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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地位:待解的悬题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2 12:48 来源: 中国经营报

  (索寒雪)

  中国贸促会特邀顾问、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副会长俞晓松再次见到美国谈判代表李森智的时候,感觉格外亲切,“当年谈判的时候,我们认为美国代表团里最难对付的一位代表就是他,他总是对我们说‘不’。”

  入世10年后,中国谈判代表和美国谈判代表再次相聚,而当年的谈判对手已经变成了朋友。然而,就在这中国市场经济快速飞奔的10年间,围绕着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争执,在两个国家之间从未停止过。

  “市场经济”缺失成借口

  在入世谈判期间,时任中国贸促会会长的俞晓松正在面对着一个复杂的出口环境。

  “包括美国代表团在内的几个代表团都提出了‘中国的企业为什么不可以有国际贸易的权利’?”

  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国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是由中央政府批准的官办企业,除了这样的企业,即便是大工厂、大贸易公司,也不可以从事国际贸易。显然这并不符合贸易自由化的要求,实际也不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记得在授予第一家私营企业进出口权的时候,部长亲自出马和大家开了一个会。尽管这家企业最终获得了批准,但会上规定今后政府还是要严格地对它进行控制。” 俞晓松回忆。而这种“控制”也成为国外长期质疑“中国不是市场经济国家”的理由。但是现在,中国的很多企业都可以自主注册从事国际贸易活动。

  然而,随着贸易自由化的深入,“市场经济国家”身份的缺失已经越来越成为中国在国际市场上受到攻击的口实。由于中国产品价格低廉,侵犯到进口国企业利益,反倾销事件层出不穷。

  WTO反倾销协议规定,进口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则该产品被视为倾销。一旦确定反倾销,进口国将征收反倾销税,即惩罚性关税。如果企业不应诉,整个行业都将接受惩罚性关税。反倾销税一征就是5年,5年后复查,如果损害情况存在,还可继续征收。

  由于中国制造业在人力成本上的优势所造成的价格优势非常明显,一些国外企业试图在体制上寻找保护自己利益的说辞。在美国发起的反倾销事件中,多数的借口,便是中国是非市场经济的国家,存在着国家补贴。按照此规则,企业受到的损失往往是巨额的,被征收的反倾销税将是一个惊人的数字。

  据了解,在2001年11月23日中国成为WTO成员,《中国加入WTO议定书》中第15条确定补贴和倾销时的价格可比性时,指出中国入世15年内仍被看做非市场经济国家。至今欧盟仍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商务部在多次公开场合中,对此表示“失望”。参与谈判的龙永图甚至说:“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不需要外国承认”。而众多专家认为类似情况在短期内很难缓解。

  合理规则仍需谈判

  资料显示,在欧盟委员会的调查问卷中,要求企业提供原材料供应商的所有制、工人工资的构成情况,其目的就在于看企业产品的构成要素如材料、劳动力是否在市场机制下运作。因为在欧盟委员会看来,凡是来自于国有企业的原材料,就可能会有行政干预的成分。所以,在通篇问卷中,欧盟委员会不仅关注应诉企业的所有制情况,而且关注企业的生产要素是由何种所有制企业提供的。

  目前,中国的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欧盟的担心并非毫无道理。

  经济学家张宗斌指出:“非市场经济地位给中国带来三大负面影响。 其一,它导致我国的出口企业在对外反倾销应诉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并成为我国企业败诉的主要原因。由于不把中国视作市场经济国家,无法计算中国企业的生产成本,于是其他WTO成员采用第三国替代的方法。其二,中国企业难以胜诉,客观上又进一步刺激某些WTO成员对我国的产品提起更多的反倾销申诉,同时打击了我国企业应诉的积极性,形成恶性循环。其三,非市场经济地位否认我国建设市场经济的成果和现状,影响我国的国际形象。”

  外界甚至猜测,2015年后,中国仍然需要与每个国家进行谈判,以确定自己的市场经济地位。

  而目前中国所处的地位有些微妙。俞晓松认为:“我们中国对外开放道路还很长。中国在对外经济活动规则的制定和修改这方面的话语权也还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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