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垃圾问题专家李绍军:垃圾是一座富矿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1 19:00 来源: 《中国商界》杂志文/胡英楠
“再生资源产业是21世纪的新兴产业,将引领未来的发展方向。”多年从事垃圾问题研究及垃圾产业投资咨询的专家、国源新能 (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总裁李绍军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认为,城市垃圾是一座富矿,必须重视循环经济模式,大力发展再生资源产业。
《中国商界》:为什么说再生资源产业是21世纪的朝阳产业?
李绍军:从产业演化的历史规律来看,在工业化进程中,每一个阶段都存在着不同的主导产业。这种主导产业的特征,首先表现为其本身具有较高的增长率,其次表现为通过其前向和后向关联,能够带动其他产业的增长。
进入21世纪,由于全球资源日益枯竭,资源供应日趋紧张,现在,70%的矿产资源已经从地下搬到了地上,地下的资源日趋枯竭,资源以垃圾的形式堆积在城市之中,以后要想获得资源,就要从城市垃圾中进行挖掘。
大力发展再生资源产业对于节约资源、缓解资源短缺的矛盾、减轻环境承载压力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纷纷投入巨额资金,制定优惠政策,提供技术支持,促进了资源再生产业快速发展。目前资源再生产业已成为全球发展最快的朝阳产业。
目前,发达国家资源再生产业规模已增至达1.8万亿美元,仅美国的再生产业规模目前已达2400亿美元,超过汽车行业,成为美国最大、就业人数最多的支柱产业。从资源再生观点看,“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一切物质资源均具有循环利用的价值。从世界范围来看,资源再生领域将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成为21世纪的主导产业。
《中国商界》:中国再生资源产业的市场潜力如何?
李绍军:人们过去对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存在认识误区,将回收利用再生资源与假冒伪劣、污染环境画等号。一些人不加区分地把进口废旧物资视为“洋垃圾”,把再生资源产业的从业人员称为“破烂王”、“拾荒人”等,还有一些地方曾认为回收废旧物资影响城市形象而取消“再生行业”。
随着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人们开始意识到这个产业是“绿色文明”背景下的一种新经济形态,是追求经济、环境、社会效益多赢的经济发展模式。广大人民群众开始加入支持再生资源产业的队伍,越来越多的从业者看到了这个产业存在的巨大商机。
但多年来,中国没有投资一个有规模的资源再生项目。100多家国有骨干企业、1000多家上市公司,没有一家专搞资源再生的。再生企业现代化、产业化程度在600个行业中都排在末位。
《中国商界》:目前制约中国再生资源产业的瓶颈有哪些?
李绍军:近年来,为了充分利用再生资源,中国政府日益重视资源再生产业,加强对废物回收利用产业发展的战略性考虑,加大了对相关技术的研发,取得了一些成果,并已陆续出台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规和政策,规范资源再生产业的发展。例如,针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管理,出台了《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指导意见》、《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但目前,中国还没有废旧物资分类标准及技术规范,没有各类再生资源企业生产技术标准,更缺乏一整套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使得再生资源产业的技术操作性低,无法适应国际化的要求。如废纸加工,由于没有统一的分类和再生质量标准,再生纸的质量无法保证。现有的废钢铁分类标准和有色金属分类标准也因管理问题和技术工艺问题无法实施,并且不能与国际接轨,亟待修订和制定。
我认为应该建立起废弃物处理的经济机制,包括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日本对废塑料制品类再生处理设备在使用年限内除普遍退税外,还按价格的14%进行特别退税。此外,中国也可以征收填埋和焚烧税,以及对企业实行财政补贴政策。
《中国商界》:您认为我国目前的城市垃圾发电产业还存在哪些问题?
李绍军:垃圾发电产业的政策扶持有待完善,目前,垃圾处理产业的法制化,规范化还处于一个缓慢的上升阶段,国家的鼓励政策在不少地方尚未得到有效落实,企业对项目投资存在很大风险,国家对垃圾发电的产业政策,从定位上要将它确定为一个新能源产业,一个环保产业,一个要重点扶持的产业,而且要产业化,其内容广泛涉及垃圾焚烧处理技术,环保排放标准,鼓励和扶持垃圾焚烧发电等各个方面不仅要有相对的完整性,而且政策规定越来越具体,越来越全面,越来越容易实施。
垃圾发电行业在国外许多发达国家迅猛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政府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和补贴力度,这是因为,垃圾处理和垃圾焚烧发电,所追求的是环境和社会两个效益,属于社会公益事业,是政府政务的一部分。在这样的理念下,这些国家的垃圾发电都有政府在支持,企业的经济风险很小,而在我国不少地方,虽然提倡垃圾发电产业,规定支持环保企业,实际上却没有实施细则,缺乏足够的政策保障,仅有的一些补贴优惠政策,也难以落到实处,税务部门的减免税名录也没收入垃圾发电企业,垃圾发电厂要交纳各种税负,负担较重,这是我国发展垃圾发电产业近20年难以迅猛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垃圾发电产业急需按市场化来运作,利用经济杠杆来鼓励,保护垃圾发电具有较高的行业壁垒,迫切需要按市场化运作的规律,利用经济杠杆来鼓励,保护项目企业的合法权益,允许和鼓励各类企业参与竞争,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通过招标将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权交给符合条件的有信誉、有保证的企业来建设和运行管理。而目前的现状是较早进入市场的企业拥有明显的提前行动优势,易于获取政府的信任,而新加入的企业由于没有可供推介的业绩,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克服这一劣势则至少需两年以上的时间,由于垃圾处理行业具有特许专营的性质,一般一个城市除非垃圾产量大大超出原有垃圾处理厂的处理能力,否则不可能建设另一座处理厂以处理增量垃圾,并且如果原有处理厂符合合同规定的排放标准,原来的项目公司即享有建设新电厂的优先权,因此,取得一个城市的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意味着将可以长期垄断该城市的垃圾处理服务而提高垃圾焚烧发电市场占有率依然任重而道远。
《中国商界》:您对我国未来的垃圾产业化发展有何建议?
李绍军:尽管城镇垃圾处理产业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基于我国国情、垃圾处理现状和推行产业化的内外部条件来看,我国城镇垃圾处理产业化不可能一蹴而就,应该在“两阶段”的进程模式下,循序渐进、稳步拓展。
一是初步产业化阶段。初步产业化的核心是企业化,此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城镇垃圾管理体制改革,完成单位转制、实行经济核算、合理组织生产、推行垃圾处理收费,出台和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
二是全面产业化阶段。全面产业化即将垃圾处理全面融入市场并形成规模和市场,包括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社会化、国际化,以及建设过程全面实行项目资本金制、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等;垃圾清扫、运输、处理等生产作业环节完全社会化和特许经营制;垃圾处理机械设备成套化、系列化;全面实施垃圾处理费收缴制度;强化政府的行业管理力度和对垃圾处理系统运营的监管,尤其是无害化处理能力和环境质量的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