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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菱科技公告称与自身大客户无关联交易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7 09:34 来源: 财新网

  【财新网】(记者 张冰)被资本市场戏称为“问题篓子”的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592.SZ,下称八菱科技)又被关注。11月16日,上市公司八菱科技发布公告,试图以公告的方式撇清外界对其的质疑。

  公告称,媒体报道八菱科技的参股公司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八菱”)法定代表人赵鲁川,同时在上市公司长安汽车高管中担任职务,而长安汽车又为公司的前五大客户之一,并与公司存在业务关系,因赵鲁川交叉任职,报道称长安汽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存在隐瞒与长安汽车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

  同时,长安汽配厂2006年4月将持有的16%的重庆八菱股权按每股1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存在利益输送的嫌疑。

  上市公司回应称,八菱科技持有重庆八菱49%的股份,重庆八菱为公司的参股公司;重庆八菱的另一股东香港国际太平洋发展有限公司持有重庆八菱51%的股份,为重庆八菱的控股股东,香港国际太平洋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是成都航天模塑股份有限公司,由其100%控股,其最终控制人是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公司并不控制重庆八菱。

  另外,从2008年起至今,上市公司与重庆八菱没有发生业务关系。

  而根据上市公司的表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重庆八菱的法定代表人赵鲁川虽然存在交叉任职的情况,但长安汽车与公司不存在一方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的情况,不存在两方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情况,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联关系,因此,长安汽车并不构成公司的关联方,长安汽车只是公司的商业客户,双方的交易为一般的商业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公司不存在隐瞒披露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

  至于利益输送问题,八菱科技称,2006年4月,重庆长安汽车配件总厂将其持有的重庆八菱620.8万股股权按每股1 元的价格转让给八菱科技,主要是重庆长安汽车配件总厂根据自身需要,将其持有的重庆八菱股权对外转让,该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重庆长安汽车配件总厂内部也履行了审批程序。

  “八菱科技和长安汽车之间的合作关系,已经远远超过了普通的商品合作关系,已经有了资本运作的模式,双方利益纠葛谁也说不清楚了。”长城证券并购部总经理尹中余表示。 根据公开资料,长安汽车属于普通意义上的国有企业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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