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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安森顶着“光环”过会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4 01:24 来源: 国际金融报

  

  ■ 本报记者 郭觐

  

梅安森顶着“光环”过会

  本报美编 鲁达 制图

  简历中提到马焰现为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会高新技术企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不禁让人联想到梅安森这个“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噱头到底价值几何

  专业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监测监控设备及成套安全保障系统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的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于8月19日通过创业板发审委审核。

  梅安森在其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中,特别用了大篇幅来介绍历年所获荣誉,以证明“高科技是企业生命力”的理念。招股书陈述,梅安森拥有多项专利技术,并于2010年被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然而经记者查证,这个“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与同类企业相比并无过人之处。反而是该公司代持股份的问题更惹人关注。

  技术含量存疑

  招股书显示,梅安森于2010年被国家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并在2004 年、2006 年、2009 年连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但根据《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要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必须达到4%。

  从梅安森的情况来看,2008年和2009年,该公司研发费用分别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39%、4.14%。其中,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为5.64%、4.9%。不过,在距离提交上市申请较近的财报季中,梅安森的研发投入却激增。2010年和2011年上半年,该公司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增至6.06%、8.62%。

  与此同时,在梅安森的招股书中,对公司董事长马焰的介绍颇值得玩味:简历中提到马焰现为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会高新技术企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不禁让人联想到梅安森这个“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噱头到底价值几何。

  业绩乏力堪忧

  与梅安森2008年和2009年每年近5%左右的研发投入相比,同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尤洛卡矿业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洛卡”)2008年和2009年的研发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达到7.47%和8.43%。不过,这两家公司的差异,恐怕还不仅仅体现在研发投入上的慷慨与否。

  与尤洛卡相比,梅安森的盈利能力同样明显偏弱。无论是毛利率还是净利率,二者之间都存在很大差距。

  两公司业务类似,盈利能力为何有如此大的差别?带着疑问,记者查阅了尤洛卡的IPO招股说明书,其中对高毛利的解释是“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时间较短,属于新兴市场”。而原本是针对天地科技、江钻股份、河北宣工、山河智能等一批“准可比公司”而言的这一“客套”说法。没想到在梅安森的招股书中也被“默契”地照抄了。

  代持乱象难掩

  除了高新技术疑虑,梅安森的代持行为也引人瞩目。

  对于梅安森成立之初的代持行为,招股书中给出了部分解释:梅安森前身梅安森有限公司2003年5月21日成立时,股东余斌、朱该均持有梅安森有限5%(出资额各为5万元)股权,股东樊荣持有梅安森有限20%(出资额20万元)股权。招股书坦承,余斌、朱该的出资实际上是由马焰提供,二人未以任何形式对梅安森有限公司进行出资,实际是代马焰持股;另一股东樊荣“在起初一个月内,存在真实持股意图”,其所出资的20万元也是出自马焰借款,原打算偿还,但“后因个人原因,放弃了真实持股意图,故未向马焰偿还前述出资款,也未及时将所持梅安森有限的股权转让给马焰”。因此得出结论,“樊荣实际是代马焰持有梅安森有限的股权,该股权及其所有股东权益均归属马焰所有”。

  但招股书中所披露的内容,也许还仅仅只是冰山一角。

  据《经济观察网》报道,2003年,注册资本仅100万元的梅安森设立时,其股东分别是重庆梅安森仪器仪表测控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0%,下称“测控工程”),自然人股东余斌(5%)、周环(20%)、蒋蓉(20%)、苏静(20%)、樊荣(20%)和朱该(5%)。占股10%的法人股东测控工程,其法人代表马超群为现在梅安森实际控制者马焰的父亲;剩余三个年龄相仿的女性股东周环,蒋蓉和苏静,分别是马焰、叶立胜和包发圣的妻子,三人各自分别持有梅安森20%的股权。

  对于以上情况,梅安森并没有作相关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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