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未来核心竞争力在于创新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1 07:32 来源: 金融时报记者 牛娟娟
在距离9月1日“大限”的前一天,央行公布了第二批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业名单,共有13家企业获得牌照。至此,共有40家企业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
接受采访的业内人士就此表示,“第三方支付”市场前景广阔,这两次牌照的颁发将初步形成行业竞争格局。而通过严格的资质条件要求遴选出的具备良好资信水平、较强盈利能力和一定从业经验的非金融机构进入支付服务市场,将进一步促进该行业产业投入和业务创新,使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在规范的引导下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
近年来,随着网络信息、通信技术快速发展和支付服务不断分工细化,越来越多的非金融机构借助互联网、手机等信息技术广泛参与支付业务,运用电子化手段为市场交易者提供前台支付或后台操作服务,被称做“第三方支付机构”。“第三方支付”大大丰富了支付服务方式,拓展了支付业务的广度和深度。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的多样化、个性化等特点,较好地满足了电子商务企业和个人的支付需求,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可以说,第三方支付已成为支付市场的一支重要力量。
然而,随着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范围、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新的支付工具推广,以及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一些固有问题和新的风险隐患相继产生,如客户备付金的权益保障、反洗钱义务的履行、支付服务相关的信息系统安全问题等。这些问题必须通过必要的法规制度和监管措施进行及时预防和纠正。
作为我国支付体系的法定监督管理者,多年来央行一直致力于推进支付服务市场相关制度建设,强化对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的监督管理,防范各类金融风险。自去年以来,央行着手稳步推进第三方支付牌照发放工作。2010年6月21日,央行正式对外公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并于2010年9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应当依据《办法》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支付机构依法接受央行的监督管理。从事第三方支付的企业必须在2011年9月1日之前获得央行发放的牌照。
为进一步配合《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工作,2010年9月,央行发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经过两个多月的意见征集和修订,去年12月1日央行正式公布实施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于当月公布了受理的首批17家第三方支付企业关于《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申请。今年5月26日,央行公布了首批《支付业务许可证》名单,共有27家机构获牌,其中包括市场熟知的支付宝、银联商务、财付通、快钱等。
无疑,近年来第三方支付监管思路和体系的日益完善,将使我国整个支付行业步入一个快速、可控的良性发展状态中。而两批支付牌照的发放将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第三方支付行业进一步呈现细分化。
事实上,自今年5月首批支付牌照的发放以来,“细分化”带来的相关影响正在悄然中显现。北京拉卡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孙陶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首批拥有支付牌照的非银行金融服务机构,拉卡拉自获牌后开始致力于拓展银行卡受理服务。目前,拉卡拉已着手开始为商户和企业提供商户发展与培训、机具安装与维护等全方面的服务,努力为其创造商业价值。此外,拉卡拉还对拿到牌照后如何发展进行了规划:一方面全力拓展渠道,加快从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铺设网点渠道,力争3年的时间将线下网络发展到100万个;另一方面,将进一步丰富产品内容,推出一系列新型产品及个性化服务,整合线下收单、便利支付、移动支付等多种业务。
“应该说,获牌只是‘千里之行’的一个开始,未来面临的竞争势必更加激烈。”来自工行的分析人士表示,“目前,第三方支付行业仍处于微盈利时代,同质化现象较严重。未来第三方支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仍在于创新。获牌机构只有通过不断创新,努力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中赢得商机,这就需要在产品和服务等方面更加专业和细化。”
值得注意的是,精细化道路是获牌机构获得发展的重要思路。从更广阔的范围来看,各方运营商、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也只有通过在细分市场的布局,形成差异化的竞争,才能各自获得生存和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