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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市场发展急需增信业务跟进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30 14:15 来源: 新华08

  

  □张骏超 胥宗乾

  今年以来,城投债信用风险暴露和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问题。通过债券市场帮助中小企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筹集资金,必须建立起市场化的风险分散、分担机制,防止信用事件的发生。在此背景下,债券信用增进业务的重要性凸显出来。

  债券作为一种信用产品,其发行、流动和定价主要依赖于发行主体的还本付息能力,以及信用增进措施的保障能力。债券信用增进,旨在通过各种增信手段和措施,提高债券信用等级,降低债券违约率或减少违约损失率,从而降低债券持有人承担的违约风险和损失。债券增信,能够使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大大节约融资成本;能够为债券投资者提供多重保障,即使发生违约也可通过追偿担保人、处置抵质押品等方式来获得补偿;能够有效分散市场风险,提高债券市场融资效率。从国际经验来看,债券增信的手段多样,其中第三方担保、抵质押担保、债券保险、债券信托、信用准备金等最为常见。

  债券信用增进业务的开展与债券市场发展的深度密切相关。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发展迅速,市场规模逐步扩大,债券品种不断丰富,信用风险也日益积累且类型不断增加,识别和防范各种信用风险成为投资者面临的重要问题。在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尚不完善的背景下,信用增进作为减少、分散风险的手段,成为市场发展不可或缺的制度安排。特别是今年以来,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用等级呈现明显下移趋势,极大地催生了对信用增进业务的需求。数据显示,以中期票据为例,2010年发行的AAA级中票占比约为50%,而今年(截至9月21日)这一比例已经下降到36%。当前,我国债券市场投资者风险偏好趋同,信用增进措施能够在帮助低信用等级的企业发债融资的同时,还可有效降低投资者承担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信用增进业务取得了一定进展:一是经过信用增进发行的债券逐渐增多,增信方式呈现多样化趋势,如中期票据自2009年以来开始采用第三方担保、股权质押担保的增信方式发行;二是专业化的债券增信机构开始运作,并探索债券市场风险分散分担机制,推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CRM)等创新产品。但总体看来,我国债券增信业务滞后于债券市场的发展速度,面临几个突出的问题:

  一是债券增信方式较为单一,增信效果尚未得到充分体现。目前市场上最常用的增信方式仍然是第三方担保和抵质押担保,创新产品较少,且经过增信的债券存在明显被溢价的现象。这种情况的产生,一方面是由于部分投资者的投资特点造成的(如商业银行内部着重考察发债主体的信用评级),另一方面是因为市场对信用增进业务缺乏充分认识,因而对增信产品的定价存在一定分歧。

  二是增信主体普遍规模较小、信用等级较低、承保能力弱。近几年来,我国担保公司的数量增长很快,但95%左右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下,实力薄弱、担保能力有限。较小的资金规模决定了担保公司自身信用级别不高,目前市场上拥有AAA评级的仅中债信用增进公司一家。担保公司普遍不具备债券增信的能力、缺乏债券增信的经验。

  三是增信行业管理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充分。目前,由于信用增进行业缺乏统一、明确的监管要求,担保公司没有进入与退出、业务范围和种类、从业人员资格等标准,整体运行不规范。与此同时,增信主体信息披露不充分,投资者无法了解其资产负债、杠杆率等信息,因而无法识别和控制其中的风险,对债券增信业务认可程度较低。

  进一步推动信用增进业务的发展,需从增信主体的运作规范性、增信方式的业务创新性两方面出发,发挥信用增进业务推动债券市场发展的作用:首先,要规范担保公司等信用增进机构的运作,建立市场进入与退出标准,加强行业自律;其次,应加强信用增进机构的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教育,提高市场对于增信业务的认可度;再次,应积极推动信用增进产品创新,进一步探索债券保险等信用增进手段;最后,应尽快完善有关担保、破产等方面的基础环境和法律体系建设,为信用增进业务的开展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作者单位: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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