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民生:社会主义的真谛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09 15:18 来源: 国企杂志

  纪念辛亥革命和孙中山先生

  文|韩毓海

  我们今天所面对的一个严峻问题,显然就是民生。

  “一要生存,二要发展”。人口多、底子薄,这既是我们的历史,也是我们的现实。因此,保障绝大多数人、特别是基层劳动者基本的生存条件、生存权利,这就叫做“民生”。它为中国革命的伟大先行者孙中山先生所提出。而追求民生,追求基层劳动者基本的生存条件和生存权利——这便是近代以来,中国民主革命的基本内容。

  中国式民主的核心

  今天大家喜欢讲民主,认为追求现代化,就是追求民主化。民主,当然是个“好东西”,但是抽象的民主,却未必好。什么是民主?民主不是空洞的口号,民主的实质就是平等。消灭三大差别,消灭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内地与边疆之间的差别,这当然就是追求平等,就是最大的民主。包括中国革命在内的中国现代历史的基本指向,就是追求平等:国内的和国际的、中国的与世界的。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英籍印度人阿玛提亚?森指出,平等不仅是“起点平等”,还必须包括“分配的平等”,而分配的平等主要是指使“最小受益者福利最大化”,即改善社会最下层百姓的生活和福利。平等同时必须包括“能力的平等”,即要增加下层劳动者的能力,就必须给他们受教育的机会、平等参与政治的机会,以提高他们的信心。在印度,“种姓低者能力永远低”,因为他们没有机会,更没有信心。而毛泽东时代的中国,在增加基层劳动者能力这一点上,取得了很突出的成就。在三年自然灾害中,中国因为信息不畅发生了严重的饥荒,但是,一旦解决了信息不畅的问题,中国就彻底杜绝了大规模的饥荒。而印度的民主制度,却没有能够解决持续的饥荒问题,森的统计表明:1948-1976年这段时间里,中国比印度少死了一亿人,因为中国基层百姓的福利条件得到了根本改善。这是人类历史上非常辉煌的发展成就。

  由阿玛提亚?森所提出的著名的“中印比较论”,特别值得我们深思。印度号称“民主大国”,但60余年来,政权一直在尼赫鲁家族手里转来转去:老子总理,女儿总理,外孙子乃至孙媳妇还是总理,实与世袭无异,印度经济则一直由“四大家族”掌控。而住贫民窟者,同样是祖孙相继,几十年还是住贫民窟。建立在种姓制度基础上的印度民主与贫民窟里的老百姓毫无实际关系。这种精英民主、富人民主,其实质不过就是披了张西方殖民主义画皮的婆罗门教而已。

  民主从来就分“形式的民主”和“实质的民主”两种。所谓“形式民主”就是选票、多党制、议会,而实质的民主,核心就是民生。民主是用来为老百姓服务、谋幸福的。如果搞成了阶级对立、种族对立,搞成了华尔街专政,搞成了几大家族轮流坐庄,搞成了遍地贫民窟包围下的孤零零几所豪宅,这就是形式民主的破产。

  民主从来就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所谓“自上而下”的民主,就是西方民主的最高境界——“参与型民主”,说白了就是少数精英决策者允许几个老百姓的代表参与到他们的讨论中来,这不过是民主的“面子工程”而已。所谓“大事”的实际制定,也绝不可能按照这几个“民意代表”的想法来。

  “老百姓的事无小事”。实际上,“老百姓的事”主要是“小事”、“细事”和“碎事”。对老百姓来说,GDP赶英超美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娃娃上学、老人看病、家长里短,乃至谁比谁多拿了50块钱这种“分配不公”;自上而下的民主、以专家决策为主体的科层制度,在制定规划、举全民之力“办大事”方面具有优越性,但它所针对的,却并非邻里打架酿成的“群体事件”,更容易忽略“50块钱的差别”造成的基层“分配不公”,忽视恰是这种小小的“不公”,乃是酿成“社会戾气上升”之根源。“自上而下”的民主之“先天不足”,实际也在于此,在于处理“细事”、“小事”、“碎事”方面的捉襟见肘。

  既要抓大事、举全国之力办“世纪工程”,又要举全民之力抓小事、细事和碎事,办“民心事业”,这就需要“自下而上”的民主。它要求决策者走到最基层的人民群众中去,共话国计民生,要求决策者拜基层群众为师,要求政策和办法从群众中来,而这就是世界上最高级的民主、最具创新意义的民主。我们称之为“人民民主”和“群众路线”。

