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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走出去”有了官方《指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9 07:17 来源: 中国经济网

  商务部近日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交部发布《对外投资国别产业指引(2011年)》,该《指引》涉及115个国家,重点介绍这些国家的主要产业发展目标等有关信息。业内人士表示,中国对外投资合作近年来呈现跨越式发展,对于初次走出国门的中国中小企业来说,到国外投资,虽然蕴涵着较大机遇,但也蕴涵着巨大的风险,需要学习的东西还很多。

  对外投资去年首超日本

  9月6日,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2010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0年底,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累计净额已超3000亿美元,位居全球第17位。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的报告,中国去年对外直投占全球当年流量的5.2%,位居全球第五,首次超过日本、英国等传统对外投资大国。

  业内人士认为,当前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很大,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之不匹配的是经验和人才的缺乏。此次发布的《指引》就能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可以帮助企业将自身跨国经营需求与东道国产业发展目标及优先发展领域相结合,避免盲目投资,不断提高我企业对外投资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记者看到,本次发布的《指引》,由三部委组织专家在梳理有关国家经济发展规划、官方文件及统计数据的基础上编写而成,涉及115个国家,重点介绍了这些国家的主要产业发展目标、优先发展产业领域、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等内容,并收录了我国签订的对外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及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有关信息。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企业开展对外投资,需要客观评估自身实力和条件,深入研究相关国家投资环境,特别是与产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引》为企业开展这方面工作提供了参考和指引。商务部等部门将根据有关国家投资环境发展变化和企业需求,不断更新、调整并充实《指引》内容,引导企业稳妥有序地开展对外投资。

  对外投资需避免盲目性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尽管发展速度比较快,但中国对外投资仍然处于起步阶段。

  业内人士指出,尽管投资流量猛增并首次超过日英等国,但无论从投资累计净额(即“存量”)还是投资结构上看,我国还称不上投资大国,对外投资仍然处于初级阶段,需要学习的东西还很多。事实上,近年来我国企业海外并购中也不乏失败案例和惨痛教训。因此,企业更需要摒弃浮躁和急功近利的心态,在成功中总结经验,在失败中汲取教训。

  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金融投资委员会主席、经济学家孙飞对本报记者说,中国企业“走出去”有4个关键点,第一要有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第二要有风险控制力,第三要熟悉别国法律国情,第四要去政局稳定的国家发展事业。其中,控制风险应当是放在第一位的,“走出去”之前就应当做足准备工作,避免盲目性。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对本报记者表示,由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高度集中于发展中国家、资源开发行业,而近年新兴市场总体上较好的经济形势已经造就了严重的资产泡沫和通货膨胀,导致其宏观经济逆转的风险正在快速积累。另外,从企业层面分析,经过连续几年对外投资的狂飙突进,许多中国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已经显著恶化,需要放慢乃至暂停扩张,静下心来经营其海外资产走上正轨,而不是继续激进扩张。

  政府应提供更多帮助

  数据显示,从存量的地区分布看,亚洲、拉丁美洲是存量最为集中的地区,所占比例分别为71.9%和13.8%,而对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投资存量比重仅为9.4%。

  业内人士指出,这样的比例分布容易理解,因为我们与这些亚洲国家地理位置接近,对其经济和文化更为熟悉和了解,投资和经营优势也较为明显。而欧美等发达国家由于法律体系差别,进入的难度相对要大得多。因此,在这些方面,政府应当也可以发挥更多指引作用。

  孙飞表示,当前,中国企业走出去已成为一个大潮流,最大的问题在于风险把握不足,不熟悉别国的法律程序,对所投资国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环境缺乏足够深入的了解,从而在实际操作中出现失误授人以柄。因此,中国政府给企业投资时除了多提供领事服务、法律服务等外,还应多发布一些投资《指引》,并与外国各招商协会加强联合,帮助企业更多地了解他国产业和法律政策,帮助企业规避市场风险。

  (责任编辑:王炬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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