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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条例》下月实施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7 04:56 来源: 东方今报

  从11月起,个人做生意将更加容易和便捷了。国务院日前公布,将于1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个体工商户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届时,至今已暂行24年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旧《条例》)将被废止。

  新《条例》取消了不少限制,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发展提供了更加宽松的制度环境,引来广泛关注。与旧《条例》相比,新《条例》有哪些不同?昨日,东方今报记者特意邀请我省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东方今报记者 朱国艳通讯员 贾磊

  亮点1有经营能力就能当个体户

  案例:在郑州某事业单位就职的小孙一直有下海做生意的念头,却心存疑虑,“我不是公务员,下海经商没有法律方面的限制,不过还是担心单位领导和同事知道此事后对我有看法”。这种担心让他迟迟不敢行动。

  解读:旧《条例》关于个体户经营主体是这样规定的:“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应该是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而新《条例》将申办个体工商户的主体扩大为“只要是有经营能力的公民”。郑州市管城工商分局注册科科长贾磊说:“像小孙这样的情况,直接去工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就行。”

  亮点2 个体户可直接升级为企业

  案例:郑州市民李女士开了一个美容院,生意很好,她想多雇几个员工,但是上网查询后发现国家对个体工商户的雇用人数还有限制。如果将美容院注册成公司,手续要麻烦许多,因此李女士很纠结。

  解读:贾磊说,随着个体经济发展,关于个体户用人人数限制这一项,旧《条例》已显得不合时宜,因此新《条例》取消了这项限制。个体户发展壮大后,想改为企业类型,该怎么办?贾磊说:“过去个体户要想改为企业,所有的手续必须重新办,十分麻烦。”新《条例》增加了一条非常人性化的设置,个体户可以直接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为其提供继续使用原名称字号、保持工商登记档案延续性等市场主体组织形式转变的便利。

  亮点3 取消营业执照有效期限制

  案例:郑州市民王先生在经五路上开了一家饭店,2008年饭店开业时,他差不多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来办理营业执照。“因为办理营业执照有许多条件限制,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经过环保部门验证等。”王先生说,“前不久我发现营业执照的有效期快到了,十分发愁,怕到时又要折腾一番。”

  解读:今年9月30日,国家工商总局出台了《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该《办法》是新《条例》的配套制度,也将于11月1日起实施。此前,该《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曾规定,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有效期最长4年。不过,最终这一限制被取消,规定“除非被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将长期有效”。

  亮点4个体户开业只需交20元登记费

  案例:巩义市的朱先生在当地开了一家餐厅,每年餐厅“年检”时,他都会给当地工商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2000多元的“年检费”。“后来我才知道工商部门不收这项费用了,自己上当了。”朱先生说,“新《条例》将对我们这些个体户免去哪些费用呢?”

  解读:贾磊说,按照国家规定,工商部门一年要检验一次营业执照,对公司称为“年检”,对个体工商户叫做“验照”。自2009年起,工商部门就规定“年检”和“验照”不收取任何费用。这次新《条例》再次重申这一规定。

  “此外,新《条例》也删除了收取‘管理费’的相关条文。”贾磊说,“以后如果你想申请成为个体户,只需要交纳20元的登记费即可。如果现在个体户发现还被收取管理费,可向工商部门举报。”

  亮点5申办个体户只需5个工作日

  案例:马先生8月份就正式退休了,他想开个小店,但很担心登记手续办理起来太麻烦。

  解读:按照旧《条例》,个体户的申办时间为30天,而按照新《条例》,申办个体工商户只需要5个工作日。贾磊表示,实际上郑州很多基层工商部门为了提高办公效率,早就达到了这个标准,甚至只需两三个工作日就能完成登记手续。不过各个基层部门规定的时间并不统一,新《条例》算是划定了底限。

  亮点6流动摊贩如何管理由各省自行决定

  案例:郑州市民李大姐是一名下岗职工,为了贴补家用,她每天在小区旁边的学校、电影院附近卖鸡蛋灌饼。她说最怕碰到城管和工商人员,因为自己是无证经营。

  解读:新《条例》规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春艳表示,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主要由进城务工农民、下岗职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构成,对其管理既涉及部分群众的就业和生计,又涉及食品安全、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社会管理问题。由于各地发展情况差异较大,管理流动摊贩的做法也不一样。新《条例》的这项规定,有利于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发展实际,合理引导这类人员规范就业,既解决民生问题,同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亮点7首次明确个体户权益

  案例:作为一名个体户,郑州市民刘先生曾遇到一个蛮不讲理的执法人员,对方非说刘先生的企业自用的几桶化工原料是用来销售的,属于三无产品,必须进行罚款。后来,刘先生特意查询了《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发现关于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的规定只有模糊的一句话:“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解读:新《条例》首次将个体工商户的权益明确化。周春艳表示,新《条例》十分重视维护个体工商户的权益,其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个体工商户经批准使用的经营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个体工商户集资、摊派,不得强行要求个体工商户提供赞助或接受有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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