  中国式民主的一个核心,就是平等、民生,是基层人民广泛参与政治和政策,而这就是努力追求实质的民主。我们称为群众路线。走群众路线,是在基本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始终要遵循民意,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遵循“自下而上”的原则。“群众路线”要求的人民参与是日常性的,而不是仪式性的。它选的是公共政策,不是政治明星。如果只是简单地“选人”,如果选上了陈水扁,他在“法定任期”内胡作非为,老百姓除了再等下一次选举之外根本没有别的办法,而“选政策”即通过政策的公开化,强调基层人民群众普遍参与制定政策,强调老百姓监督落实政策,这当然更是实质的民主。

  谁的“自由”?

  自由、民主是好东西,所以,我们不能让对“好东西”的想入非非冲昏了头脑。世界民主进程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只有把民主落在实处,只有追求切实的民主,民主才能真正有价值、有活力,才不至于把民主搞成令老百姓受苦的动乱。

  人类争取自由的历程告诉我们:争取自由便是为了争取平等权利而斗争,而绝不是指“保卫少数人的权利”。美国的“自由”,即被美国前总统小布什先生挂在嘴上的“保卫自由”。其实质就是保卫“少数人的自由”,即以少数特权者之自由的名义,去侵犯大多数人的权利。美国区区两亿人口,占有世界上70%以上的资源而仍嫌不足,四处出兵为资源而战。其所作所为,乃是对美式自由的最好诠释。导致今天世界空前经济危机的,就是自上世纪末英美所推行的“新自由主义政策”。这种美式自由的实质就是保护强者的特权,却根本不给弱者留生存的余地。而在中国某些“新自由主义”者那里,自由同样成了特权,“保卫少数人”不但成为自由的第一要义,甚至把大多数劳动者对“医疗、教育、养老、温饱”权利之争取,视为对“少数人”自由权利的侵犯,把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人民政府,视为专制政体,侮蔑为“民粹政治”、“暴民政治”。

  “呜呼!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之”。自由如果仅仅是指保护少数人的权利,那么,这样的自由无非就是特权,这样的自由就是压迫的代名词而已。

  自由市场制度,乃是实现法国革命诉诸的“理想社会”之真正基础。但是,市场游戏的基本规则,乃是弱肉强食,优胜劣汰。这种游戏规则下讲的自由,实质上就是申诉强者的权利,愿赌服输。弱者倒霉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无能加活该。因此,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约瑟夫?斯蒂格利茨方才如此实话实说:“市场经济体制,并不能自动带来公平。倘若放任上述大私有者追求‘个人自由’而不假节制,他们便会肆无忌惮地盘剥他人,破坏环境。因为大的财团和公司通常考虑的是自身的利益,而不是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如股东、团体和工人们的利益,这就必然会使得利益不平等的状况恶化。一个鲜明的例子是:美国的大多数民众都比他们八年前更穷了,而美国模式不成功的原因在于,他们允许金融部门过快地增长,且税收制度很不公平,这个意义上的放任个人自由、放任市场,其实就是放任有钱人无限制地攫取财富,而政府在社会公平方面却无所作为。事实证明:这样的经济增长是不成功的,也是不能持续的”。

  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摸索的过程,在一个阶段,过分强调“社会市场化”,好处是极大地提高了经济效率,也创造了有目共睹的经济奇迹,但同时也带来了问题,就是强者的空间日益膨胀,社会弱势群体也日益增加。这样的问题是所有发达国家都经历的,不同在于中国进行的速度特别快、经济社会规模大、各地区又不平衡。十七大以来,我们着力强调“市场社会化”,就是用社会主义管住市场,用公平管住效率,把共同富裕作为明确的目标,把全体人民的吃饭问题、基本生存权利问题,摆在了少数私有财产者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之上。而追求下层劳动者福利最大化这一点,在孙中山先生倡导的“民生主义”中就更加具体化了:“民生主义的第一个问题便是吃饭问题,第二个重要问题是穿衣。就是要全国四万万人都可以得衣食的需要,要四万万人都是丰衣足食。”

  “民权主义”与“人权主义”

