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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批中国控烟政策无效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6 09:45 来源: 财新网

  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公室副主任姜垣认为,中国的烟包健康警示信息有效性最低,消费税的提高也并未引起零售价的上升,大多数控烟政策无效;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部牵头控烟是“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财新网】(记者 张艳玲)中国控烟不利,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公室副主任姜垣认为,根本原因是政府职责不清、管办不分。

  2011年9月5日,在台湾大学医院国际会议中心举行的 “第五届两岸四地烟害防治交流研讨会”上,姜垣对财新记者讲述了上述结论。

  中国政府于2003年签署加入《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成为全球第77个签约国,但控烟履约情况却被评估为不及格,中国政府在履约工作上严重缺位。

  姜垣指出,根据对北京、上海、沈阳等七城市的跟踪调查,吸烟者希望烟盒上提供更多提示健康的信息。中国在2008年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修改了烟盒健康警示,但并没有明确标注吸烟造成的“癌症、流产”等具体信息,中国的健康警示信息有效性最低。

  2009年,中国大陆地区上调了相关的消费税,试图以提高价格控制吸烟。在批发环节增加了一道税率为5%的从价税,甲类卷烟和乙类卷烟的分界从调拨价50元/条调整为70元/条,甲类卷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至56%,乙类香烟由30%调整至36%,雪茄烟由25%调整至36%。

  但“提税第二天,烟草局内部就表态内部消化税率调整带来的成本提高,零售价不会调整”,姜垣指出,“中国这两年CPI飞涨,但卷烟零售价格并没有太大变化,这意味着卷烟的实际价格呈下降趋势。

  她认为,2008年10月修改的健康警示规定几乎是无效的,消费税的提高也并未引起零售价的上升,因此对吸烟行为毫无影响。

  要改变当前控烟不利的局面,姜垣认为根本上要改变中国烟草“管办不分”的现状。中国控烟协会所超也告诉财新记者,烟草是中国垄断行业,属于暴利,烟草专卖局即便降价也能有巨大的利润;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部是控烟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单位,同时又是国家烟草专卖局的主管单位,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实际上很难真正“控烟”。

  姜垣建议,中国要按照《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提高卷烟税收和价格,实现税价联动,卷烟的价格不能简单的由烟草公司决定;在烟盒正面及背面的上部使用覆盖50%面积的图形方式健康提示;实施全面无烟法规。

  此外,她还提出,应增加公共教育项目以增加公众对吸烟和二手烟危害的认识;增加医疗卫生系统说服吸烟者戒烟的能力,建立独立的监督检测烟草制品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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