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武商 蹩脚的控制权恶斗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6 09:45 来源: 《董事会》文/付明德
拼得你死我活的“制衡”,既无法进行合作,也不是有效的制衡,最终必然会给企业造成致命的伤害
8月3日,鄂武商(000501.SZ)的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布了一份要约收购报告书,武商联和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等一致行动人,无条件向除收购人和武商联的其他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拟以要约价格21.21元/股收购鄂武商A合计不高于2536万股,占其总股本5%。一旦收购完成,武商联和其一致行动人将持有鄂武商34.99%股权。然而,这样一来,公司的控制权纷争就能终结吗?
控制权世纪之战
对于要约收购的目的,武商联对外宣称是“为进一步增强对公司的影响力,更好地促进公司发展,并看好公司未来的增长潜力”。说白了,就是与鄂武商的第二大股东浙江银泰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浙银投”)争夺第一大股东的地位。
2011年3月28日,浙银投通知鄂武商,称其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 47.71万股,加上另外两家关联方,已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的22.71%,高出武商联0.02%,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然而仅过了一天,武商联就与持有公司60万股、占总股本 0.12%的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经发投”)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在鄂武商所有对董事会的安排和股东大会表决等决策方面保持一致,成为一致行动人。如此一来,武商联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2.81%,以高出浙银投0.1%优势,重新夺回公司第一大股东的位置。
不甘落后的浙银投继续选择了增持。2011年4月6日,浙银投通知鄂武商,称其在二级市场增持566万股,与关联方已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的23.83%,再次跃升为第一大股东。而武商联故伎重施,4月8日与持有公司600万股、占总股本的1.18%的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开发投”)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成为一致行动人。这样一来,武商联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股权超过浙银投0.16%,再次保住公司第一大股东的位置。
这样的游戏继续上演,到了4月13日,武商联因为合计持股24.52%、高出浙银投0.04%,仍是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则被控制权之争的指挥棒搞得不得不频频进行信息披露。4月14日鄂武商公告停牌,理由有二:核实第一大股东是否变更;公司第一大股东武商联拟策划公司重大事项。
4月19日,鄂武商称接到武商联的通知,大股东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股票继续停牌。此后,鄂武商每周公告一次重大重组进展情况,称“重组方案涉及重大无先例资产重组事项”,“重组的相关方案尚在论证中,重组方案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原来,这是武商联的一计。6月9日,鄂武商突然发布公告,透露武商联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交易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2536万股;7月15日,鄂武商再次宣布,截至7月14日收市,武商联及一致行动人增持股数已达1.52亿股,占总股本的29.99%,并称武商联及一致行动人拟继续增持股份。这直接导致公司股票因触发要约收购于当日停牌,直到8月3日要约收购一幕的出现。
合规还是违法?
鄂武商两大股东的股权争夺战可谓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整个过程你来我往、十分激烈。不过采用的方法却不新鲜,不外乎是浙银投通过二级市场增持股份、持股比例超过武商联,武商联通过寻找一致行动人再夺回大股东的宝座,然后武商联再进行增持。按理说这两种方式均是在规则范围内实施的行为,各方均应不持异议。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5月18日,武商联的一致行动人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 “浙江银泰投资有限公司违反我国外资收购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在二级市场违规增持公司股份为由”,将浙银投告上法庭。浙银投这家企业类型为台港澳独资、行业为投资与资产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属于不属于外国投资者?其在二级市场购买A股股票,是否违反《证券法》和《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无疑成为焦点。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之中,答案要等法院的判决来确定。
而浙银投对武商联更是提出了严厉的指责。7月1日,针对在6月28日股东大会上现场被剥夺发言权,浙银投发表了一封公开信,信中的矛头直指武商联。对于为了核实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变更而一次次停牌和武商联的无先例重组而致公司股票长时间停牌,浙银投提出了强烈的质疑。与此同时,浙银投将鄂武商的董事长、武商联及其一致行动人、中介机构告上法庭。表面上的规则之争充斥着波谲云诡。
公司的控制权,首先体现在控制人对公司股东大会的控制,进而控制董事会的安排,从而控制公司的决策和经营管理。在现代公司制度下,由于实行资本多数决,因此持股的多少,就成了能否对公司进行有效控制至关重要的因素。武商联和浙银投股权的一次次此消彼长,就是为了实现此目的。然而,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原理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从理论上来说,公司的股东不一定非要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亦无须对企业进行控制,但现实中,为什么不断地上演公司控制权的争夺战?是经营理念、经营策略之争,还是利益之争?浙银投给出的解释是“把公司做好”,而武商联的解释也是“更好地促进公司发展”,如此说来,二者的目标完全一致,不存在根本的分歧。如果真的是这样,又何必非得要拼个你死我活?看来绝非如此简单,纷争的背后肯定包含着各自的利益。
尽管公司治理的核心是建立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体系,然而治理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制衡而制衡,而是为了保证决策科学,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而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从根本上来说是合作,因而股东之间是在合作中的制衡,在制衡中的合作。而拼得你死我活的“制衡”,既无法进行合作,也不是有效的制衡,最终必然会给企业造成致命的伤害。因此,抛弃股东的私利而全心全意维护公司的利益,才是实现股东的利益最大化的唯一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