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贵州国税:竞争谈判基建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3 13:36 来源: 中国财经报

  对“采购人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的法定权力进行自我限制

   本报讯 实习记者张静远 记者周黎洁报道 贵州省国税局慎用法律赋予的权力,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为全省国税系统择优选择基本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入围名单,对“采购人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的法定权力进行自我限制。

  8月18日上午9点,当记者赶到负责此次代理机构比选组织工作的贵州明诚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时,欲参加此次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正在等待确定谈判顺序的抽签。而在贵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采购人代表、省国税局监察部门正通过评审专家语音抽取系统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谈判专家。

  据悉,通过此次比选入围的招标代理机构,将负责代理2011年-2013年期间贵州省国税系统内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事宜。据悉,共有21家符合资质的招代理机构购买了比选文件,19家参加了当天的比选,其中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有8家。

  上午10点,随机抽取的谈判专家直接进入谈判室。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参加比选的代理机构抽签确定了谈判顺序。谈判分2组同时进行。根据比选文件规定,将确定不少于3家的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代理该省国税系统内的基本建设项目;确定不少于9家的乙级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从事各市(地、州)的招标代理业务。

  据介绍,此次比选旨在产生能够服务于贵州省各级国税系统工程招标的代理机构库,因此会更加注重机构的区域服务能力与跨区域服务能力。此外,由于国家对招标代理取费标准有明确的规定,且贵州省为防止恶性竞争,有关部门有“费率最低下浮20%”的规定,因此,服务品质、相关业绩和企业信誉、代理方案等成为评定的重要标准。

  贵州省国税局财务处副处长申蔓飞认为,通过竞争性谈判进行比选,一方面,可以简化基层工程采购在选取代理机构时的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为基层做好服务;另一方面,能够对采购行为进行限制,体现内控建设的要求。据介绍,此次入选的乙级代理机构将就近代理小型项目,而有一定规模的项目则由省局随机选派代理机构。据悉,负责此次代理机构比选组织工作的贵州明诚招标有限公司拥有政府采购甲级代理资质,是免费为贵州省国税局提供比选服务的。

  值得一提的是,仅就此次比选操作而言,贵州省国税局也进行了权力制约设计,体现了他们一贯坚持的内控理念。据悉,在国税局财务处,基建和政府采购2项工作由不同的团队负责。在此次比选工作中,负责基建工作的团队只提项目需求,不涉及具体操作,由负责政府采购的团队完成具体工作。

   对上述做法,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何红锋予以了充分肯定:“选择代理机构的过程本身也是政府采购,贵州国税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来选择代理机构这种自我约束的精神是值得充分肯定的。”同时,何红锋建议:“这样先确定大名单再在具体采购中选取代理的方式很像协议供货。如果在采购过程中像协议供货那样将随机派送改为二次竞价,更能体现《政府采购法》要求尊重市场竞争的内在精神了。”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