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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财政厅:永宁县李俊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情况调研报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3 11:14 来源: 财政部网站

  2011年9月9日来源:宁夏财政厅

  宁夏财政厅青年干部深入农村学习实践活动李俊镇小组于2011年7月4日至7月15日在李俊镇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在此期间对李俊镇2009年—2011年上半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

  一、李俊镇整体概况

  李俊镇位于永宁县西南部,距自治区首府银川市42公里,与吴忠、灵武、青铜峡三市毗邻,下辖15个行政村,143个村民小组,镇域面积9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4万亩,集镇面积80公顷,现有人口3.5万人,集镇人口3000人。2010年全镇农业总产值完成2.58亿元,粮食总产量达到4.9万吨,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930元。

  李俊镇农田灌溉面积64500亩,灌溉渠系主要有西干渠、唐徕渠、汉延渠、惠农渠四大干渠,在干渠直开口支渠50条,长57.8公里,斗农渠1871条,长197.1公里,有排水干沟一一支沟、一二支沟2条,有支斗沟37条,长96.6公里,农沟1033条,长约465公里。近几年来,全镇15个村依靠农田水利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每年解决1——2个村的水利配套设施。从2006年到2010年5年时间,只解决了东方、雷台、许桥、王团、团结村一部分水利配套,现还有29条支渠需要砌护、配套,有30条支斗沟需机械清淤,进行沟道治理,有18座扬水泵需更新设备,有1420条末系渠需砌护。

  目前,各村居民点以沿主干道为主,呈大分布,小散居状况,房屋结构以砖混结构平房为主,大多数住户住宅在4——5间房。建设年代主要以九十年代居多,结构简单,抗震性能差。2007年以来,先后在全镇15个生产队进行了新农村建设建设,主要按照拆、整、改、硬化、绿化、美化、亮化、改水、改厕相结合的总要求,对庄点道路、围墙、房屋、院落等进行了全面整治,累计建设庄点道路80公里,围墙3.6万米,危房改造162户,粉刷房屋26万平米,整治面占全镇生产队数的10%。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情况

  自2009年自治区财政开始在全区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以来,李俊镇通过正确引导,村委会积极组织村民开展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一事一议,共获财政奖补项目13个,项目金额921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627.4万元村民筹资筹劳293.6万元,受益农户达31762人。共硬化道路20公里,砌护渠道13.6公里,新修扬水泵站4座,解决了部分群众淌水难、出行难等生产生活问题。项目实施情况具体如下:

  (一)村道建设、绿化、环境整治项目8个。共涉及6个村,硬化道路20公里,项目金额658.4万元,其中财政奖补458.3万元,村民筹资筹劳200.1万元,受益农户18129人。其中:

  雷台村:2009年、2010年道路硬化、绿化、环卫项目,硬化道路8.27公里,项目金额240.3万元,其中财政奖补193.8万元,村民筹资筹劳46.5万元,受益农户4574人。

  东方村:2009年道路硬化、绿化、环卫项目,硬化道路2.1公里,项目金额68.2万元,其中财政奖补44.5万元,村民筹资筹劳23.7万元,受益农户1827人。

  古广村:2009年道路硬化、绿化、环卫项目,硬化道路1.6公里,项目金额61万元,其中财政奖补29.7万元,村民筹资筹劳31.3万元,受益农户2629人。

  友爱村:2010年道路硬化项目硬化道路2.1公里,项目金额44.2万元,其中财政奖补34.2万元,村民筹资筹劳10万元,受益农户2255人。

  王团村:2010年道路硬化项目硬化道路1.6公里,项目金额85.5万元,其中财政奖补58.9万元,村民筹资筹劳26.6万元,受益农户1887人。

  李俊村:2010年道路硬化、水利项目,硬化道路3.3公里,渠道砌护2.3公里,项目金额159.1万元,其中财政奖补97.2万元,村民筹资筹劳61.9万元,受益农户4957人。

  (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5个。共涉及5个村,砌护渠道13.6公里,新建扬元,村民筹资筹劳93.5万元,受益农户达13633人。其中水泵站4座,项目金额262.6万元,其中财政奖补169.1万:

  魏团村:2010年合并渠砌护及斗口翻建项目,砌护渠道2.5公里,项目金额38.6万元,其中财政奖补19.3万元,村民筹资筹劳19.3万元,受益农户2860人。

  丰登村:2011年扬水泵站及渠道砌护项目,砌护渠道0.8公里,新建扬水泵站1座,项目金额35万元,其中财政奖补17.5万元,村民筹资筹劳17.5万元,受益农户1959人。