  一部分人要无限积累财产,无限制地发财;而另一部分人则要吃饭,他们不要住桥洞,不要做“蚁族”、不要当“赵光腚”。这两种需要,究竟哪种应该摆在前面?孙先生认为:后者必须摆在前者之上。更进一步说:为了全体人民的利益,需要节制、乃至排斥少数人无限制发财的私欲。这便是孙先生所说的“天下为公”。

  孙中山先生的“民权主义”,追求的是下层劳动者福利的最大化。法国大革命的“人权主义”,追求的则是工商业阶级的利益最大化。前者要吃饭的权利、看病的权利、住房的权利,而后者要个人发财的自由、要求这种意义上的“个人自由”的无限制化——这便是“民权”与“人权”的区别所在。

  谈到“民权”,孙先生明确指出:“近世各国所谓民权制度,往往为资产阶级所专有,适成为压迫平民之工具。若国民党之民权主义,则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人所得而私也。”正是孙中山先生告诫我们:中国绝不能搞资产阶级民主和资产阶级专政。他还说:中国民主的根本目标,也就是改善最广大的民众的生活条件,这就是他所谓“民生”。他说:离开了改善民生,所谓民权和民族主义,都必将落空。孙先生手订之“民生主义”一词的英文“Socialism”,正是“社会主义”。

  人权乃资产阶级所专有,资产阶级人权是压迫大多数平民之工具;离开了社会主义,在中国根本就搞不了真正的民主。这便是“总理遗言”之实质。今天,我们纪念孙先生、纪念辛亥革命,就是要高举孙先生“民生主义即Socialism”的旗帜,分清楚中国革命所追求之“民权”与抽象的“人权”的真实区分所在,而绝不是以纪念孙先生、纪念辛亥革命之名,倡言走资产阶级立宪民主之路,行反攻倒算之实。

  “人权宣言”,也即《人权和公民权宣言》。其核心与其说是人生来自“天赋人权”,还不如说是强调一部分人的“特权”。恩格斯指出,《人权和公民权宣言》申述的,当然不是所有人的权利,而是以第三等级为基础的公民——经营工业和贸易的商人、企业家、银行家、律师和官吏的权利。在它的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要导致两个结果,第一是导致了大地产商、金融家和军火商的专政,第二是无视了占当时法国人口绝大多数农民的权利和利益,更无视了新兴的无产阶级的权利。而这两个结果都极大地违背了平等和公正。

  那么,孙中山的“民权主义”与法国大革命的“人权主义”的区别何在呢?“民生主义”与抽象的“民主”的区别又何在呢?

  区别在以下两点:第一,法国人所提出的所谓的“公民社会”,或者欧洲的“市民社会”,其实就是资产阶级特权社会,公民权之实质就是“资产阶级法权”。它不但是把欧洲之外的其他民族排斥在外,不但把欧洲内部的贱民、农民和无产者排斥在外,而且把欧洲市民社会的自由发展,建立在对上述人类全体的掠夺和剥夺的基础之上的。而孙中山“天下为公”的社会,则要求把保障夷狄和贱民、下等人的生存底线作为起点,是以保障基层劳动者的基本福利为起点。

  第二,法国人提出的乃是一个保护工商业者无限发财之自由的社会,而孙中山提出的,则是以保障所有人基本生存条件为前提的“小康社会”、“民生社会”。他强调:必须把保证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条件放在首位,否则整个社会就会解体。

  可以说,法国革命提出的“人权”和“公民权”,提出的乃是排他性的“特权”,而孙中山的“民权”诉诸的却是包纳性的“平权”。因为孙先生坚持把“保障一切人起码的生存条件”作为不可动摇的前提。于是,法国革命的理想,必然诉诸欧洲型的民族国家和市民社会、公民社会,而孙中山的理想,则必然诉诸中国的“天下观”,必然诉诸人民社会、平民社会,很自然地会发展到李大钊式的“庶民论”、社会主义论。

  近代以来,中国饱受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的欺压。中国的发展,不能以掠夺和霸占世界资源为前提,也不能重走帝国主义、殖民主义的老路。因此,平等地分享、创造性地利用有限的资源,乃是个人自由发展的前提,而这就是孙中山先生“人人平等”的民权主义,与把少数人无限制的“自由发财”摆在首位的“人权主义”的基本区别。

