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降低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标准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03 11:16 来源: 商务部网站2日,湖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湖北省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和检验费收费标准严格按新规定执行,凡收费标准中有幅度的,一律按该收费标准的下限执行。
新的收费标准旨在改革检疫收费计征方式,降低收费标准。我省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储藏后检疫收取检疫费,统一改按定额征收。对日屠宰猪2000头、牛400头、羊3000只、禽100000只(含)以上的,屠宰检疫费按不高于规定标准的20%计收。
湖北省物价部门强调,在生猪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得向经营户继续收取已经取消的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等。新规执行后,其它一些未经批准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切实降低生猪等农副产品流通环节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