  李庄村:2011年扬水站及扬水渠建设、维护项目,砌护渠道1.2公里,新建扬水泵站1座,项目金额32.3万元,其中财政奖补22.6万元,村民筹资筹劳9.7万元,受益农户3070人。

  宁化村:2011年扬水站及扬水渠建设、维护项目,砌护渠道4公里,新建扬水泵站1座,项目金额73.2万元,其中财政奖补51.2万元,村民筹资筹劳22万元,受益农户2939人。

  西卲村:2011年扬水站及扬水渠建设、维护项目,砌护渠道5.1公里,新建扬水泵站1座,项目金额83.5万元,其中财政奖补58.5万元,村民筹资筹劳25万元,受益农户2805人。

   三、具体的做法

  (一)成立了组织机构。

  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工作是一项惠民工程,政策性强,牵涉面广,项目建设的成功与失败直接关系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也事关农村社会经济的长远发展。李俊镇为了把“一事一议”项目做实、做好,成立了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项目实施村技术指导,同时实行镇分管领导靠前抓,驻村干部、村支书、主任具体抓的责任分工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了各部门职责

  镇政府严格把政策关、审核关、质量关,相关业务部门密切配合,村委会组织实施。其职责分工如下:

  镇党委、人民政府:负责全镇范围内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根据村上报的项目从政策规定的范围、议事程序和工程预算进行审核把关;对施工工程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项目资金监督管理。

  民生服务中心: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李俊镇一事一议资金管理办法;指导、监督、管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开展一事一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检查;项目申报和资金拨付;负责竣工项目的资金审查与下拨,建立规范的一事一议财务档案。

  镇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和程序的监督和规范执行;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制定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规范村民议事程序、民主管理和村务财务公开。

  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一事一议项目的申报和施工等项工作。按照规定的范围和程序,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进行表决通过;成立村内一事一议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理财小组,对项目工程进行管理;建立完整的资料档案。项目议定、民主表决、筹资清册、验收决算等在村务公开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广泛进行政策宣传。利用宣传册、广播、宣传栏、宣传标语等手段进行大量宣传。利用李俊镇3、6、9的集市组织镇干部散发宣传册,现场讲解政策内容,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问。在民生服务中心大厅摆放各类宣传册,方便群众自行拿取学习。镇政府组织村队干部进行集中政策培训,各包村干部、村队干部组织村民召开村民大会讲解政策内容。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扩大了政策透明度,让群众积极参与,获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规范组织实施。李俊镇党委、政府先后召开了由镇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地征求了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对“一事一议”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并依据自治区、市、县各级人民政府印发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相关文件精神,对李俊镇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酬劳的范围、用途、程序等做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规定,要求村级范围内向农民筹资筹劳要遵循“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谁受益谁承担”的办事原则。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项目、必须由村民委员会事前提出预算,经三分之二以上农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必须经到会人员过半数通过。筹资筹劳方案通过后,村民委员会要将提取方案报乡镇农经管理部门审核、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组织执行。

  (五)整合资金集中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实施以来,李俊镇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农民筹资筹劳发展村内公益事业的覆盖面逐步扩大,筹资数额也逐步增加,2009-2010年李俊镇通过整合新农村建设资金和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主要以东方、雷台、许桥高标准农田项目区,王团、团结千亩方项目区为主线,着力解决了政府以东片区的行路难、灌水难等问题。2011年将项目建设片区适度西移,着力解决政府以西片区的排水难问题。

  四、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

  通过积极推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李俊镇加快了村内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一)促进了乡村民主政治建设。通过全面推行“一事一议”的民主议事制度,严格操作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程序,让农民参与事关自身切身利益的村务决策,保障了农民群众的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充分体现和尊重广大群众的意愿,调动了农民参与村民自治的积极性。村民委员会将修改完善的方案,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依照法定程序讨论审议和表决通过并签字认可,从制度上彻底杜绝了“三乱”行为的发生,使村民通过议事的过程参与村级事务的管理,有效地推动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进程,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激发了农民开展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热情。通过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民主议事机制,实行财政奖补实施过程和结果公开、公正,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村务管理,提高了村民民主参政意识,增强了广大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自己的事情自己办,激发了农民建设农村公益事业的热情。由于农民尝到了甜头、得到了实惠,参与一事一议工作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呈现出“人人议建设、户户参建设、村村比建设”的喜人景象。