  大道之行 天下为公

  民主和民生,两者其中都有个“民”字,那么究竟什么是“民”呢?——在孙先生那里,“民”不是指狭义的“国民”,不是指特定的“公民”,而是指普天下老百姓。即保障普下老百姓基本的生存条件,是一切政治的基础,离开了这个基础,不仅仅是失政,而且是失德,即陷入合法性的危机。这便是中国的“法哲学”与西方的“法哲学”的基本区别。

  一个真正民主的政权,究竟是要回应和代表少数人无穷的“欲望”,还是去回应和代表绝大多数基层老百姓基本的生存“需求”呢?孙先生说,一个真正民主的政权,必须节制前者,回应后者,必须“节制资本”和少数人的欲望,而回应老百姓吃饭穿衣的需求;真正的“三民主义”社会,也就是人人有饭吃、人人有衣穿的平民社会,而不是强者为王、弱者为寇,强者开“悍马”横冲直撞,弱者命如草芥、愿赌服输的“市民社会”。为了个人无限制的发财,为了资本无限制的积累,不顾绝大多数起码的吃饭、住房和医疗问题,以一己之私欲对抗天下人之饥寒交迫,这种欲望就是不道德的,也是不自然的,用中国哲学的说法,是有违于“天理”的。

  什么是“天理”呢?朱子说:“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这就是说,保证老百姓基本的生存条件,即保障民生,这就是天理,而放任少数人的贪欲不加节制,鼓励人欲横流,这就不能避免社会和文明的腐败。吕坤说,“拂人欲自然之私,顺天理自然之公”,而这就是说,你不顾及老百姓的衣食住行,反而去鼓励奢侈消费,不但炒卖房子,而且连蔬菜粮食和淡水都要炒卖,你这就不是简单的“通货膨胀”。而是自私自利的恶性膨胀。而你去保障老百姓的民生,在打击通货膨胀的基础上,从根本上打击这种自私自利的恶性膨胀,这才是真正落实科学发展观,这才是实现天理之公。

  在中国法哲学的视野里,所谓“天理”也就是“自然”,而自然的也就是简单、朴素的。自然朴素,绝不等于贫困落后,奢侈浪费,更不等于文明先进。自然资源并非无限的,而是有限的,因此,追求一种朴素的生活、朴素的文明,不仅仅是先民、前人和“落后”文明的不得不然,也绝不仅仅是人类的过去和历史,而是我们的现实与未来。

  正是自然资源的有限性、不可再生性,从根本上规定了:朴素的才是文明的。而贫穷,也绝不仅是缺少物质财富。因为所谓“贫困”,更是指人的欲望永远的不满足,是对少数人无限制地积累财富的贪欲不加节制。让?保罗?萨特曾经说:“什么是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就是在积累财富的同时积累贫困。”在资本社会里,无论银行家、企业家还是工人、消费者,每个人都感到自己缺钱,每个人都被深刻的“贫困感”所驱动,而这种贫困感正是市场社会的产物。塞林斯说:在市场社会里,每个人都希望拥有比别人更多的物质财富,虽然他实际上并不真正需要这些。“贫穷不是简单的缺乏财富,贫穷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贫穷是社会地位攀比的产物。因此,它是文化的创造物,是与文明共同生长。同时,它是阶级之间一种人为的怨愤的区分。”

  市场社会的游戏规则并没有消灭贫穷,因为那根本就不是它的目的。相反,它激发起无穷无尽的“贫困感”。这便是所谓的“呈富不知耻,穷极不言义”。而这种贫困感,就深深地植根于对人永不能满足的财富积累欲望的制度性肯定之上。于是,面对着一大群要饿死的人,面对着那些无家可归者,富可敌国的银行家、地产商们总是会这样说:“很抱歉,我爱莫能助,因为我比他们还要贫穷,他们在寻找果腹之粮,而我正在为下一个伟大项目寻找投资,至今未果,实际上,我比他们还要缺钱。”

  强调民生,即强调保障大多数劳动者基本的福利,乃是我们事业的根本前提,强调民生不仅是为现实逼迫的结果,更不是权宜之计。因为在中国文明中,它就是天理自然,是我们祖宗所说的“大道之行,天下为公”,是自孙中山先生以来,中国革命与改革的康庄大道。

  它是五千年的象形文字,是未来人们凝望我们的眼睛。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