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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双华离婚案再生涟漪 司马南舒可心低调助阵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0 23:18 来源: 经济导报

  经济导报记者 孙秀红 北京报道

  

   因杜双华离婚案而备受关注的双方代理律师侵权案9日在北京第二次开庭。双方激辩了4个小时,但最终调解无果,法院也未作出宣判。

  杜双华离婚案的代理律师刘洪赞起诉杜双华前妻宋雅红的代理律师陈旭名誉侵权案原定于10月27日在北京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但因法官生病,该案推迟到本月9日开庭审理。

  陈旭这次和其邀请的公民代理人“反伪科学斗士”司马南、知名维权专家舒可心一起出庭,引起诸多媒体关注。但对多家前来旁听的媒体,他们三缄其口,一改以往的高调,并在庭审结束后迅速离开了现场。

  贬低同行惹官司

  原本极其简单的案件,因当事人背后牵扯的天价离婚案而备受关注。

  刘洪赞之所以起诉陈旭,是因为陈旭在杜双华离婚案中针对刘洪赞发表的“贬低”言论。

  根据刘洪赞的诉状,7月23日,陈旭在其微博(http://weibo.com)上称,“风闻杜老板从善如流,更换了此前的代理人刘先生。事实上,打这样的官司确有必要寻找更为出色的律师,否则,仅就此点杜老板就丢分了。”

  另一条内容为,“宋雅红能中途更换律师,杜老板为什么不能呢?如果杜老板能委托一位有相当水准的律师来代理此案,老陈我头发会白得更多。当然,案件也就会变得更有意思、更加精彩。我们等待着。”

  不仅如此,在被媒体问及“你是否曾发微博建议杜双华‘委托一位有相当水准的律师来代理此案’”时,陈旭曾公开表示,“这话的确是我说的,不光我说,还有很多人给我留言说,杜双华请的那个律师跟他的身份太不相符了。无论是个人能力、专业素养还是表达都跟杜双华很不相配。虽然我不想评价同行,但说句不好听的话,看到那么窝囊的一个人,我自己辩论的时候都没什么激情了。换成一个稍微对等的律师,我觉得辩论起来也会有意思一点。”

  陈旭现为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根据其个人主页介绍,陈旭是中国恢复律师制度以后第一批专职律师,早年曾担任过刘晓庆的私人法律顾问等。

  在杜双华离婚案中,陈旭显得很高调。经济导报记者在陈旭个人博客看到,其在4月11日至7月22日发布涉及该案的博客逾10篇,并多数冠以“钢铁巨头”、“钢铁大王”、“亿万富豪”等字样。

  此外,宋雅红方面在7月21日高调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在发布会现场邀请几位法律专家对此案发表看法,陈旭本人也公开发表了大量关于该案的观点。因为该发布会冠以“杜双华百亿财产离婚纠纷案暨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与搜狐新闻中心战略合作签约仪式”的名称,引发外界关于陈旭借机炒作的质疑。

  相比之下,刘洪赞在杜双华离婚案中鲜有涉及该案的公开言论,媒体关于杜双华对离婚案的观点引用最多的,是杜双华于7月19日在网上发布的公开信。

  刘洪赞目前是河北合明律师事务所律师,9日上午,导报记者致电该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称,“他很少去事务所,一般见不到他。”至于他曾代理过哪些有影响力的案件,工作人员称,就是现在吵得沸沸扬扬的杜双华离婚案。

  也正是陈旭的上述言论,让刘洪赞感到自己的名誉权受到了侵害。他表示,陈旭向社会公开传播恶意诽谤他业务水平低下的言论,是在挑拨自己与杜双华的关系;而陈旭贬损刘洪赞“窝囊”,与刘洪赞辩论无激情,是在侮辱诽谤他人的同时抬高自己。

  8月8日,刘洪赞将陈旭起诉至法院。刘洪赞认为,陈旭的上述言行违反了《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不得贬低同行的专业能力和水平的规定”,给他的名誉和精神造成了巨大伤害,构成了严重的名誉侵权。要求法院责令被告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10月19日,该案曾在北京朝阳区南磨房法院进行了第一次庭审。

  两次庭审均无果

  9日的开庭和第一次开庭时一样,庭审室极其狭小,只能坐进两个旁听人员,多数旁听者只能在门外等候。

  庭审中,法官试图调解。陈旭虽承认其言论确有不妥之处,但因刘洪赞不同意撤诉,双方未能和解。而第一次庭审中,陈旭对其个人行为表示,“工作日记,由感而发,并未构成侵权。”原告则认为,调解必须是在被告承认侵权的基础上。这使得法庭调解失败。

   一个极其简单的名誉侵权案,就这样开了两次庭仍没结果。

  不过,司马南、舒可心的出庭,让原本严肃的法律案件掺杂了娱乐的味道。

  上身着黑色唐装,下身配牛仔裤的司马南,在法庭辩论中慷慨激昂,不时抛出一个数学专用名词、一个排比句或一连串饶舌的反问句,以致刘洪赞当庭说他,不必显摆那些玄而又玄的数学专用名词,也不用做演讲,更不必说一串串饶口令。

  陈旭在解释自己为何在7月23日发表微博时说,刘洪赞在代理杜双华离婚案出庭时衣着不合规范、回答问题不着边际。而刘洪赞辩称,当时是5月份,天气很热,出庭时陈旭西装领带,他穿了短袖,法官也是穿的短袖。

  这样的举证更让人觉得案件娱乐化起来。

  对此,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山东法策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法水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般而言,律师是替人打官司的,因为他们具有专门的法律知识,可以帮人明晰是非。《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中有“不得贬低同行的专业能力和水平”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也有相关条文。两个律师打官司本无可厚非,但陈旭请了两位名人当代理人,引起很多媒体关注,这让这起官司看起来很娱乐化,万一此举对律师界形成示范效应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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