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户理财开启全面竞争时代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23 06:55 来源: 经济日报随着专户理财业务试点的稳步推进,基金业提供的理财产品日益丰富,投资策略也日趋多样,既可以为普通大众提供公募基金管理服务,又可以为中高端客户提供个性化理财服务。
9月上旬,为稳步扩大基金管理公司专户理财业务试点,进一步完善试点业务规则,促进专户理财业务持续、平稳、健康发展,证监会发布了修订后的《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简称《试点办法》)及其配套规则,取消了基金公司专户理财业务资格的准入门槛,同时放宽了专户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
至此,我国基金管理公司专户理财业务试点已开展3年。业内人士预计,随着修订稿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基金公司专户理财业务或将迎来全新发展契机。
相对于公募更像私募
专户试点平稳开局
基金公司专户理财业务,又称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是由基金公司向特定的客户募集资金或接受特定客户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商业银行担任资产托管人,以资产委托人的利益为目标,运用委托财产进行证券投资的相关业务活动。相对于基金公司主营公募基金而言,专户理财更多的时候接近于私募。
2007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正式启动基金管理公司专户理财业务试点,先后开展了特定单一客户、特定多个客户专户理财试点工作。3年来,相关机构和部门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充分准备,积极探索,初步达到了吸引长期稳定资金、改善证券市场投资者结构、丰富理财市场产品种类的目的,试点工作基本实现了平稳开局。
3年来,专户理财业务法规框架基本形成,专户理财市场规模稳步扩大,初步改善了基金行业的资产结构。据中国证监会统计,截至2011年6月底,已有37家基金管理公司取得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管理专户资产约1000亿元。
试点工作的有序推进,为扩大专户理财业务试点创造了有利条件。为适应行业的发展需要,证监会于2009年底开始启动《试点办法》及其配套规则的修订工作。经过对专户理财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与总结,在吸收各方合理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试点办法》及其配套规则的修订稿,于2010年11月2日至1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采纳了部分合理反馈意见,并进行了相应修改,如增加了期货账户的相关内容;明确了资产托管人在一对一专户业务中对于委托财产投资报告的复核义务;在坚持业务部门相互独立以及专户投资经理与基金经理不得兼任的前提下,取消了专户投资经理与基金经理办公区域严格分离的规定。
从成熟市场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的资金构成来看,共同基金的占比呈下降趋势,公司公募和专户业务的发展齐头并进。通过收取业绩报酬,开展专户理财业务可以改善目前基金公司单一的管理费收入来源,降低财务系统性风险,增强抵抗风险能力。在国内,基金公司专户理财业务的重要性也正在日益被认识。
从“一对一”到“一对多”
新推产品层出不穷
QDII专户、REITs专户、分级专户、商品专户、银行间市场专户……基金业多层次理财服务市场逐步形成。
2008年3月25日,中国证监会下发了专户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基金公司专户理财进入实质性运作。当晚,交银施罗德基金就宣布与上海某民营企业成功签署专户理财第一单,资产委托金额近亿元。
2009年8月18日,基金“一对多”专户理财业务的报备工作正式启动。交银施罗德基金和中银基金等成为首批开展专户理财“一对多”业务的基金公司。
同年9月2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宣布,公司上报的5只专户理财产品已正式获得证监会备案登记。在获得证监会登记备案的当日,中银基金旗下首只专户理财“一对多”产品——中银专户主题1号就进入募集程序,并在当日成功募集近4亿元,成为首只成功募集的基金公司专户理财“一对多”产品。9月25日,中银基金宣布首次获批的5只“一对多”产品已经全部结束募集,5只产品累计募集规模达到12亿元左右。
2010年9月16日,国投瑞银基金管理的一单“一对多”专户产品获取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编码,具体编码为00070001,国投瑞银基金也因此成为首家获得中金所期指交易编码的基金公司,标志着基金业投资股指期货的开端。
各产品的成功募集,推动了基金行业专户理财业务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有利于基金行业完善资产管理业务的种类,促进了基金行业多元化发展,提升了资产管理行业整体的综合实力。
卖给谁?怎样卖?
品牌建设迫在眉睫
随着专户理财业务试点的稳步推进,基金业提供的理财产品日益丰富,投资策略也日趋多样,既可以为普通大众提供公募基金管理服务,又可以为中高端客户提供个性化理财服务。
但今年以来,受沪深股票市场低迷的影响,基金公司专户产品的发售遭遇巨大的困难,基金公司专户理财产品品牌建设的重要性更加凸显。
据了解,由于业绩不佳导致销售困难,基金公司普遍放缓专户产品发行速度。过去两年来,除个别公司外,专户理财并没有表现出特别的赚钱效应,也就很难吸引新资金。老基金公司的专户产品发行尚且不易,无过往业绩证明的新基金公司想在专户市场上立足,就更加困难。所有专户产品都面临一个问题:卖给谁?怎样说服别人来买?品牌推广成了眼下最紧要的任务。
专户理财还遭遇了人才不足的掣肘。对于新基金公司,要组建一个专门的专户业务团队并非易事。因为在《试点办法》中,仍然保留了业务部门相互独立以及专户投资经理与基金经理不得兼任的规定。
业内人士认为,相对于公募基金,“一对多”业务在合同约束性方面对基金公司的制约力更强,尤其是在市场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对投资管理人在风控和投研能力方面的挑战更明显。
与大公司相比,中小基金公司在资金规模、品牌号召力等方面不具明显优势。对中小基金公司而言,今后的专户业务开展或将主攻“一对一”产品。只有设计出更具针对性的专户产品,并最大限度满足客户的特殊需求,才能在发行方面与大公司抗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