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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试点先要弄清楚地方是怎么花钱的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7 01:15 来源: 经济视点报

  □吴春波

  

   10月20日,财政部网站发布了“关于印发《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通知说,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浙江省、广东省和深圳市开展地方自行发债试点。

  《办法》内容显示,此次2011年试点的地方债将由地方政府自己决定,但是在规模和偿本付息方面,则要分别通过国务院批准和由财政部代办。

  在2009年,中央政府以曲线形式发行地方债之后,这一次,地方债在地方自主放债的路上又迈出重要一步。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表示,允许四省市发债,有一方面说明地方偿债压力大;另一方面也暗示城投债的风险已至大限。但在地方政府举债约束机制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开新口子,可能为未来埋下更大隐患;财政部“代办”偿付,也使得市场无法正确评估信用风险。

  而银河证券首席总裁顾问左小蕾则认为,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应该就是正式启动了地方债,中国财政体制开始了一个重要的改变。

  不过左小蕾也表示,这种改变需要一种硬约束的支撑,比如每一届政府必须在任期内完成发行的债券的偿本付息,这也就是说,本届政府不能在任期内以发新债的形式去偿还旧债,从而将原有的债务遗留给下一届政府,从源头断绝类似希腊债务危机的情况发生。

  但是我们也发现,本次颁发的《办法》中,由财政部代办偿本付息本身就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国家信用,也就是说本次试点的几个省市的债务发行依然以国家信用的名义来进行的,国家层面对于地方债风险的“不放心”已经十分明显。

  根据此前公布的审计数据,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债总额为10.7万亿元,其中占债务总额43%的债务,将在今明两年内到期,预计总额达到4.6万亿元。

  在高达10.7万亿的巨额债务中,有接近一半的债务是在次贷危机之后形成的,在中央4万亿的投资计划推出之后,各地政府的投资计划相继出台,融资手段也不断花样翻新,这不仅造成了规模庞大的银行贷款风险,也带来巨大的经济隐患。

  但是直到现在,除了一些研究机构透露的国内地方债和地方平台债结果外,国内各级政府都没有对各地地方债和地方平台债的详细资料数据进行公开披露。

  对于目前原有地方债的真实形成原因、实际融资流向和监管质量,对于公开的资本市场而言,这依然是一个未知数。

  这也就是说,即便是对其新发行的地方债进行市场化的信用评估,也将面临诸多非市场困境,而任何非市场因素带来的评估误差,都将可能带来巨大的投资损失。

  这种困境也在财政部对于地方债“推一把、扶一把”的谨慎态度中得到侧面印证。

  在现实中,以地方债主要投入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一些其他的项目建设而言,由于原有巨额投资已经将摊子铺开,一旦后续资金跟不上,很多原有的投资就可能成为不良资产。

  但事实上,并非所有的在建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都是必须的,但这样的投资决策和资金使用流程是怎样弄出来的,按照市场原则是不是有更好的选择或者不做?

  所以对于此次地方债试点,笔者认为,如果不能够让中国的资本市场弄清楚地方政府的钱是怎么花的,一旦“地方债口子”开了,市场要怎么去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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