  (三)促进了村级规范化管理。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村级村务公开制度,村级档案管理制度和村级公益事业管护制度,在实施财政奖补工作过程中,形成了较为规范的会议记录,村民签字簿、筹资筹劳方案,工程施工合同、验收报告等。同时,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进一步健全了农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新机制,规范了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范围和标准,筹资筹劳由农民做主,对向农民集资摊派,农民有权拒绝,有效地防止了加重农民负担现象的产生。

  (四)拓宽了新农村建设资金筹措的渠道。过去办公益事业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只有群众筹资,没有村级积累收入,没有社会赞助,往往公益事业办不起来,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调动了社会各方面兴办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吸引了大量社会资金投入,构建起了“政府资助、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解决了过去村级公益事业办不了、办不好的问题,填补了村级公益事业资金缺位的空白。项目覆盖了目前财政支农资金没有涉及和欠缺投入的村内道路、斗渠、桥涵、公共厕所、垃圾池、路灯、空闲地改造绿化等公益事业项目,突出了公益性,填补了各级政府对村级小型公益设施投入的空白。

  (五)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过去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村级无力解决,影响了农村稳定和经济发展。李俊镇自2009年开始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以来,有力地促进了村内及公益事业的的发展,村级公益设施和农业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农业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促进了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解决了农民多年反映且无力解决的出行难、灌溉难问题,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李俊镇通过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很大程度上解决群众出行难、饮水难、灌溉难等生产生活问题,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在:有些村宣传不到位;部分项目申报前准备工作不充分;农民筹资筹劳难以完全到位;尚未建立起相配套的管护制度;项目实施不够平衡等。

  五、提出几点建议

  农村一事一议制度作为一项新的政策和措施,目前在执行中或多或少的遇到了一些困难,应采取相应的对策,加以规范和完善:

  (一)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强一事一议政策宣传,让干部群众真正了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如利用农闲期间农民自发组织唱戏的时机,组织编写一些宣唱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具体内容的曲目,让群众在娱乐的同时深入理解政策内容和要求。加强对村队干部的政策培训力度,提高干部的民主法制意识,转换工作思路,改变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方法,真正使村干部从等、靠、要的圈子中走出来,积极开展建设,最终破解农村公益事业“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等问题,引导农村公益事业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加大对支农资金整合的投入力度。建议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为纽带,将一事一议奖补项目与各项支农资金结合起来,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原则,统一安排,统筹管理,实现公共资源有效整合,加快形成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元稳定投入的新机制。通过构建政府资助、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多元投入机制,不断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三)加强引导和服务。乡镇要发挥好监督指导作用,使村级组织充分认识一事一议的重要性,明确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和上限标准。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让农民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全过程,逐步形成全体村民都来关心本村公益事业的良好氛围。同时,认真组织科学测算一事一议方案,使方案切合实际,充分照顾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做到量力而行办事业,不花过头钱,不做过头事。在申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时按照“普惠制”原则兼顾到每个村的公益事业建设需求。

  (四)进一步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配套制度。建立健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相关配套制度,规范项目实施、后期管理和有关基础工作。一是健全筹资筹劳项目实施、验收和管护制度。对一事一议建设项目形成的资产,要落实管护责任主体和养护资金来源,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养护水平,发挥资产的长期效用。二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农民所筹资金、财政奖补资金均属集体资金,应纳入村级财务管理,在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单独设账,单独核算,工程完工后应形成完整的财务核算资料,全面反映出资产价值,防止出现资产账面反映不完全,或一项资产拆分成几处记账,最终造成村集体资产不明。所筹资金要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准截留和挪用。加强对一事一议资金收取、使用情况的审计,有关账目和审计结果及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健全筹资筹劳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乡镇民生服务中心要建立一事一议项目档案,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会议记录、村民签字方案、奖补项目申请表等有关原始材料汇总归档,形成一村一卷、一乡一柜,实行规范管理。对一些重点奖补项目和基础数据,县级要建立档案和数据库,夯实工作基础。

  (五)不断壮大集体经济,逐步减少群众筹资。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发展农村经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增强基层组织自我发展能力,逐步减少村级“一事一议”筹资,最终实现农民的“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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