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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下跌谁不爽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08 03:26 来源: 东方今报

  □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李凌 实习生郭晓阳

  据凤凰卫视报道,温家宝总理11月6日在俄罗斯圣彼得堡表示,中国下调房价是国家坚定的政策,调节后的房价将使民众能够接受,也使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线城市房价回落,还没买房的人拍手称快,已经买过房的老业主却绷不住了,上海甚至出现业主围攻售楼部的闹剧。在楼市调控之下,“房闹”缺少法律依据的行为也反映出业主没有面对市场风险的心理准备。目前郑州也有不少楼盘降价,那些高点买房的业主如何自处?在经济理性回归期,投资人应该如何理性考虑自身的利益和责任?

  【老业主】 刚买过房就降价 亏大发了

  最近一段时间,郑州市民刘先生很是烦恼,烦恼的原因是他还没住进自己买的新房,房子就降价了,而且降得还不少。

  今年夏天,已经结婚两年的刘先生夫妇在郑东新区的一个楼盘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小户型,每平方米8900元。交过首付之后,夫妻俩非常高兴,正在盘算着怎么装修,却发现从8月份开始,房价降了。

  “我记得很清楚,8月25日,开发商说8月底前交钱的话优惠5万元,国庆节时又优惠了10万元,现在开发商打出广告,说再优惠5万元,”刘先生气愤地说,“我买的房子还没交房,就便宜了20万元,我去找开发商,说要退房,开发商说,合同上写得很清楚,降价不在退房理由之列。”

  “这下真的亏大了。”刘先生感到很懊悔,他说,看现在的形势,房价可能还会降,“好好的房子,一天还没有住上,就亏了那么多,真让人痛心。”

  和他同样感到痛心的还有郑州市民王女士。王女士几天前经过紫荆山时,收到一张楼盘的宣传页,上面写着每平方米均价六千多元,她吓了一跳。“三个月前,我买的就是这个楼盘的房子,当时均价还是8500元/平方米,现在竟然降了这么多。”王女士相当气愤,但也无可奈何。

  记者了解到,目前郑州有一二十家房地产公司都在搞各类降价促销活动,有的楼盘每平方米甚至直降三四千元。位于郑州市南三环附近的一处新楼盘,均价从6月份的8000元/平方米一直下滑到现在的6000元/平方米。

  但售楼小姐告诉记者,虽然楼盘降价了,房子依然不好卖,“现在大多数人观望情绪空前高涨,感觉房价会接着降,生怕现在买了会吃亏。而近段刚买过房的人更是觉得亏大发了”。

  【开发商】害怕老业主闹事 心神不宁

  这两天,郑州市农业西路上某个楼盘的开发商有点心神不宁。因为现在他们的房价比7月份降了1000多元,老业主们不愿意了,不少老业主已经开始以种种理由拒交物业费。

  这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郑州属于较大的公司。从去年到今年夏季,房地产行业的形势虽然多变,但他们却采取了饥饿营销的策略,房价涨了1800元/平方米左右。消费者的心理也很奇怪,房价高了,买的人却多了起来。

  不料从秋季开始,形势一天比一天差。随着房价下跌,同样的房子,相差几个月时间,一套就便宜了十几万元,已经买过房的业主心理不平衡了,他们开始拒交物业费,并找到开发商,说如果今年冬天不通暖气的话,就要求退房。开发商也很委屈:“合同上写得很明白,明年冬季才会开通暖气、天然气,现在要求开通,我们实在无能为力。”

  虽然业主们暂时没有什么过激行为,但开发商非常忐忑。“这是一颗定时炸弹,说不定哪天就会爆发。”这家房地产公司的副总经理张先生无奈地说,“目前郑州已经降价的楼盘至少有20个,我们很关心,他们有没有这种情况。”

  昨天,记者联系了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他们都表示,现在郑州还没有出现“房闹”。

  “最近我们公司的房价降了3000多元,不少老业主表示不满,说他们买亏了,要求补偿。我们咨询了律师,律师说从合同上来看,我们是没有问题的。”郑东新区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负责人说,尽管如此,为了平复老业主的情绪,“我们还是找到一些业主,商量着给他们在物业费上一些优惠,不让矛盾扩大化。”

  【专家】房价波动是正常现象“房闹”行为不合法

  “郑州还没有发现‘房闹’,但一些老业主的不稳定情绪很严重,”王牌企划董事长上官同君告诉记者,最近他接到不少相熟的购房者打来的电话,询问房价降了,能否要求退房或给予补偿等,“我都给他们解释了,说根据法律规定,是不能退房或者给予补偿的,但他们都半信半疑,说要等等看。”

  针对上海等地出现“房闹”这种现象,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教授、城市发展与研究中心主任刘社表示,早在2008年全国很多地方都出现过“房闹”,这次不过是历史重演而已。

  这些业主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他们的这种行为不合理、不合法。

  市场经济就是契约经济,业主和开发商签了购房协议书,这就意味着对于当时的价格,业主是认同的。

  河南省商业经济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宋向清也持相同的观点。他认为,如果房子没有质量问题,要求退房或者补差价的行为都是缺乏法律依据的。因为,房价随市场波动是正常现象,房价降了就当“房闹”,这种行为从情感上可以理解,但是从法律层面上来讲,“房闹”不能维权,也不会获得法律支持。

  【建议】 没有只涨不跌的市场 投资房产要理性

  刘社指出,只要有市场,就会有波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房价涨跌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就像经常说的“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楼市也是这样。

  在房价上涨的时候,持有房产的消费者尝到甜头了,现在房价跌了,消费者也理应为此买单。市场经济应该给消费者这样一种警示。

  刘社说,房价回归到一个相对理性的价位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我认为这次中央调控的时间可能会长一点,因为楼市经过了十年的高歌猛进,特别是自2005年以来,全国的房价翻了几番,而老百姓的收入并没有出现与之匹配的同步上涨。所以,从金融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考虑,都需要房价有一个像样的回调。”

  刘社认为,这次的调控是刚刚起步。对于刚性需求,她认为现在是讨价还价、选择好楼盘的最好时机。

  在宋向清看来,目前全国楼市的拐点已经来了,楼市已经进入了下行区间,但是这种下行趋势还没有达到调控的目的。从价格角度看,他预测明年第一、第二季度购买会更理想,那个时候降价的幅度应该会更大一些。建议消费者理性投资房产,避免当“房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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