签订企业兼并重组后的财税利益分成协议,妥善解决企业兼并重组后工业增加值等统计数据的归属问题,实现企业兼并重组成果共享;放宽民营资本的市场准入,鼓励民营资本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进入垄断行业的竞争性业务领域,支持民营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共事业、金融服务和社会事业相关领域。
促进企业兼并重组,最为关键的一点是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按照市场化规则运作。要充分尊重企业的意愿,尊重企业作出的决策,由企业通过平等协商、依法合规开展兼并重组。在推动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政府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完善相关行业规划和政策措施,加强和改善服务,创造良好环境,引导和激励企业自愿、自主参与兼并重组,要坚决防止“拉郎配”。
促进企业兼并重组,还要与科学提高产业集中度统一起来。合理的产业结构不仅包括培育和发展大的龙头企业,也包括发展在产业链上下游为大企业配套的中小企业。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在鼓励优势企业做大做强的同时,要积极做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工作,努力形成大中小企业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产业组织结构。同时,要统筹协调,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形成结构合理、竞争有效、规范有序的市场格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强调,从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阶段特征和问题看,如果不积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企业存在的“弱、小、散、差”的问题就不可能得到根治,重复建设、重复引进、分散研发等问题也难以得到有效解决,我国产业结构将有可能被长期锁定在国际分工的低端,甚至出现与发达国家差距进一步拉大的风险。因此,我们必须更加积极主动地促进企业兼并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