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他们在说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4 02:14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事件:两岁的小悦悦先后被两辆车碾过,18名路人没有施予援手。见义勇为到底该不该立法?

  若水:法律是用来制约恶行的,它是社会的底线,而见义勇为是善举,它属于社会公德层面吧。

  刘涛: 道德是最高的法律,法律是最低的道德。那么现在之所以有必要把见义勇为这种道德规定到法律中,正是因为我们的社会太缺乏见义勇为了。

  张谦:法律问题,还是慎重。如果立法,什么情况下可以惩罚呢?

  刘涛: 关于施救义务在法律中做出相应的规定是可以的。但是,必须做好两个前提:第一,应该把施救的行为定义为“见义有为”,不是“见义勇为”。因为后者是更高标准的道德要求高尚的人,永远在社会中是少数。我们也不能要求绝大多数是高尚的人,但是我们绝大多数人应该用自己的方式去帮助别人。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