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山公用董事长谭庆中被判5年刑期 罚金700万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7 17:32 来源: 一财网第一财讯:因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及受贿罪,原中山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启红10月27日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00万元、没收财产10万元。
同时被判刑的,还有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685.SZ)原董事长谭庆中等10名被告。谭庆中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700万元。
李启红被控从谭庆中处获得该集团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并与亲属利用内幕信息购买股票,账面收益高达1983多万元。另外,2006年至2010年,李启红利用担任中山市委副书记、市长的职务便利,涉嫌受贿港币40万元、人民币10万元。
广州中院一审认为,李启红、郑旭龄、谭庆中等10名被告身为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在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建议他人买入证券,并泄露信息,构成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此外,李启红还收受贿赂,构成受贿罪,李启明、费朝晖明知是内幕交易犯罪所得而予以掩饰、隐瞒,构成洗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