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鲁韩企欲重构诚信 2008年非正常撤离而今强调履行社责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22 23:29 来源: 经济导报经济导报记者 孙秀红 青岛报道
虽然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阴霾正逐渐散去,但当时部分中小韩资企业非正常撤离中国留下的不负责任的形象至今仍在。
“这两年韩国政府有关机构进行了很多探讨,期望推动企业在社会责任的履行上做得更好,以改变中小韩资企业只追逐利益的负面形象。”21日,第一届中(山东省)韩企业社会责任研讨会在青岛举办,来自中韩双方的各100家企业进行了交流学习。会前,韩国驻青岛总领事馆副总领事文昌富接受了经济导报记者的专访。他坦言,三年前韩资企业的非正常撤离的确是不负责任的表现,损害了韩国企业的形象,因此希望通过主办这次研讨会,让中国重新认识韩资企业,并带动更多的韩资企业为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积极履责。
导报记者从山东省工商局获悉,截至今年4月底,山东有韩资企业6426家,约占外资企业总数的1/3,居各国家和地区首位;韩资企业投资总额为162.5亿美元,占外资企业投资总额的1/8,居各国家和地区第二位。
改变非正常撤离形象
与韩国隔海相望的山东是韩资企业投资最集中的地区,但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不少韩资企业却上演了不光彩的一幕:“一夜蒸发”,只留下厂房、设备和拖欠的工资、债务。
面对撤退韩资企业留下的烂摊子,山东省商务厅曾与韩国驻中国大使馆、韩国驻青岛总领事馆以及韩国中小企业厅驻青岛代表处展开磋商,希望能解决有关遗留问题,但最后因种种原因不了了之。
对此,文昌富直言不讳,“全球金融危机之前,山东的韩资企业有近万家,现在减少到了6000多家,其中很多是非正常撤离。韩国是在短时间内迅速崛起的国家,中小企业可能存在只追逐利益的一面。”
他说,面对韩资企业的非正常撤离潮,韩国政府进行了很多调查与探讨,发现有的韩资企业在CSR(企业社会责任)方面做得不错,但中国人了解的比较少,如果对此多加宣传,对带动更多的韩资企业加强CSR建设,改变韩资企业在中国的形象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而在韩国国内,政府也在推动企业开展CSR工作。据韩国生产成本部CSR中心本部长金东洙介绍,韩国政府一方面通过法律法规规范企业行为,另一方面制定相关鼓励政策,推动企业自主承担社会及环境方面的责任。其中,韩国中小企业厅负责开展支持中小企业CSR工作。但由于力量和资源不足,韩国开展CSR的中小企业只有38.8%,不过企业对CSR的认知度较高,大部分企业都认为CSR对企业经营有利。
据悉,这两年韩资企业数量虽无明显增加,企业规模却在不断变大,不少企业增加了在山东的投资,注册资本也随之增加。韩资企业需要在山东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于是,韩国驻青岛总领事馆找到山东省外事办和一直推动山东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山东省企业信用与社会责任协会,共同举办了本届企业社会责任研讨会。
ISO26000参与国的共同责任
研讨会上,韩资企业青岛昌新鞋业有限公司、青岛皇室工艺品有限公司、斗山工程机械(中国)有限公司和中资企业威高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芸祥绣品有限公司、山东金宇轮胎有限公司等分别进行了企业社会责任交流。韩国驻青岛总领事馆还为驻山东的韩资企业颁发了CSR优秀企业感谢牌。
“在企业社会责任全球化的趋势下,中国与韩国作为制定ISO26000社会责任指南国际标准的参与国,都应该积极应对。”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山东省工商局巡视员、省企业信用与社会责任协会会长王天仁表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还处在起步阶段,尚没有统一的定义和全国性标准,韩国大部分中小企业对CSR的了解也处于初级阶段,在ISO26000的共同平台上,两国政府应该发挥主导作用,引导和监督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他认为,锦湖轮胎事件不仅是单纯的产品质量问题,更是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严重缺失的体现。企业无视社会责任的行为,带来的将是被消费者抵制,并在新一轮竞争中丧失机遇。因此,不论是国有企业还是外资企业,不论是大型企业还是中小企业,都要关注ISO26000的贯彻实施,不能漠然视之。特别是中央企业、跨国公司、大型企业,都应带头将社会责任纳入企业战略,结合中国国情和行业特点、企业实际,落实ISO26000的相关内容,并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联动机制,带动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一起履行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